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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2页)

攻打公使馆,惹来了八国联军进军北京,慈禧仓皇西逃,这就是庚子事变。慈禧无奈下又和洋人议和,大把的银子赔了出去,又将主张用团民灭洋的载漪等人杀的杀、贬的贬, 这才将洋人安抚下来,同意退出北京。但慈禧此刻也不得不考虑革新政治、强国富民的问题了,因为这个老大帝国按老一套实在是走动了。

慈禧不得已下接受了袁世凯、张之洞、刘坤一等人的建议,开始了与光绪的变法差相仿佛的变革,这就是所谓的“清末新政”。新政给晚清年间带来了新气象,华北、两江、两湖一带的工厂、矿山、学校不断建立,新式的军队也在天津、武汉等地不断发展,留学生们一批一批的前往日本、欧洲学习。西洋之风通过各种渠道吹进了国门,于是,大清子民中有人开始苏醒,对延续了数千年的专制制度提出了疑问,当然,他们只是极少数的知识分子以及留学海外的学生。

大量的青年学子留学海外,给流亡海外的孙中山的革命主张输送了人才。1905年,以黄兴领导的留学生组织“华兴会”为主体,孙文黄兴携手,创建了“同盟会”。同盟会的宗旨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革命的思想在留学生之间不断传播,与此同时,汉民族的民族主义思潮也开始抬头。

1904年,俄罗斯与日本为争夺远东的利益,在中国的土地上大战,经过血腥的厮杀,日本战胜了。俄罗斯除将在中国东北的特权让给日本外,还将库页岛南部割给日本。小小的日本打败了庞大的俄罗斯,逼得它割让土地,这在大清朝野看来近乎奇迹的事,立刻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讨论的结果是:日本是实行了君主立宪的国家,而俄罗斯乃是君主专制,所以日本打败俄罗斯,证明了君主立宪的极端重要和绝对正确。清廷为发现了这一条奥秘亢奋不已,当即决定,派五大臣出是东洋西洋,考察东西两洋的宪政。

考察回国,五大臣之一的载泽给朝廷上奏折,称立宪有三大好处:一君主神圣不可侵犯,皇图永固;二或列强尊重,外患减轻;三依法治国,使革命党失去了革命的理由,故可弥内乱。

第二章 近代史进程的十字路口(3)

在袁世凯、端方等重臣的推动下,慈禧终于下定了立宪的决心。1906年9月一日,清廷颁布预备立宪的上谕,宣布预备立宪。上谕的内容主要有三点:第一,及时仿行立宪,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百年有道之本;第二,因目前百废待兴,民智未开,故需改革官制以除积弊,振兴教育以启民智,理财备武,以资立宪之基;第三,待预备工作初具规模,再妥议正式立宪之期。

预备立宪的上谕引起了举国欢腾,北京、上海、南京、天津、武汉、广州等大城市的书局报馆高挂龙旗庆贺,各地的官府、士绅、学界召开庆祝会,敲锣打鼓,张灯结彩,为专制制度的即将结束而欣喜若狂。在北京,各学堂的一万多名学子相互联络,齐集京师大学堂,举行庆贺典礼。当时知识界普遍认为:以几千年相沿的专制政体,不用人民请求,不需要流血,便有转为*政体的可能,虽然目前只是预备阶段,但也是数千年来的奇迹了,因此可圈可点、可喜可贺。

二.立宪与地方自治

“立宪”这个概念来自于古希腊、罗马,是一种国家的管理模式。该模式由国家制定宪法,实行议会制度,并以选举作为主要的*形式。立宪又分为君主立宪和*立宪,君主立宪又称“虚君共和”,是在保留君主制度的前提下,颁布宪法,树立人*权、限制君主权力、在事实上,它可以看作共和政体的一种,其与*立宪不同的是国家元首仍是君主,并且,君主是终身制的。不过,清廷当时要实行的可不是虚君共和,而是类似于“二元制君主立宪”的制度,这种制度下,君主仍拥有实权,内阁作为政府对君主负责,议会是行使立法权的机构,但君主对议会的决议有否决权。

不过话说回来,当时国内对立宪熟悉了解的没有多少人,满清皇室、大臣对所谓的立宪,基本上都是一知半解,四万万草民更不知立宪为何物,知识阶层中,大部分人也只知立宪之后,人民的权利将大大增加,君主“朕即法律”那一套行不通了,君主也必须遵守宪法,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而更进一步的,就不知其祥了。

鉴于这种情况,绅士阶层的精英人物张謇、赵凤昌、汤寿潜等联络了江浙一带的绅商士人一百多人,成立“预备立宪公会”,一方面向民众宣传立宪知识,一方面督催清廷尽快立宪。

流亡海外的康有为、梁启超等对清廷的立宪也是欢呼颂扬,通过各种途径为立宪大造舆论,期盼立宪成功,他们将原来的保皇党改成了“帝国宪政公会”,想有朝一日回到国内,以政党身分参与政治活动。

大清当时的立宪,还伴有地方自治。地方自治对士绅极为有利,因此获得了士绅阶层的大力支持。慈禧的新政时期,士绅们或投资工商业变成了资产阶级,或办学校、办刊物杂志,成为思想文化的传播者,或者与会党联合,成为地方大豪。明清以来,中国的封建社会基本都立足于皇、绅共治的基础,皇权是大旗,高高在上,而在农村的乡土上,在皇权没有触及的角角落落,则是士绅们的天下,不过地方官也经常和士绅发生矛盾,限制士绅的权利。如今实行地方自治,绅士阶层可以名正言顺的获得权力,那情况就不一样了,所以他们在支持立宪的同时,也不遗余力的支持地方自治。

第二章 近代史进程的十字路口(4)

在当时的报刊上,关于立宪、关于地方自治的讨论热烈至极,几乎一边倒的都是赞颂之词,反对意见寥寥。讨论之际,代议制、选举制 、主权在民、三权分立这些名词概念渐渐的为知识分子所熟知,基于这些概念的理论学说四处传播,使得晚清暗淡的天宇上红霞阵阵,一时风景如画。

三.慈禧对立宪的态度

慈禧对国体问题并不懂,她也不怎么关心这个,她关心的是手中的权力不能丢,大清的基业不能丢,如果能满足她这两个条件,那她就支持立宪。

当时的中国,各地督抚的权力很大,有兵权、有财权,对中央政府的命令可以敷衍应付,有些强硬的督抚甚至敢拒绝执行不合自己意图的命令。八国联军进京之前,慈禧发詔请各地派兵勤王,保护京师,很多督抚就不予理睬,有些派了兵的,也采取敷衍应付的态度,派些战斗力不强的残兵劣兵。当时的两广总督李鸿章甚至干脆称与洋人宣战的诏令为“矫诏”“乱命”,直接宣称:“此矫命也,粤不奉诏。”对于这些地方上的实力派人物,慈禧毫无办法,后来还京,也不敢治他们的罪。

这些督抚统治下的地区,形同一个个小诸侯国,有些督抚,虽然名义上是大清的官,却不太明白他的治下范围和大清的关系,甲午之战,是中日间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战,战后,大清的两广总督衙门却向日本国行文,索要战时被日方拖走的“广丙号”战舰,说此舰系广东所有,甲午之战是北洋水师参与,广东并未参战,不能以广东的军舰作为战利品。

基于大清这样的现状,慈禧在载泽、端方、袁世凯等人的力促与解释下,还是很愿意立宪和实行地方自治的。立宪中的“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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