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自然是它的湖泊之多,湖泊之美是公国之最。大大小小的湖泊在城里就坐落了三四十个之多,而且个个清澈见底,有的湖边杨柳长堤无限,有的湖泊形如双生,每到月出之时,可以看到双月同现于湖中。种种奇妙美丽之处,不一而足。
第二呢,是每到天和日丽之时,远近的贵族男女就会聚集于最大的一个湖泊—春湖旁边,在此写诗,作画,唱歌,玩乐。当然,更多的是上演一段段浪漫的罗曼史出来。渐渐的,春湖,成了无数青年男人为之伤心,为之幸福的所在。而这一独特的人文景光,在整个帝国的青年心中都是向住不已,成了他们的向往的圣地。
第三呢,是这里产的珍珠独一无二,它不同普通的珍珠是白色,或者粉色,它呈现出的是一种七彩之色。这种七彩珍珠极其罕见,除了在西贡的湖里渔民曾得到十粒之外,天下再无第十一颗。也因此,直到今天,还有不少渔民成天泡在湖水里,希望自己机遇够好,能够再得到一颗七彩珍珠。
虽然来游玩的人无法看到独特的七彩珍珠,不过也无阻于人们对它的向往。
果然不愧是“云梦之湖”,只见点点波光闪烁,在晨光中,春风里,春湖泛起一层烟雾,说不出的温柔和美丽。再加上春风一拂,两岸扬花飘然如雨落,周边鲜花灿烂,在春风中争奇斗艳。这种种美丽之处,言词难以尽诉。
这时,湖对面划过几只小船,那是农户的小孩在湖中嬉戏,那衣着鲜丽的农家姑娘们也在刻意打扮下,在船上彼此打闹着,不时有阵阵欢笑声随风飘来。
朝阳刚刚升起不多久,只见长堤上出现了一队队马车,车身装饰华丽,马高大健壮。骑在马上的人更是衣履鲜明。
就这样,时不时的一队马车过来,春湖的树阴下,长堤上,烟柳中,到处都有这些衣履鲜明的青年男女。
“春湖好,日出江花红胜火,日落斜阳伴君舞,能不忆春湖?”一阵悦耳甜美的歌声传来。
“好,好~”听到这天籁一样歌声,众人不约而同的都鼓起掌来,一时之间掌声雷动。
“多谢多谢。”一个红袍青年站了起来,在那里躬身谢礼。他旁边一位美貌姑娘腆着羞红的脸,别过头去,在那里要笑不笑的。
“这位少爷,人家小姐唱的曲,为什么要你来谢礼?”一个方脸长身的高大青年笑道。
“这个,所谓举手之劳,不足挂齿。我只是帮人家小姐一个忙而已。”
众人一阵轰然大笑。
“好你个无赖,占了便宜还卖乖。真是让我无脸见人。”方脸长身的青年在那里长吁短叹。
一个瘦小少年好奇的问道“这位大哥,为什么你无脸见人?”
方脸青年长长的叹了口气,说道“你有所不知,我是这个小子的舅舅的妹夫的隔壁邻居,好在也算是个长辈。他这样不知礼,我做长辈的自然是无脸见人了!”
众人顿时绝倒!
一时之间哄笑声不断。那个少爷一捋袖子,就跑上去找那个方脸长身的青年拼命。只见他那瘦瘦小小的手臂朝他面前一晃,还没有碰到人,那青年立马倒地,连呼“救命。”众人又是一阵哄笑。
这两人青年经此一闹,本来素不相识的两人,片刻就成了至交好友。红袍少年向青年自我介绍道:“我叫里韩”指着唱歌的美貌少女说道:“这是我的未婚妻子洛琳梅,兄台如何称呼?”
方脸长身的青年看到洛琳梅时,眼里精光一闪,又连忙掩饰了过去。说道:“我叫阿也兹,是个战斗诗人。”他脸上堆满热情的欢笑,说道:“我早就听说春湖美景,天下无双,没有想到春湖的美人,竟也是这般的美貌。”
他虽说在夸奖洛琳梅,却只对她看了一眼,眼光便不再斜视。里韩见此,以为阿也兹是个真正的绅士,对他好感更甚。
两人谈谈笑笑,言语之中十分投机。阿也兹长年在外,阅历丰富,讲起各地的风士人情来,更是头头是道,加之他言词幽默,谈吐得体,搏学多才,一番交谈下来,里韩简直是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连洛琳梅也对这个新认的大哥大生好感。
里韩家就在附近,他的家境颇为富裕,家里父母尽逝,所幸里韩颇有经商的才能,小小年纪,不到一年时间就把父母遗留下来的财产翻了两翻。
现下二人越来越投缘,里韩见阿也兹初到西贡,人生地不熟,于是力邀他到自己府第做客。
里韩的府第人丁很少,除了一个管事的老管家是跟了父母几十年的老人外。另外府里只有两个佣人,打打杂,做做饭菜。
阿也兹当下就在里韩家里住了下来,两人成天形影不离,如同亲兄弟一样。经常结伴同行,陪着洛琳梅,白天玩遍西贡的各处景点,晚上高谈阔论,谈古论今。
如此过了十多天,阿也兹向里韩辞行,里韩强留不得,只好目送他出了城门。
洛琳梅踩着欢快的脚步,在树影婆娑的后园里行走。她喜欢这里幽静的环境,每天到了午后,就会来到这里。这里的一草一木,一水一花都经过她的亲手料理。特别到了春天,四处鲜花怒放,绿草如茵。春风吹来,空气中飘着淡淡清香。也不知是桃花香?还是她身上的体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