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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之夜(第2页)

“好,我跟人家去赖赖看,那种穿漂亮衣服吃晚饭的事情越来越没道理了。”我说。

“你去?”拉蒙的脸上掠过一阵欣喜。

“下午六点钟在圣璜大教堂里找我,吃的东西我来带。要你几发子弹,我那儿只有四发了。”

回到家里我跟女友伊芙打电话,在那一端可以听出她显然的不愉快:“倒也不是为了你临时失约,问题是拿我们这些人的友情去换一个乡下木匠总是说不过去的。”“不是换一个,还有他的两个学徒和一只花斑狗,很公平的。”我笑着说。

“跟那些低下的人在一起有什么好谈的嘛。”伊芙说。“又不是去谈话的,清谈是跟你们城里人的事。”我又好笑的说。

伊芙的优越感阻止了她再进一步的见识,这是很可惜的事情。

“随你吧!反正你是自由的。”最后她说。

放下了电话我有些不开心,因为伊芙叫我的朋友是低下人,过一会我也不再去想这件事情了。生命短促,没有时间可以再浪费,一切随心自由才是应该努力去追求的,别人如何想我便是那么的无足轻重了。

事实上我所需要带去山上的东西只有那么一点点;一瓶水,一把摺刀,一段麻绳和一条旧毯子,为了那三个人的食物我又加添了四条长硬面包,一串香肠,两斤炸排骨和一小包橄榄,这便是我所携带的全部东西了。

我甚而不再用背包、睡袋及帐篷。毛毯团成一个小筒,将食物卷在里面,两头扎上绳子,这样便可以背在背上了。

要出门的时候我细细的锁好门窗,明知自己是不回来过夜,卧室的小台灯仍是给它亮着。

虽然家中只有一个人住着,可是离开小屋仍使我一时里非常的悲伤。

这是我第一次晚上不回家,我的心里有些不惯和惊惶,好似做了什么不讨人欢喜的事情一般的不安宁。

在镇上的大教堂里我静悄悄的坐了一会儿,然后拉蒙和奥克塔维沃便来会我了。

我的车弯去接乡下的巧诺,他的母亲又给了一大包刚刚出锅的咸马铃薯。

“打枪要当心呀!不要面对面的乱放!”老妈妈又不放心的叮咛着。

“我们会很小心的,如果你喜欢,一枪不放也是答应的。”我在车内喊着。

于是我们穿过田野,穿过午后空寂的市镇向群山狂奔而去。

车子经过“狩猎人教堂”时停了一会儿,在它附近的一间杂货店里买了最便宜的甜饼。过了那个山区的教堂便再也没有人烟也没有房舍了。

其实我们根本已是离群索居的一批人了。

我在海边,拉蒙在田上,巧诺和奥克塔维沃的父母也是庄稼人。可是进入雄壮无人的大山仍然使我们快活得不知如何是好。

难怪拉蒙是每星期天必然上山过一整天的。这又岂止是来猎野兔呢!必然是受到了大自然神秘的召唤,只是他没有念过什么书,对于内心所感应到的奥秘欠缺语言的能力将它表达出来罢了。

我真愿意慢慢化作一个实实在在的乡下人,化作泥土,化作大地,因为生命的层层面貌只有这个最最贴近我心。“ECHO,山洞到啦!”

草原的尽头,我的同伴们在向我挥手高喊起来。

我大步向他们走过去,走到那个黑漆漆的洞口,将背着的东西往地上一摔便迳自跑了进去。

那是一个入口很窄而里面居然分成三间的洞穴。洞顶是一人半高的岩石,地下是松软的泥土。已经点上了蜡烛。在这三间圆形的洞穴里,早有人给它架了厨房和水槽。一条铁丝横过两壁,上面挂着几条霉味的破毯子,墙角一口袋马铃薯和几瓶已经发黄的水,泥土上丢满了碎纸、弹壳和汽水瓶。

“太脏了!空气不好,没有女人的手来整理过吧?”

说着我马上蹲在地上捡起垃圾来。这是我的坏习惯,见不得不清洁的地方,即使住一个晚上亦是要打扫的。“如果这个洞的岩石全部粉刷成纯白色,烛台固定的做它九十九个,泥巴地糊水泥,满房间铺上木匠店里刨花做的巨大垫子,上面盖上彩色的大床毯,门口吊一盏风灯,加一个雕花木门,你们看看会有多么舒服。”我停下工作对那三个人说着。

这是女人的言语,却将我们带进一份童话似的憧憬里去。“买下来好罗!主人要卖呢!”拉蒙突然说。

“多少钱?”我急切的问。

“他说要一万块。”巧诺赶紧说。

“我们还等什么?”我慢慢的说,心里止不住的有些昏眩起来,一万块不过是拉蒙半扇木窗的要价,一百五十美金而已,可是我们会有一个白色的大山洞——“我是不要合买的哦!”我赶快不放心的加了一句。旁边的人都笑了。“以后,只要下面开始选举了,那些扩音机叫来叫去互骂个不停的时候,你们就上山来躲,点它一洞的蜡烛做神仙。如果你们帮忙抬水泥上来,我在同意给分给一人一把钥匙的,好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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