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们议论最多的是,如果香港不能继续保持繁荣,就会影响中国的“四化”建设。我认为,影响不能说没有,但说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国的建设,这个估计不正确。如果中国把四化建设能否实现放在香港是否繁荣上,那末这个决策本身就是不正确的。人们还议论香港外资撤走的问题。只要我们的政策适当,走了还会回来的。所以,我们在宣布一九九七年收回香港的同时,还要宣布一九九七年后香港所实行的制度和政策。(同上,2—3页)伟人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他的目光投向了普通人难以想象的未来。香港回归十年后,我们再来看这一段话,不能不为小平二十多年前的远见所折服。邓小平在香港问题上之所以采取强硬态度,既不是显示实力的粗暴,也不是鲁莽的冲动,更不是出于名留青史的政治虚荣心,而是出于成熟政治家对未来远见以及由此产生的自信、刚毅和决心。如果说,小平在中英谈判中表现出霸道的一面,那不是在主权问题上,也不是在繁荣问题上,而是在最关键的过渡问题上。
政治家的成熟就在于去除了任何虚幻的东西,无论盲目的迷信,还是天真的幻想。虽然当时中国与英美的关系很密切,但邓小平很清楚,在香港问题上,由于涉及英国人的根本利益,他们不可能就此善罢甘休,必然会制造各种事端,威胁到香港顺利过渡。为此他明确告诉撒切尔夫人:“我担心的是今后十五年过渡时期如何过渡好,担心在这个时期中会出现很大的混乱,而且这些混乱是人为的。这当中不光有外国人,也有中国人,而主要的是英国人。”(同上,3页)对此,邓小平立场坚定地告诫撒切尔夫人:“如果在十五年的过渡时期内香港发生严重的波动,怎么办?那时,中国政府将被迫不得不对收回的时间和方式另做考虑。如果说宣布要收回香港就会像夫人说的‘带来灾难性的影响’,那我们要勇敢地面对这个灾难,做出决策。”(同上,3页)后来的事态发展也证明了邓小平的远见。
这可以说是一种霸道,是在最关键时刻展现主权中最硬的一手,即诉诸武力,提前收回香港。在此,邓小平展现出支撑政治正当性或正义原则的主权意志,即对紧急状态的决断权。政治意志绝不是虚张声势,而是要做出实实在在的准备,更不是鲁莽从事,而是对最坏的后果有着清醒的认识,并准备勇敢地承担。当年,中国人正是准备好“打碎坛坛罐罐”,才勇敢地投入朝鲜战争,最后争取到最好的结果。而在香港问题上,中国人也做好了香港发生动乱、提前出兵收回的最坏结果,才宣布收回香港,也争取到谈判的顺利进行和香港的回归顺利。为此,邓小平曾让国务院算笔账,香港每年给中国争取到多少外汇,如果香港出现问题,对国家的经济究竟会产生多大影响。
“主权是国家绝对和永久的权力。”十六世纪法国伟大的法学家博丹为主权下了这样一个定义。就是这个定义,帮助欧洲的世俗君主战胜了无所不能的教皇,建构了现代国家。也是这个定义,帮助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人民争取到国家独立。因此,在近代以来的中国政治哲学传统中,最核心的概念无疑是主权,而且是人民主权。邓小平与撒切尔夫人这篇不到两千字的谈话,无疑是关于主权学说的经典文献。它在主权、治权与政权过渡之间建立了内在的理论关联,王道与霸道杂糅,展现了政治家最高的德性:审慎的判断、果敢的意志和高超的智慧。在西方经典的主权学说中,主权就意味着现实的政治统治,可是在邓小平所阐述的主权理论中,中国虽然拥有香港主权,但却并没有行使这种主权。这种与西方理论的背离恰恰展现了中国对主权理论的发展和丰富,即区分了“主权权利”与“主权行使”两个概念。在中英谈判初期,通常采用的说法是“主权回归”。对此,著名的国际法学家邵天任先生认为,香港的主权一直在中国,英国人从来没有拥有香港主权,所以不存在“主权回归”问题,而应该是“恢复行使主权”。邓小平赞同这个说法,于是,“恢复行使主权”这个说法后来就写在了《中英联合声明》中。也正是这个原因,“联合声明”也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国际条约,因为中英双方没有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香港的主权属于中国,中国完全可以单方面发表声明宣布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现在,既然英国人也同意这个声明,那就自然变成了“联合声明”。
(《戴卓尔夫人回忆录》,香港博益出版集团一九九四年版)
“一国两制”的历史源流——香江边上的思考之七
强世功著 原载《读书》2008年第6期
一支笔,一张报,往往是文人的梦想。香港地区颇具影响力的《明报》和《信报》当初都是由一支笔支撑起来的。金庸大侠早期给《大公报》副刊写武侠小说,港英政府镇压“六七反英抗议运动”使得左派报纸受到影响,金庸干脆自立门户,创办《明报》,至今受到文化人的推崇,不仅有文化品位,时事评论也充满政治理性。财经评论家林行止先生也是靠一支笔创办《信报》,直到今天差不多每天都要写专栏和评论。
从宏观经济到财经政策,从内地改革到全球经济走势,从香港政制到大众文化,这些评论充满了独立思考和专业见地,几乎篇篇可读,单凭这几十年如一日的敬业精神,就不由让人肃然起敬。
