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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第2页)

不过我也不在乎。je suis libre。 nest…ce…pas〃她很喜欢插句把法语,而她法语也确实说得不错。〃我在那儿还有过一段奇遇呢。〃

她蓦地收住话头,菲利普催她往下说。

〃你也不肯把自己在海德堡的奇遇讲给我听嘛,〃她说。

〃实在太平淡无奇啦,〃菲利普辩解说。

〃假如凯里太太知道我们在一起谈这种事儿,真不知道她会怎么说呢。〃

〃你想我怎么会去告诉她呢?〃

〃你能保证不说?〃

他作了保证之后,她就开始说:她接上房间里住了个学美术的学生,他……但她又突然改变话题。

〃你干吗不去学美术?你画得挺不错呢。〃

〃差得远呐。〃

〃这得由别人来评判。Je my connais,我相信你具有大画家的气质。〃

〃要是我突然跑去对威廉大伯说我要去巴黎学美术,他的那副嘴脸够你瞧的!〃

〃你总不见得现在还是任人牵着鼻子走的吧。〃

〃你存心在卖关子哪,还是请你把刚才的事说下去吧。〃

威尔金森小姐莞尔一笑,继续说她的故事。有几次,她在楼梯上同那个学美术的学生交臂而过,而她并没怎么特别去留意他,只看到他有一对漂亮的眼睛,他还彬彬有礼地脱帽致意。有一天,她发现从门缝里塞进来一封信。是他写的。信上说他几个月来一直对她暗中敬慕,他故意站在楼梯旁等她走过。哦,信写得委婉动人!她当然没回信罗。不过,天底下有哪个女人不喜欢受人奉承?第二天,又送来了一封信!这封信写得妙极了,热情洋溢,感人至深。后来,她在楼梯上同他再次相遇时,简直不知道眼睛该往哪儿看才好。每天都有信来,信中恳求与她相会。他说他晚上来,vers neuf heures,她不知如何是好。这当然是万万不可的,他或许会不断拉铃,而她决不会去开门;然而就在她等待铃声了当作响时,他却出其不意地出现在她面前。原来她自己进屋时忘了把门关上。

〃Cetait une fatslite.〃

〃后来呢?〃菲利普追问道。

〃故事到此结束啦,〃她回答说,同时伴随着一串格格的笑声。

菲利普半晌没言语。他心儿突突直跳,心田里似乎涌起一阵阵莫名其妙的感情的波澜。他眼前浮现出那条黑洞洞的楼梯,还有那一幕又一幕邂逅相遇的情景。他钦佩写信人的胆量……哦,他可永远不敢那么胆大妄为……还佩服他竟那么悄没声儿,几乎是神不知鬼不觉地进了她的房间。在他看来,这才是风流韵事的精华所在。

〃他长得怎么样?〃

〃哦,长得挺帅。Charmant garcon。〃

〃你现在还同他往来吗?〃

菲利普问这句话的时候,心中隐隐感到一股酸溜溜的滋味。

〃他待我讲透了,男人嘛,全是一丘之貉。你们全是没良心的,没一个好货。〃

〃这一点我可没有体会,〃菲利普不无困窘地说。

〃让我们回家去吧,〃威尔金森小姐说。

第三十三章

菲利普没法把威尔金森小姐的那段风流事从脑子里排除开去。尽管她讲到紧要处戛然收住话头,但意思还是够清楚的,他不免有点震惊。这种事对已婚女子来说当然无所谓,他读过不少法国小说,知道这类苟且事在法国确实可谓司空见惯。然而,威尔金森小姐是个英国女子,还未结婚,况且她的父亲又是个牧师。接着他一转念,说不定那个学美术的学生既不是她的第一个,也不是她的最后一个情人呐,想到这儿不由得倒抽了口冷气:他从未打这方面去体察威尔金森小姐,居然有人向她求爱,简直不可思议。他由于天真单纯,并不怀疑她自述的真实性,就像从不怀疑书里的内容一样;令他气恼的倒是,为什么这种奇妙的事儿从来轮不到自己头上。要是威尔金森小姐执意要他讲讲在海德堡的艳遇而他竟无可奉告,那该多丢人。他固然也有一套臆造杜撰的本事,然而他是否能使她相信自己是沾花惹草的老手,那就很难说了。女子的直觉十分敏锐,菲利普看到书本上是这么说的,她也许一眼就识破他是在撒谎。他想到她也许会掩面窃笑他,不由羞得面红耳赤。

