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在不眠大陆所有神奇生物中最神奇的——即使按外婆的标准来看——就是憾马了。它们是成群生活的野生动物,在密阿玛斯城外的草场上自由地觅食,没人知道它们在那样的环境中是怎么生存下来的。乍看之下,憾马有点儿像白马,但它们总是摇摆不定,生理上的缺陷让它们无法做出抉择。这显然造成了一些现实问题,因为憾马是群居动物,一头憾马会因为改变主意换了方向而撞上另一头。所以它们的前额上一直有巨大的、椭圆形的肿块。正因为这种特征,从密阿玛斯传到真实世界的许多童话故事中,人们时常把它们和独角兽搞混。但在密阿玛斯,故事讲述者们吃了很大的亏才学会,绝对不能为了省钱就雇憾马来干独角兽的工作。每次它们干活,童话故事就容易讲不到点子上。而且在自助午餐时,如果不慎排在了憾马后面的队伍里,没有人,真的没有一个人,会有好心情的。
“所以,改变你的想法是没有意思的,那只会让你头疼!”外婆经常边说边拍打着自己的脑门。现在,爱莎坐在学校外的起亚里,看着妈妈,想到了这件事。她想知道外婆每次离开妈妈时会不会后悔,想知道外婆的头上是不是全是肿块。她希望如此。
妈妈按摩着她的太阳穴,反反复复咬牙切齿地骂骂咧咧。她明显是后悔那样从医院跑掉,因为把爱莎送到学校之后,她就不得不第一时间开车回医院上班。爱莎拍拍她的肩膀。
“也许你可以怪到孕傻头上。”
妈妈无奈地闭上眼睛。她最近老犯孕傻。今早她都没能找到爱莎的格兰芬多围巾,还总把自己的手机忘在奇怪的地方。冰箱里、垃圾箱里、脏衣篮里,还有一次在乔治的慢跑鞋里。今天早上,爱莎不得不给妈妈的手机打了三次电话,这可不容易,因为在烤面包机里取过暖后,爱莎的手机屏幕就一直很模糊。最后,大家发现妈妈的手机在爱莎的背包里响了。格兰芬多围巾也在那里。
“你看!”妈妈嘴硬地说,“除非你妈妈找不到,不然没什么东西是真的丢了!”但爱莎翻了个白眼,妈妈看上去很羞愧,喃喃自语:“大概是孕傻吧。”
她现在看上去也很羞愧,满心后悔。
“亲爱的,我觉得吧,如果我告诉他们我让个警察护送着去了急诊部,他们就不会再让我当院长了。”
爱莎伸出手拍了拍妈妈的脸颊。“会好的,妈妈。没事的。”
外婆以前常这么说,爱莎一说出口就意识到这一点。妈妈手覆在“小半”上,心虚地点了点头,想改变话题。
“你爸下午会来接你,别忘了。还有,周一乔治会送你来上学。我有个会,还有……”
爱莎耐心地挠了挠妈妈的脑袋。“我周一不上学,圣诞假期。”
妈妈将手放在爱莎的手上,碰到的一瞬间便深深地吸了口气,就像是要把爱莎吸进肺里。妈妈们总是这么对待自己成长得太快的女儿们。
“对不起,宝贝,我……忘记了。”
“没关系。”爱莎说。
虽然还是有一点儿关系的。
爱莎跳下车前,她俩用力地拥抱了彼此。她一直等到起亚消失,才打开背包,拿出了妈妈的手机,在通讯录里翻到爸爸的名字,给他发了条短信:今天下午不用你来捎上爱莎,我有空了!爱莎知道这就是他们谈论她的方式。她就是需要“捎上”或者“解决”的东西,就像待洗的脏衣服。她知道他们没有恶意,但是拜托好吗!没有一个看过意大利黑手党电影的七岁小孩,是想被他的家里人“解决”掉的。
妈妈的手机在爱莎的手里振动了一下。她看见屏幕上是爸爸的名字,下面写着:我知道了。爱莎删掉了这条短信,也从发件箱里删掉了她发出的那条。她站在人行道上,从二十开始倒数。数到七时,起亚尖叫着回到了停车场,妈妈有点儿上气不接下气地摇下了车窗。爱莎把手机递给她。妈妈小声说:“孕傻啦。”爱莎亲了亲她的脸颊。
妈妈摸着脖子,问爱莎是否见过她的围巾。
“在你外套的右口袋里。”爱莎说。
妈妈拉出围巾,双手捧起爱莎的脑袋,将她拉近,用力亲了亲爱莎的前额。爱莎闭上眼。
“除非你女儿找不到,不然没什么东西是真的丢了!”她冲着妈妈耳语。
“你会成为一个很好的姐姐。”妈妈低声回答。
爱莎没有回答。她只是站在原地,挥手看起亚离开。她没法回答,她不想让妈妈知道她不愿当姐姐。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她是一个厌恶自己同母异父弟弟或者妹妹的坏蛋,只因为“小半”会比爱莎得到他们更多的爱。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她怕他们会抛弃她。
她转过身看向操场。没有人看见她。她把手伸进背包,拿出她在雷诺里找到的那封信。她不认识上面的地址,外婆一向不擅长指方向。爱莎甚至不确定这个地址是否存在于现实世界里,因为外婆指路时经常会用到已经不存在的地标。“就在那些和虎皮鹦鹉住在一块儿的蠢货家旁边,经过那个老网球俱乐部,一直走到老橡胶厂或者它的旧厂址那儿。”她就这么东拉西扯,而当人们不明白她说的话时,外婆会很沮丧,不得不连抽两支烟,用前一根的烟屁股点着下一根。而当有人说她不能在室内抽烟时,她会非常生气,之后就绝不可能再从她这儿得到任何靠谱的路线了,事实上除了她的中指啥都得不到了。
说实话,爱莎想将信撕成一万片,让风把它吹散。她昨晚就是这么决定的。她还在生外婆的气。但现在,在妈妈把整个故事告诉她之后,在爱莎从妈妈的眼睛里看见那些心碎之后,她放弃了这个念头。爱莎打算把信送到,这封以及所有外婆留给她的信。这将是一场伟大的冒险和一个惊奇的故事,正如外婆计划的那般。但爱莎不是为了外婆才这么做的。
首先,她需要一台电脑。
她又看了看操场。在铃声响起、没人看向大街的那一刻,她跑过围栏,冲向公交车站。她在一站后下车,进入商店,直奔冰激凌柜台,然后回家,悄悄潜入地下储藏室,将脸埋在呜嘶的毛里。这是最近一段时间全世界她最喜欢的地方。
“我包里有冰激凌。”她终于抬起头说。
呜嘶充满兴趣地嗅了嗅。
“是BEN&JERRY’S的纽约超级软糖块口味——我的最爱。”爱莎进一步说明。她这句话还没讲完,呜嘶已经吃掉了大半盒。她抚摸着它的耳朵。“我得去找台电脑。你待在这儿,还有……你明白的……别让人看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