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我想你了。”
林珑双眼含泪地进屋,一声娘后眼泪叭叭掉。
像久未见到娘的孩子一样,扑到杨丹红身边黏着她。
她眼风瞟一眼坐在轮椅上的老男人,瘦得跟个猴子似的。
胡子拉碴,头发也参差不齐,身上一股血腥味夹杂着一丝淡得不可闻的脂粉味儿。
【又老又丑的狗男人,还敢嫌弃她。】
【哼,白送都不要这狗男人,真是辣眼睛。】
林珑对杨妈口中好看的二儿子大打折扣,这家伙的狗脾气比茅坑里的石头还臭。
真是气煞她了,那丑样子给红毛提鞋都不配。
是谁给他不良于行的勇气,敢对杨妈毫无礼貌的大呼小叫。
【当了个破官儿,看把他能耐得上不敬天地,下不尊父母了。】
…
林珑故意怕怕的躲到杨丹红身后,怯生生地道。
“娘,那位大叔是谁哇!
长得好丑好凶,快把他赶出去。”
杨丹红嗔怪地看一眼老二,这下好了让乖宝听到老二的胡话,肯定会往心里去。
两人第一次见面就留下不好的印象,看老二这混小子以后怎么哄回媳妇儿。
“乖宝,这是娘的二儿子明轩,也是你男人。
他只是受了伤看起来丑,养好还是很好看的。
就是说话不中听,你别往心里去,娘帮你收拾他。”
杨丹红都不知该怎么给林珑解释了,一想到老二的伤又心虚得不敢直视。
“娘,可是他好老,都能当我爹了。”
林珑说着最扎心的话,澄澈的大眼却直直地看着轮椅上的男人。
…
王明轩只觉得一支支利箭直插心脏,自视长相不俗的男人,不禁有些怀疑这些年是他太自信了。
眼前的小丫头看起来十五六岁,却美得不可方物。
清纯得不谙俗物中有一股空灵美,好似深谷幽兰。
无论是衣着还是周身的气质,绝不是普通人家能养出来的姑娘。
仅她身上的运动服,就值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且质量更上乘。
这样的姑娘,怎么可能主动嫁到乡下,除非别有目的。
王明轩犀利的眼神,直视那双澄澈的大眼。
只见毫不退缩的大眼,泪珠如断线的珍珠滚落。
王明轩心头突的生起一股负罪感,不忍心的转移视线,却毫不留情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