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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很酷”。

她想:也许这个人并非像他所说的那样“花心”吧。

聊了不到几分种,仇玲就感到对方真是“情场高手”。

仇玲说,像她这样自视甚高的女人并非轻易就被俘虏的,但这个“花心男人”就有这种本领,让她“一见”就难以舍下。他一会儿英文,一会儿中文,字打得非常的快,而且特别幽默风趣。

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每一字都可以让他拉扯到与“性”相关的联想上去。

仇玲真是服了他。骨子里来讲,她希望遇到的男人不是那种纯洁处男式的“愣头青”,但那也不能过于经验老道,让人想起与别的女人在一起也不舒服,她觉得“花心男人”就属于她希望的那种“中间状态”的“理想男人”。

交谈了没几回合,双方都觉得有劲,留下了真实的电话、地址,并火烧火燎得到了“非见面不可的地步”。

于是,一个周末,仇玲买了张机票,飞到“花心男人”所在的沈阳市。

有一个光头站在出站口朝她笑,直觉告诉仇玲:这个“酷”男人就是这次投奔的对象。

果然就是他。

仇玲问:“为什么对我笑,你怎么知道要接的人就是我?”

“花心男人”说:“这点本事都没有,你还会从广州飞到这里来吗?”

一见如故。

两人直接打了个的士,来到他的单身住宅。

没有更多的话语,“花心男人”直奔主题,简直是有些粗暴地“强奸她”,但是她喜欢。

而最令仇玲难过的是,她觉得自己竟真的爱上了这个“花心”的“杂种”!

然而,“花心男人”坦率地告诉她,当天晚上十二点,他要乘机去新加坡。如果有机会,他还会回来找她的。

气得仇玲当场真想给他一个耳光。但她忍住了。

毕竟她也不是小家子气的人。她从床上坐起来,说,“好吧,我们同时走吧。送了你后,我再回广州。”

这番大义之话,说得“花心男人”都很感动:“真不应该挑动你来。”

仇玲惨然一笑,说,“来了也好嘛。知道了什么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花心男人’!”

从沈阳回来后,仇玲再也不敢轻易上网了。

她可以放任自己,但怕的是不小心动了“真情”,那样就太伤身体了,也太让自己瞧不起自己了。

仇玲的同事中,不少人有性伴侣。有时在带队时,团里的男性会一再“放钩”。不少女导游就频频地与一个又一个男团员周旋,得到了物质和精神上的“双丰收”。

但仇玲觉得将“工作与性”搅在一起没意思,而且男团员花言巧语的背后,让人有一种“卖的感觉”,“那样的话,与妓女又有什么差别呢?”

仇玲也曾到外边去找过“一夜情”,一是为了刺激,二是为了体验——“生命就是在体验中丰富”,这是她的人生哲学。

没想到,那家伙竟是个地地道道的“劫匪”,他不但劫了她的“色”,而且劫了她的“财”,气得她找了一伙人将那个家伙“修理得半死。”

从此,仇玲再也不敢去招惹那些“来历不明的人”,一怕陷入“麻烦”,二怕染上什么病,而自己的朋友则比较可信,这是她参加“性派对”游戏的直接导因。

仇玲毫不掩饰地说:“在很孤独和空虚的时候,我常常放任自己的身体,但过后我得到的是更多的空虚,还有对人性的怀疑——我不知道还能不能对谁动真情。”

“城市猎人”

有“城市猎人”之美名的项兵是属于那种一直想发财而机会不济的人。

项兵觉得自己总是比社会“慢半拍”。当年为了早日走上社会,他不听从老师的劝告,而轻松地上了一个中专。

可工作没过几年,昔日的中学同学一个个大学毕业了,分到了大城市,他不甘心在小城市守着一份不死不活的工作,就再次发愤,竟然又考上了大学。

读完本科,学校推荐他读研究生,他婉言谢绝,急急地到一个大一点的城市找了一份好一点的工作。

可是没过多久,风气又转了,本科生也不行了,研究生才吃香。加之单位效益越来越差,他眼看不妙,就再拼一回吧,好歹又考上了研究生。

毕业后,他在武汉一省直机关单位工作,就像刘震云写的《单位》里的那个小林一样,看起来好像也还不错,可是他看到昔日的同学们一个个“下海”,到广州、深圳等地“捞世界”,并个个“成了人物”,他也心动了,遂辞了职,来到惠州一家私营企业。

不久,他又辞了工作,自己搞了一个装潢公司,但生意一直不大如意,最多只能算是“吃喝不愁”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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