林行止与金庸的研究领域和写作风格不同,在政治见地上也有区别。金庸在武侠世界中,用边缘文化和少数族裔挑战和质疑中原的文明正统, 塑造了韦小宝这样一个在不同政治和文化夹缝中游刃有余的香港人形象并质疑香港人的身份认同,但他并没有颠覆正统。于是在整个香港回归年代,《明报》都以乐观的态度主张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而林行止则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明确主张清政府与英国签署的“三个条约有效论”,鼓励英国政府以香港这只“下金蛋的鸡”为条件要挟北京,用“主权换治权”,保持香港继续由英国人统治,说到底是对香港回归中国没有信心。对香港的这种普遍民情,小平同志早就料到了。而他提出“一国两制”主张使得连林行止这样对香港回归持怀疑和消极态度的人,也都赞成香港回归了。对此,林先生感慨道:
香港对中国的经济作用是众所周知的,可是在政治面前,经济利益算得了什么?特别是受一统思想和民族主义激情所催眠的中国领导人,又怎会为了经济利益而在原则上让步?在这一环节,我的看法原本相当准确;可是,大大出我意料之外的是,中国竟会提出维持香港资本主义制度五十年不变及“港人治港”作为其香港政策指南;不管这些是否权宜之计,都足以令英国及港人无法招架。自从这些石破天惊的特别措施提出后,港人信心问题虽然还是存在,但由于对“高度自治”及“一切维持不变”有所憧憬,“英去中来”对港人所引起的冲击已大为降低。(林行止:《香港前途问题的设想与事实》,香港信报有限公司一九八四年版)
一句话,中央之所以能够争取到香港人心,使香港在保持繁荣的前提下顺利回归,要归功于小平同志提出的“一国两制”思想。包括撒切尔夫人在内的中外政治家都一致称赞这是一个“富有想象力”的政治构想。然而,想象力何在?想象力从何而来?“一国两制”思想已提出二十多年了,我们似乎并没有深入思考过这些问题。以至于“一国两制”依然被看做是一种特殊的政治设计,而没有变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思考,难以发挥出“软实力”的作用来解决世界各地的类似政治难题(如科索沃问题)。一个原因可能是由于我们的视野过于狭隘,将其看做是邓小平个人的政治智慧,而没有看到在邓小平的政治思考背后,实际上贯穿了从毛泽东到清朝开国君主们关于中国边疆政治的连续性思考。而在这思考的背后,实际上隐含着一套深刻的政治哲学思想。
“一国两制”无疑是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小平同志从来没有讲这个构想是他自己独创的。早在一九八一年四月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大臣卡林顿勋爵来华探寻中国对香港的政策时,小平重申了中国政府正式的立场,让香港投资者放心。当时还没有提出“一国两制”的思想,中央同志就明确告诉卡林顿,请他们研究中国政府对台湾的政策,或者中国政府解决西藏问题的办法。可见,中央对港政策与当时提出的对台政策以及中央解决西藏的办法具有某种内在的关联性。
“一国两制”方针脱胎于中央对台政策已人所共知,但它与中央解决西藏问题的内在关联却少有人注意。事实上,毛泽东在一九四八年阐述对中国的地缘政治思考时,就把西藏与港、澳、台问题放在一起来思考(参见“香江边上的思考之四”)。一九五一年签署的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直到一九五九年西藏叛乱之前,一直是中央治理西藏的基本法。但如果我们比较一下“十七条协议”与中央对台政策“叶九条”以及中央对港方针“十二条政策”,就会发现后来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但基本框架却来源于“十七条协议”。这三份文件贯穿了一些共同的政治原则。
其一,维护中华民族的不可分割的统一性,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治权的不可分割的统一性,维护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之间领导与被领导、授权与被授权的政治关系,由此国家主权必须统一归中央人民政府。“十七条协议”明确要求“驱逐英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中来”(第一条),因为英美势力一直在策动西藏独立,并把藏传佛教看做在中亚和大南亚反对共产主义的意识形态,是西方世界“遏制共产主义的屏障”。而“叶九条”“建议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也是“为了尽早结束中华民族陷于分裂的不幸局面”(第一条)。至于中央对港“十二条基本政策”的第一条就明确宣布:“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决定“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第二,西藏、台湾和香港作为“独特”的地方政府,虽然直辖于中央政府之下,但拥有高度自治的权力。按照这个原则,对中央与特区的权力做出具体划分。其中,作为主权象征的国防和外交事务等权力,必须归中央人民政府,而特别行政权的具体治理事务由地方政府自己管理。西藏当时虽然有藏军,拥有很大的自治空间,但中央决定对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并将“西藏部队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武装的一部分”(第八条)。中央对台政策上,容许台湾拥有自己的军队。但在香港驻军问题上,曾经引发一场风波。当时港人盛传外交部长黄华表态中央不在香港驻军,被邓小平斥之为“胡说八道”。小平明确指出,中央要在香港驻军。这不仅是为了宣示主权,更主要的是防止西方势力把香港变成颠覆大陆的基地,由此引发大乱。
