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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第1页)

第三,为什么说儒家哲学认为,在“天”和“人”之间存在着一种相即不离的“内在关系”?盖自古以来,至少由西周以来,在中国的思想中有“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的思想传统,从孔孟到程朱陆王都是这样认识的。在这个问题上,朱熹有个说法也许反映出孔子“仁学”的一贯思想,他说:“仁者”,“在天则盎然生物之心,在人则温然爱人利物之心,包四德而贯四端者也。” “天道”生生不息,以仁为心,“天”有使万物良好的生长发育的功能,故“人”要效法“天”,要对人慈爱,要使万物得益。这是因为“天人一体”,“人”得“天”之精髓而为“人”,故人生在世当以实现“天”的“盎然生物之心”,而有“温然爱人得物之心”,“天心”、“人心”实为一心。“人”有其实现“天道”的责任,人生之意义就在于体证“天道”,人生之价值就在于成就“天命”,故“天”、“人”关系实为一内在关系。

就以上几点来讨论“天人合一”,我们对之做哲学的理解,这样才能洞见其真精神,真价值。它是作为一种世界观和思想方式,一种思考问题的路径来看“天人关系”的,它的意义在于赋予“人”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人”必须在“同于天”的过程中(提高到“天”的境界),实现“人”的自身超越,达到理想的“天人合一”的境界。

当然,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不大可能直接具体地解决当前人类社会存在的一个一个“人与自然矛盾”的问题。但是,“天人合一”作为一哲学命题,一种思维模式,认为不能把“天”、“人”分成两截,而应把“天”、“人”看成相即不离的一体,“天”和“人”存在着内在的相通关系,无疑会对从哲学思想上为解决“天”、“人”关系,提供一有积极意义的思路。

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问题

当今人类社会存在的“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较之于“人与自然的矛盾”更为复杂,它不仅涉及到“自己与他人”、“人与社会群体”、“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地域与地域”之间的种种矛盾,例如:对物欲和权力的追求,对自然资源的争夺、占有和野心的膨胀,造成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地域与地域之间的对立和战争,而且有“帝国霸权”和“恐怖主义”,等等。过分注重金钱的追求和物质的享受,特别是统治者的贪污腐化,欺压老百姓,造成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紧张,社会的冷漠,帮派林立,黑社会的猖狂,等等。在人类社会中,现在儿童有儿童的问题,青年有青年的问题,老年有老年的问题,人与人之间在日常生活中的互不理解和仇视,心灵上的隔膜,使社会的和谐全失,这样发展下去终将导致人类社会的瓦解。儒学是否能对现代社会存在的种种弊病提供某些有意义的思想资源呢?我认为,也许孔子儒家的“仁学”能对造就“人与人”,扩而大之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地域与地域之间的和谐,即造就“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