威尔金森小姐一边弹着钢琴,一边懒洋洋地唱着。她唱的是马赛耐特、本杰明·戈达特和奥古斯塔·霍姆斯谱写的歌曲,不过这些曲子对菲利普来说都很新鲜。他俩就这样厮守在钢琴旁边,一连消磨上好几个钟头。有一天,威尔金森小姐想知道他是否生就一副歌喉,执意要他试试嗓音。她夸他有一副悦耳动听的男中音嗓子,主动提出要教他唱歌。一上来,他出于惯有的腼腆谢绝了。但她再三坚持,于是,每天早餐以后凑着空就教他一小时。她颇有当教师的天赋,无疑是个出色的家庭教师。她教授有方,要求严格。讲课时,虽然仍带着一口浓厚的法国腔,但那种软绵绵的嗲劲却一扫而尽。自始至终没有半句废话,断然的口气中带几分威势儿;学生思想一开小差,或是稍有马虎,她出于本能,当即毫不客气地予以制止和纠正。她知道自己的职责所在,逼着菲利普练声吊嗓子。

课一结束,她脸上又自然而然地泛起诱人的浅笑,说话的口吻也重新变得温柔可爱。她转瞬就卸掉了那层为人之师的外壳,可是要菲利普摆脱自己当门生的身分就没这么容易,上课时得到的印象,同听她讲述个人艳遇时的内心感受,颇有点格格不入。他对她的观察更加细致入微。他发觉威尔金森小姐晚上要比早晨可爱得多。早晨,她脸上的皱纹不少,颈脖上的皮肤也有点粗糙。他真希望她能把脖子遮起来,但天气很暖和,她穿的上衣领口开得很低。她又非常喜欢穿白色的服装,而在上午穿这种颜色的衣服对她实在不很合适。一到了晚上她就显得妩媚动人:她穿着像晚礼服一样的长裙,脖子上挂着一串红石榴珠项练,长裙前胸和两肘上缀有花边,使她显得温柔而讨人喜欢。她用的香水溢出一股撩人的异香(在布莱克斯泰勃人们只用科隆香水,而且只在星期天或者头疼病发作时才洒上几滴)。这时候,她看上去确实很年轻。

菲利普为计算她的年龄伤透了脑筋。他把二十和十七加在一起,总得不出一个满意的答数来。他不止一次地问路易莎伯母,为什么她认为威尔金森小姐有三十七岁了。她看上去还不满三十岁呢!谁都知道,外国女子比英国女子老得快;威尔金森小姐长期身居异邦,差不多也称得上是个外国人了。菲利普个人认为她还不满二十六岁。

〃她可不止那把年纪罗,〃路易莎伯母说。

菲利普对凯里夫妇说话的精确性抱有怀疑。他们唯一记得清的,是他们在林肯郡最后一次见到威尔金森小姐时她还留着辫于。是嘛,她那时说不定才十一二岁呢。那足多年以前的事情,而牧师的记忆力一向靠不住。他们说这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但是人们总喜欢用整数,所以很可能是十八年,或者十七年前的事。十七加十二,只不过二十九。活见鬼,这个岁数算老吗?安东尼为获得克莉奥佩特拉而舍弃整个世界时,那位埃及女王已经四十八岁。

那年夏季天气晴好。日复一日,碧空无云。气候虽炎热,不过由于靠近海,暑气有所冲淡,空气中渗透着一股令人振奋的清新之意,所以即使置身于八月盛夏的骄阳之下,也不觉得熏烤难受,反而横生一股兴致。花园里有个小池,池中喷泉飞溅,睡莲盛开,金鱼翔浮在水面,沐浴着阳光。午餐之后,菲利普和威尔金森小姐常常带着旅行毯和坐垫来到池边,躺在草地上,借那一排排高高的玫瑰树篱遮荫。他们一个下午就这么躺在那儿聊天、看书,时而还抽支把烟。牧师禁止在室内抽烟,认为抽烟是种恶习。他经常说,任何人若沦为某一嗜好的奴隶,未免有失体统。他忘了他自己也有喝午茶的嗜好。

有一天,威尔金森小姐给菲利普看《波希米亚人的生涯》一书。这本书是她在牧师书房的书堆里偶然翻到的。凯里先生有回要买一批廉价书,也连带把它买了来,十年来就一直丢在那儿没人问津。

米尔热的这本杰作,情节离奇,文笔拙劣,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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