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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第2页)

“——那些国府里的蛀虫们,为钱财谋利而联合起来掳人勒索,贩卖平民,还弄出了好几条人命,竟然不用判处死刑?!这是为什么?”

“凌纾,柳国很久以前就开始不用死刑。”

“不用不等于没有!我知道,一直以来,死刑虽然还写在柳国法律上,但实际上并没有被你们当作刑罚的选项。但是,既然是存在的,就应该有使用的时刻。我不是在因为自己才要求严判,而是情况本就如此。你难道没有看过司法呈上来的案卷么?这起事的性质有多恶劣,别告诉我你不知道。那些斑斑劣迹,仅仅是一个三十年苦役监|禁就可以抵消的吗?!”

“……那些是司法部门的决断,我之前说过,这事全权交由他们处理。未免权贵干涉,有违公正,一旦判决下来,就算是王也不可随意更改结果。”

“早就已经不公正了!什么破司法,还不是听从你的旨意办事。”

“……呵,这么大的意见,不如你去改变这一切啊。”

“……”

“凌纾,我知道渊雅的打算,你不如就应了他。反正待在后宫里做一名小小女官,你永远没可能让人正视你的想法,也没能力改变你想改变的一切。”

“……”

她知道了,这段时间,是误以为找到了靠山和安逸的生活磨钝了她的心性,原来在遇到不能妥协的原则性问题时,她依然是没有话语权的那个。

那么好吧,去往上爬吧!终有一天,当她站到了足够与那些强者们平视的高度后,想必不会再如今时这般、渺小无力了吧……

——————

注一、五刑:即指黥(在脸上刺字)、劓(割掉鼻子)、刖(砍脚)、宫(割除……那啥你们懂的)、大辟(就是死刑)。

作者有话要说:上章更新时情绪低落的ps,让留言史无前例(?)地丰富了起来……我,我我我好高兴!瞬间被治愈了啊……原本打算第二天继续来更,不过周四做实验结束得太晚了,写不完一整章,昨天又上了一天课,晚上回来直接写睡过去了。t^t

现在补上……

第17章 十七、堕心

在接受渊雅的邀请成为秋官府一名普通朝士前,凌纾自然有问过其原因。“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呢?”不是看她各种不顺眼的么?她可没忘记他给予的那个“平凡又没才能”的评价。

原本以为凭他那个叛逆期未完结的性子是等不来回复的,却没想到对方在想了半天以后,给了她个令人绝倒的答案。

渊雅:“因为你心理承受能力够强,人又还不算笨,这样好用的劳力干嘛不招来供我使唤?!”

凌纾:“……”她想拔光他所有的头发!

秋官朝士的作用在于掌管律法,监督诸官吏的行为,这对凌纾来说简直犹如雪中送炭。她现在恨不得把柳国那脑残的自我矛盾的律法全数啃进肚子里好好消化!那宗人口失踪案最后的判决总是令她如鲠在喉,不满于那堂而皇之的理由,却没有能力去改变。就像案件里那些死去的平民一样,他们多是无依无靠的孤家寡人,就算失踪了、死去了也没有人会在意,更不用说为之伸冤。

这让凌纾心里非常难受,律法面前不是人人平等么?可实际上就是这样的平等法?!有权有势者安享太平盛世,就连遇到危险了,也会比平民拥有更大的生机;而什么都没有的平民,本就处于弱势,要是国家、律法再不保护他们,他们又该去信赖什么?!

陆峰那个可恶的家伙,凌纾有时想要和他讲清这个中道理,却总会被轻描淡写地婉言推回,令她气结之余又不解万分。

为什么呢,为什么总有种对方在抗拒改变的感觉呢?

******

六年后。

秋官府同所有高级官阶办公府邸一样,坐落在海拔略低于王宫的内朝之中。若从半敞着木窗的房间中往外望去,时常能看到云海之上恍如仙气般的水雾缭绕,搭配上怪石嶙峋,古松丹霞,让凌纾颇有种身置仙境的错觉。

走在通向秋官长书房的回廊里,凌纾听到身后有人在唤她。

“……小司寇、小司寇大人,请止步!”

她回过头。看清来人,淡淡颔首致意。“知音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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