《郭店楚简?性自命出》中说:“道始于情,情生于性。始者近情,终者近义。”意思是说,人与人的关系开始时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而感情是生于人的本性。因此,人与人的关系开始时更加根据情(如母子之情),到后来则更加根据道义。这里的“道”是指“人道”,即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律,或者说是处理社会关系的原则,它虽然和“天道”有联系,但也和“天道”不一样,“天道”指自然界的(或指相对于“人”的外界)运行规律。“道始于情”是说人与人的关系的建立是由感情开始的,这正是孔子“仁学”的出发点。孔子的弟子樊迟问“仁”,孔子回答说:“爱人。”这种“爱人”的品德从何而来呢?《中庸》引孔子的话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仁爱”的品德是人本身所具有的,爱自己的亲人是最基本的。但儒家认为“仁”的精神不能仅仅停留在爱自己的亲人上面,《郭店楚简》中说:“亲而笃之,爱也;爱父,其继之爱人,仁也。”对自己亲人爱到极点,那也只能叫“爱”;爱自己的父亲,扩大到爱别人,这才叫作“仁”。又说:“孝之放,爱天下之民。”对父母的孝顺要放大到爱护天下的老百姓。不过爱自己的亲人无论如何是爱别人的基础,“爱亲则方其爱人”。这就是说,孔子儒家的“仁学”要由“亲亲”扩大到“仁民”。也就是说,要“推己及人”,要作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才叫作“仁”。作到“推己及人”并不容易,必须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忠恕之道”作为实现“仁”的准则。(朱熹四书集注:“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如果把“仁”推广到社会(全人类社会),这就是孔子说的:“克己复礼曰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其由人乎?”古来曾把“克己”(克服私欲)和“复礼”(复兴礼制)解释为平行的两个方面,我认为这不是对“克己复礼”的好的解释。所谓有“克己复礼曰仁”是说只有在“克己”基础上的“复礼”才叫作“仁”。费孝通先生对此有一解释,他说:“克己才能复礼,复礼是进入社会,成为一个社会人的必要条件。扬己和克己也许正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别的一个关键。”我认为这话很有道理。一个人要进入社会,必须对自己有个要求,例如说要求自己应该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样你才可以遵守社会的规范(礼);而成为社会的人;一个国家也一样,你必须对自己有个遵守世界的“公约”和“公理”的要求,这样世界公约、公理才得以维护。费先生认为,中国文化主张“克己”,对于人与人之间相处较好;而西方文化主张“扬己”,把自己抬高到别人、别国之上,这怎么能不发生冲突和战争呢?朱熹对“克己复礼曰仁”的解释说:“克,胜也。己,谓一身之私欲也。复,反也。礼,天理之节文也。”这就是说,要克服自己的私欲,以使之做人行事能符合礼仪制度规范。“仁”是人所具有的内在品德(“爱生于性”);就社会生活说,“礼”是规范人的行为的外在的礼仪制度,它的作用是为了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之和谐相处,“礼之用,和为贵”。要人遵守礼仪制度必须是出于其内在的“爱人”之心,才符合“仁”的要求,所以孔子说:“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对“仁”和“礼”的关系,孔子也有非常明确的说法:“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没有仁爱之心的礼乐那是虚伪的,是为了骗人的。所以孔子认为,人们如果有了追求“仁”的自觉要求,并把这种“仁爱之心”按照一定的规范实现于日常社会之中,这样社会就会和谐安宁了,“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这种把追求“仁”的信念实践于日常实际生活之中,就是《中庸》所说的“极高明而道中庸”。“极高明”要求追求人生上的最高原则,即“仁”的理想;“道中庸”要求人们按照规则把“仁爱”精神实现于日常生活之中(“中庸”,用中的意思),“极高明”和“道中庸”不能分为两截,这就是儒家的最高理想“内圣外王之道”。我们今天要求建设“和谐社会”,孔子的这些话无疑对我们有重要的价值。《论语》中讲了许多“仁”的道理,但没有出现“仁政”这两字,但是他说“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泛爱众”、“举贤才”、“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等等都是讲的“仁政”。“仁政”在《孟子》一书中讲得很多,意义也很广泛,其中有些虽已不适合今日人类社会的要求,但其中也许有两点很重要,对我们今天建设和谐社会和实现世界和平仍然有重要意义。一是孟子认为“行仁政”就要使民有恒产,他说:“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孟子的意思是说:对民的道理是,要使每个人都有一定的稳固产业,他才能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没有一定稳固产业的人,便不会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所以孟子说:“夫仁政,必自经界始。”意思是说:“仁政”首先要使老百姓有自己的土地。我想,我们要真正建立“和谐社会”就必须“使民有恒产”。就全人类社会说,就要使各国、各民族都能自主拥有其应有的财富才行,强国不能掠夺别国的财富和资源以及推行强权政治。二是孟子的“仁政”要求反对非正义战争,他认为“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里的“道”是“道义”的意思,在《公孙丑下》中有一段记载,他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他说:“域民不以封疆为界,固国不以山谷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

儒学的现代意义(8)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限制老百姓不必用国家的疆界,保护国家不一定靠山川的险固,威行天下不必凭兵器的锐利,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少助到了极点,连亲戚都反对他;多助到了极点,全天下都归顺他。拿天下都归顺的力量来攻打连亲戚都反对的人,那么合乎道义的君子或者不必用战争,若用战争,最后必然是会胜利的。所以儒家往往把战争分为“正义战争”和“非正义战争”,孟子说:“春秋无义战”,“失民心者,失天下”。这个道理对一个国家内的统治者说也一样。汉初的贾谊写过一篇《过秦论》,他总结秦亡之因在于“仁义不施,攻守之势异”。并引用了一句谚语:“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不也是我们今天应该借鉴的吗?孔子儒家这些思想,对一个国家的“治国”者,对于世界上的那些发达国家的统治集团不能说没有意义。“治国、平天下”应该行“仁政”,行“王道”,不应该行“霸道”,不能压迫老百姓。

