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用黑色描绘他的轮廓,宽阔的额头、强韧的下巴、鹰钩鼻。再用小棍子从《国家地理杂志》内一张煤矿场照片上刮下乌木色,加上少量洗发精制造一种白垩色颜料,再用一根尖端断裂的铅笔,将色彩转移到画布的替代品上。
我的天,他是如此的俊俏。
指针早已指过凌晨三点,但是老实说,我的睡眠并不长。当我好不容易睡着时,就又得起床上厕所。最近我吃得很少,以至于食物有如光速流窜过身体。我胃不舒服,头痛,口腔和喉咙的霉菌性炎症让吞咽变得更加困难。相对地,我利用失眠来刺激艺术创作。
今晚,我盗汗得很厉害,醒来时全身都湿透了。我换掉床单和衣服,不想再躺回床垫。我拿出我的画,开始重新创造亚当,却被其他挂在牢房墙壁上已完成的亚当肖像分心。亚当摆着以前来我教书的学院当艺术课模特儿时相同的动作;亚当早晨睁开眼睛时的脸庞;而回头看的那个姿势,和我枪杀他时一模一样。
“我必须这么做,”薛·布尔能说,“那是唯一的办法。”
今天下午他抵达I层后,就一直保持安静。我心想,现在这个时间,他能跟谁说话。然而,这层区域空荡荡的。他也许做了噩梦。“布尔能,”我小声地叫,“你还好吗?”
“是谁?”吐出字句对他而言异常困难,并非口吃,而是每个音节都像一块他必须费力往前拉的石头。
“我是路希尔斯。路希尔斯·杜弗里斯。”我说,“你在跟谁说话?”
他迟疑了一下:“我想,我是在跟你说话。”
“睡不着?”
“我睡得着,”薛说,“只是不想睡。”
“那你比我幸运。”我回答。
这只是句玩笑,但他似乎不这么认为。“你并不比我幸运,而我也未必比你不幸。”他说。
没错,从某方面来看,他确实说得有理。我没有被判处和薛·布尔能相同的刑罚,但我和他一样,都将死于这所监狱的四堵墙之内,只是早晚的问题。
“路希尔斯,”他说,“你在做什么?”
“我在画画。”
一瞬间的死寂:“你的牢房?”
“不,是一张肖像画。”
“为什么?”
“因为我是艺术家。”
“以前在学校,一位艺术老师说我嘴唇很古典。”薛说,“我还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那是关于古代希腊罗马的典故。”我解释道,“而我们所看见的艺术是表现在……”
“路希尔斯?今天在电视上,你有没有看见……红袜队……”
包括我在内,I层的每个人都有死忠的一队。每个人都小心谨记各方联盟的比分,然后讨论裁判公平与否,仿佛他们代表法律,而我们则是高等法院的法官。有时我们支持的队伍希望破灭,就像我们自己一样;有时他们能冲入决赛,我们便和他们分享胜利。不过,下一赛季尚未开始,今天的电视并未转播任何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