跟我做朋友最久的人是克丽丝。她抽烟,她会跟几乎不认识的男生亲热,她已经被停学两次了。有一次,她还因为逃学上了法庭。我认识克丽丝之前,根本不知道“违纪逃学”是什么,解释一下:就是旷课太多,多到违纪了。
我很确定,我如果现在认识克丽丝,我们是不会做朋友的。我们俩天差地别。但是我们并不一直是这样的。六年级的时候,克丽丝喜欢文具,喜欢在朋友家睡觉,喜欢熬夜看约翰·休斯的电影,跟我一样。但是到了八年级,她就开始在我爸爸睡着之后从我家溜出去,跟她在商场遇见的男生偷偷见面。他们会在天亮前把她送回来。我一直醒着,等她回来,害怕她在我爸爸醒来之前回不来。不过她每次都能按时回来。
克丽丝不是那种每晚煲电话粥、每天一起吃午饭的朋友。她就像流浪猫,来来去去都随她的心意。她不能被拴在某处,或是某人身边。有时候我好几天都见不到克丽丝,然后我在半夜听到有人敲我卧室的窗子——她蹲在窗下的玉兰树上。我不锁窗子就是为了她。克丽丝和玛格特都受不了彼此:克丽丝觉得玛格特太正经,玛格特觉得克丽丝有躁郁症;玛格特觉得克丽丝利用我,克丽丝觉得玛格特控制我。我觉得,也许她们俩说的都有那么一点道理。但最重要的、最真实的是克丽丝和我互相理解,我觉得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这点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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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丽丝在我们回家的时候给我打电话了,她说她妈妈很烦人,她要来我家待几个小时,问我们有没有吃的。
克丽丝跟我正在客厅里一起吃着一碗剩下的意大利汤团时,玛格特回来了,她之前去送凯蒂参加游泳队的赛季后烤肉派对。“哦,嘿。”她说。然后她看到克丽丝的健怡可乐放在咖啡桌上,没有垫杯垫,于是她又说:“能麻烦你用下杯垫吗?”
玛格特一上楼,克丽丝就说:“天!你姐姐怎么这么多事?”
我给她的杯子垫了个杯垫:“你今天看谁都觉得人家事多。”
“因为确实所有人都是啊。”克丽丝翻了个大白眼,她大声说,“她老绷着脸,也该松松了!”
玛格特在自己房间里喊道:“我听到了!”
“我就是说给你听的!”克丽丝回喊道,说着把碗里最后一点团子吃掉了。
我叹着气说:“她马上就要走了。”
克丽丝冷笑着说:“那,乔什是不是每天晚上都要为她点根蜡烛,等她回来?”
我犹豫了。我不是很确定这到底还是不是个秘密,但我很确定,玛格特肯定不想让克丽丝知道她的任何私事。所以我只是说:“我不知道。”
“等等。她是不是把他甩了?”克丽丝问道。
我不情愿地点点头。“不过你可别跟她说什么。”我警告道,“她还伤心着呢。”
“玛格特?伤心?”克丽丝玩着指甲,“玛格特跟我们可不一样,她根本没有正常人的情绪。”
“你只是不了解她。”我说,“再说了,又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你一样。”
她露齿而笑:“这倒是。”她的门牙很锋利,使她看起来总是有些饿。
克丽丝整个人都很情绪化。她经常因为一点小事就开始尖叫。她说有时候,你就是得尖叫着抒发情绪,如果不这样做,它们就会溃烂。前几天,她被一个女人踩到了脚趾,就冲人家尖叫。我觉得她的情绪是不怕溃烂的。
“我就是没法相信,再过几天她就要走了。”我说,突然间有些想哭。
“她又不是要死了,拉拉·琴。没必要鬼哭狼嚎的。”克丽丝揪起她的红短裤上的一根线头。她的短裤特别短,坐下的时候,都能看到她的内裤。她的内裤也是红色的,跟短裤配套。“实际上,我觉得这对你是好事。你也该做自己的事,别光听‘玛格特女王’的话了。你都高三了,这是高中开始享受的阶段啊。跟男生亲热亲热,放纵活一把,明白不?”
“我活得很自在啊。”我说。
“是啊,在敬老院。”克丽丝坏笑着说,我冲她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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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格特一考到驾照,就开始在贝尔威尔退休中心做志愿者;她的工作是帮住在那儿的老人们组织鸡尾酒会。我有时候会去帮忙。我们摆出花生,倒好饮品,玛格特有时候还会弹钢琴,但是通常,这项任务都被史多蜜占了。史多蜜是贝尔威尔的女王,那里是她的领地。我喜欢听她讲故事。还有玛丽小姐,她因为阿尔茨海默症不是很好交谈,但是她教会了我织毛线。
他们现在有新的志愿者了,但是我知道,贝尔威尔多些人手总是好事,因为大部分在那儿住的老人都很少有人来探访。我应该尽快回去看看,我挺想念那儿的。我当然不喜欢克丽丝拿这个开玩笑。
“贝尔威尔的老人生活经历丰富得很,比我见过的其他所有人加起来还要精彩。”我告诉她,“有个女士叫史多蜜,她当年可是很多军人的梦中情人!一天能收到一百多封爱慕她的军人寄来的情书,其中一个老兵失去了一条腿——他给她寄了枚钻石戒指!”
克丽丝突然来了兴致:“那她留下了吗?”
“她留下了。”我说。我觉得她没打算嫁给他,却留了他的戒指,这么做不太对。不过她让我看了戒指,确实很美,是一颗粉钻,非常珍贵。我猜那戒指现在肯定特别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