自1993年亨廷顿提出“文明的冲突论”之后,引起了各国学术界的广泛讨论。在人类历史上看,由于文化(哲学、宗教、价值观念)的不同引起的冲突和战争并不少见,就是进入21世纪虽未发生世界性的大战,但局部地区的战争则不断出现,其中无疑政治、经济是冲突和战争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但文化确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地域与地域之间冲突和战争的原因,如何化解这种因文化上的原因引起的冲突甚至战争,也许孔子提出的“和而不同”是一条非常有意义的原则。

在中国历史上,一向认为“和”与“同”是不同的两个概念,有所谓“和同之辨”。《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公曰:唯据与我和夫?晏子对曰:据亦同也,焉得为和?公曰:和与同异乎?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国语?郑语》:“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之。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可见“和”与“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以他平他”,是以相异和相关为前提,相异的事物相互协调并进,就能发展;“以同裨同”,则是以相同的事物叠加,其结果只能窒息生机。中国传统文化的最高理想是“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万物并育”和“道并行”是“不同”;“不相害”、“不相悖”则是“和”。)这种思想为多元文化共处提供了取之不尽的思想源泉。

不同的民族和国家应该可以通过文化的交往与对话,在对话(商谈)和讨论中取得某种“共识”,这是一个由“不同”到某种意义上的相互“认同”的过程。这种相互“认同”不是一方消灭一方,也不是一方“同化”一方,而是在两种不同文化中寻找交汇点,并在此基础上推动双方文化的发展,这正是“和”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努力追求在不同文化之间通过对话,实现和谐相处。现在中西许多学者都认识到通过对话沟通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理解的重要性。例如哈贝马斯提出“正义”和“团结”的观念。我认为,把它们作为处理不同民族文化之间关系的原则,应该是很有意义的。哈贝马斯的“正义原则”可理解为,要保障每一种民族文化的独立自主,按照其民族的意愿发展的权利;“团结原则”可理解为,要求对其他民族文化有同情理解和加以尊重的义务。只有不断通过对话和交往等途径,总可以在不同民族文化之间形成互动中的良性循环。2002年去世的德国哲学家伽达默尔提出,应把“理解”扩展到“广义对话”层面。正因为“理解”被提升到“广义对话”,主体与对象(主观与客观或主与宾)才得以从不平等地位过渡到平等地位;反过来说,只有对话双方处于平等地位,对话才可能真正进行并顺利完成。可以说,伽达默尔所持的主体—对象平等意识和文化对话论,正是我们这个时代所需要的重要理念。这种理念,对我们今天如何正确而深入地理解中外文化关系、民族关系等等,具有重要的启示。无论哈贝马斯的“正义”和“团结”原则,或者是伽达默尔的“广义对话论”,都要以承认“和而不同”原则为前提。只有承认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和国家可以和谐相处,不同的文化传统的民族与国家才能获得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广义对话”才能“真正进行并顺利完成”。因此孔子以“和为贵”为基础的“和而不同”原则应成为处理不同文化之间的一条基本原则。

儒学的现代意义(9)

自我身心内外的矛盾

如果我们以儒家的“合天人”(天人合一)的观念来为解决“人和自然”之间的矛盾提供某些思想资源,以“同人我”(人我合一)的观念来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那么我们可以用“一内外”(身心合一)来调节自我身心内外的矛盾。现代社会,由于种种内外的压力,特别是人们无止境地追求感官之享受,致使身心失调,人格分裂。由于心理的不平衡引起精神失常、酗酒、杀人、自杀等,造成了自我身心的扭曲,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病,而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宁,其原因正在于道德沦丧,致使人失去了自我身心内外的和谐。对这样一种情况,许多有见识的学者都为此提出救治的理论和策略。从中国传统文化看,可以说儒家对人的身心道德修养和人格培育给以特别的重视。

在《郭店楚简?性自命出》中说:“闻道反己,修身者也。”意思是说,知道了“道”,就应该反求诸己,这就是“修身”。《大学》这部书更加特别强调人的道德实践对于建设理想的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它的第一章中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朱熹注说:“新者,革其旧之谓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当推己及人,使之亦有去其旧染之污也。……言明明德、新民,皆当止于至善之地而不迁。”(明德:真实无妄的道理。)明明德,新民的目的在止于至善,达到作人的最高境界。所以《大学》中认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天子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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