其三,西藏、台湾和香港作为“自治区”或“特别行政区”行使高度自治的权力,因此拥有不同于中央政府和内地其他地方政府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比如“十七条协议”肯定西藏保留班禅喇嘛和达赖喇嘛作为政教合一的最高领袖的地位不变,其宗教信仰及制度不变,甚至西藏的农奴制也暂时不变。而对香港和台湾则保证两地的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
其四,这些地方政府作为国家行政区域的一部分,通过全国政协和全国人大这两个机构参与国家管理,同时中央也可以委任这些地方政府领导人出任中央政府的领导职务。在全国政协和全国人大中,一直都有西藏、台湾和香港的代表。“叶九条”还明确提出,“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第五条)。
当时有人说是国家副主席职务。“十七条协议”和“十二条基本政策”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这样的内容,但事实上做出了这样的安排。比如达赖喇嘛签署了协议之后,于一九五四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即被选举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班禅喇嘛被选为人大常委。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特首董建华卸任之后,被安排为全国政协副主席。
其五,中央人民政府不需要这些地方政府或居民承担对国家的义务和责任,比如服兵役、纳税等等,相反中央在这些地方政府遇到困难时,有责任和义务予以支持。比如“十七条协议”规定,“军政委员会、军区司令部即入藏解放军所需经费,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给”(第十六条)。“十二条基本政策”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财政独立。中央人民政府不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征税”(第八条),且“驻军军费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第十二条)。至于中央对西藏和香港经济援助政策,已经被人们看做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近年来中央推出的一系列对台商和农民的政策,也被看做是解决台湾问题的有效思路。
从上述五个方面的共同性,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思想实际上来源于毛泽东提出的和平解放西藏的思路,具体就源于“十七条协议”。然而,如果我们再深入考察“十七条协议”的精神,就会发现这套治理边疆的政治思路实际上发端于大清帝国。
中华帝国兴起秦汉,繁盛于唐宋,发达于元明清。大清帝国运用一套成熟的、灵活弹性的政教制度解决,将中华帝国治理边疆政制发展到极致,有效解决了唐宋以来一直没有彻底解决的边疆问题。这套政制的核心就在于在捍卫帝国主权的中央集权制度下,采取因地制宜的个别统治的政策:“以八旗制度统治满洲,以盟旗制度辖蒙族,以行省制度治汉人,以伯克制度治回疆,以政教制度驭藏番,以土司制度或部落制度辖西南苗夷,以及以宗主制度对番邦。”(转引自萧金松:《清代驻藏大臣》,6—7页)在此基础上,又在边疆各地派驻中央机构加以监督、控制和指挥边疆地方。比如设立盛京将军、吉林将军、黑龙江将军、伊犁将军、察哈尔将军、热河将军、绥远将军、定边左副将军、库伦办事大臣、西宁办事大臣及驻藏大臣等衙门。制度井然、治绩可观,“边疆三万里,相安二百年,为历代所不及”(同上,7页)。在这些制度中,尤其以对西藏的治理最为典型,因为地缘上西藏北挟新疆、南临苗夷,是巩固帝国西南和西北边疆的中枢之地,而且在文化上、教化上由于藏传佛教对于整个蒙满地区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
大清帝国的开国君主治理西藏始终着眼于边疆领土,但却从宗教问题入手。通过宗教问题来解决边疆领土,无疑是极富想象力的政治技艺。在西方历史上,我们看到罗马教皇给世俗君主加冕,可在大清帝国,我们看到的是世俗君主给宗教领袖册封,达赖和班禅作为藏传佛教的最高领袖地位实际上来源于世俗君主的加冕,这一传统起源于元朝。在这个册封的背后,大清帝国也认可了藏传佛教类似国教的政治地位。从此皇城根下就有了雍和宫,慈禧太后也就顺理成章成了“老佛爷”。正是依靠宗教羁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