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趾小巧,肌肤白皙,莹润的像玉。
光洁细腻,在暗色的地毯上分外显眼。
这个给你。
那日苏把手里的狼牙放在了桌上,一颗颗的奶白色狼牙散落的时候发出脆的声音。
路沅君还没来得及细看,也没来得及说几句场面话,忽的就叫了起来。
你做什么!!!
放手!!!
混账!!!
咒骂的声音很大,让突然蹲在地上的那日苏抬起了头。
此刻那日苏正蹲着,一手捏住了路沅君的一只足,捏了捏又顺着脚踝往上摸了摸。
仿佛还不死心,若不是路沅君中衣拦着,这会儿就已经摸到大腿了。
你没病。
那日苏得出了一个结论。
老王爷得了花柳病,从脚心一直烂到了后腰,溃烂恶臭,很不体面。那日苏至今不近女色,主要是怕自己也和老王爷落得一个下场。
所以即便要做路沅君的新郎,他也得看看路少东家的脚心有没有疮。
别说疮了,便是一道茧都没有,嫩得像是一块刚做好的豆腐。
我瞧你有病!
路沅君猛地抽回自己的脚,连连后退了几步。
这话在海特人嘴里是咒骂,可那日苏的汉话不好,他以为是陈述。
紧接着那日苏就脱掉了自己的鞋袜,卷起裤脚给路沅君看自己的小腿。
我没病。
说着他又往上卷了卷裤脚,怕路沅君不信似的。
你看,没有病。
更要命的是,那日苏接下来解开了自己的腰带。
从蒙古袍子里,掏出了那尺寸惊人的性器,握着展示一般的给路沅君看。
我没病。
我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