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走快一些,咱们心里头估算一下,每隔时辰换一次骆驼。”猛然想到最坏一种可能,尽管非常不情愿,姜简仍旧强迫自己抬起头,朝着所有同伴招呼。
“我来计算时间,我跟部落里的萨满学过,如何根据太阳的位置与影子长短,判断时间。”一名唤做葛增的少年主动请缨,承担了更夫的差事。
“骆驼背上的麻布口袋里有干粮。人可以骑在骆驼上吃,也可以互相帮忙喂骆驼。”另一名唤做乙室库里的少年熟悉畜牧,高声发出提醒。
这个提醒,立刻得到了所有人的响应。部落里长大的少年少女们,对如何照顾坐骑都不陌生。一个个争相从横在驼峰上的麻布袋子里取出干粮,弯腰递到了自己手臂能及的那匹骆驼嘴巴旁。
骆驼的行进和奔跑速度都不如骏马,但耐力和负重能力却远远超过了后者。并且可以连续多日不喝水。在以杂草和树叶为食物的时候,都可以驮着二百斤的货物,连续走上一天一夜不用停歇。
少年和少女们边走边喂,豁得出去粮食。骆驼们自然走得更卖力。短短一个时辰,竟然走出了三十里路,速度远远超过了任何商队。
“时辰到了,换骆驼,换骆驼,都不要骑马。让马一直歇着,保存体力。”根据骆驼留在地上的影子,判断出时间已到,主动担任更夫的葛增立刻高声招呼。
少年少女们依照事先的约定,从所在骆驼背上,跳向身边空着的骆驼。动作敏捷得如同行云流水。
“咱们先前走了大概二十里,现在又走了三十里。如果照这样走下去,天黑之前,就能看见白道川的城墙。”萧术里松了一口气,扭过头,笑着对姜简说道。
虽然在一个时辰之前,他被史笸箩不告而别的行为,气得牙根痒痒。在冷静下来之后,他却也跟姜简一样,不希望跟史笸箩重逢。
毕竟大伙昨天傍晚,还在同生共死。如果忽然从朋友变成了敌人,他真不知道自己手里的大食长剑该往哪里刺。
“咱们跟大食马贼作战那个山头,距离白道川大概一百二十里到一百三十里之间。现在还剩七八十里路。”姜简回头看了看,心情也感觉又轻松许多,“我没想到,骆驼能走这么快。如果能一直保持这个速度,天黑之前肯定能进受降城!”
“骆驼一般每个时辰能走十五六里路。主要是咱们的身体比货物轻,还舍得给骆驼吃粮食。”萧术里一放松就话多,笑着向姜简普及草原上的常识。“马一个时辰,跑六十里路很轻松。但马跑三十里必须停下来休息,否则马就跑废了,人也累趴下了了。”(注:一个时辰是现在的两个小时。)
“史笸箩还算有良心,没领着突厥马贼来追咱们。”洛古特跟二人关系渐熟,也笑着在旁边插嘴,“否则,他早就该追上来了。”
“咱们跟他有没啥仇。即便他真的跟那些突厥马贼是一家,也没必要把咱们赶尽杀绝。”乌古斯想了想,站在史笸箩的角度分析。
“笸箩应该是念着跟大伙的情谊,才带着亲信悄悄走了。否则,第一次与族人交战,他还能说是彼此不知道对方身份。第二次,我说的是万一大队突厥飞鹰骑追上来,他的确很难办。”
“他只是不想杀死自己的族人。并不是想背叛咱们。”
“他杀了俘虏,估计是为了灭口。否则,他回到自己的部落里,很难向酋长和长老们交代。”
……
大伙你一言,我一语,都忘记了先前得知史笸箩离去时的郁闷,转而想起与此人并肩作战时的友情来。
有点遗憾,有点惋惜,更多的,却是对朋友的难舍。
就在大伙说得热闹之际,队伍中最高大的一匹公骆驼,忽然高高地扬起了头,嘴里发出了一连串的警讯,“呼呜呜呜——”
众人齐齐闭上嘴巴,迅速扭头回望。只见身背后的旷野中,数百匹战马旋风朝大伙追了过来。马蹄带起的烟尘,遮天蔽日!
“左前方那座山,冲过去,骑着骆驼上山坡,能走多高走多高。”姜简转头四顾,果断下达了命令。
非常幸运的是,附近并非一马平川,他们又找到了一座不大不小的山头,可以冲上去凭险据守。
不幸的则是,此地距离大唐边军驻扎的白道川,至少还有七十里远。而据他所知,边军斥候的日常巡视范围,肯定不会超过五十里。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