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文小说

迪文小说>鸦片战争起止时间 > 第43部分(第2页)

第43部分(第2页)

海关监督予厚庵和总督、巡抚、提督等人在林则徐的住处吃了午饭,商谈了工作,现在刚刚回到官署。伍绍荣已经被叫到官署,予厚庵向他详细地询问了鸦片趸船的情况。伍绍荣据实作了回答。

“正月二十日,十四只鸦片趸船撤出了伶仃洋,停泊在了洲洋洋面上。第二天,四只鸦片趸船也采取了同样的行动。了洲洋是外国船只回国时必经的地方。”

“这么说,船队还在了洲洋洋面上吗?”

谕帖(4)

“是的,是这样的。”

“真的会回国吗?”

“鸦片在英国和其他国家是卖不出去的,恐怕不会白白地把货装回去。我想很可能是在了洲洋暂时观望一下动静。”

“不管他们怎么观望,钦差大臣的决心是坚定的。要让夷商明白这一点。”

“我将竭力说服他们。”

“你把从伶仃洋撤出去的鸦片趸船开一个名单交上来,呈送钦差大臣过目。”

伍绍荣汇报了该说的事情,出了海关监督官署。

海关监督官署恰好位于细长的新城中央。伍绍荣回去时没有经过竹栏门,而是从官署附近的靖海门出城,沿着城墙向西漫步回到十三行街。

回到怡和行,卢继光的亲信、公行的耳目郭青早已等在那儿。他打听到了新的情况:“连维材会见了钦差大臣,据说是在今天早晨。”

“哦!他也见了钦差大臣?”

大概是到达的当天,不可能处理正式日程上的公务。钦差大臣就召见了连维材。这件事可非同小可。连维材受到重视,而且确实是值得重视的人物。——伍绍荣早就明白了这一点。然而,钦差大臣也知道这一点,这使他大吃一惊。

当时也在场的卢继光担心地说道:“维材这家伙通过什么渠道跟钦差大臣拉上了关系呀?”

林则徐在到达广州的第二天写道:“晴,早晨客来络绎。邓制军、怡抚军、关提军、予榷使俱在寓便饭议事。下午答拜数客。晚回。夜作家书一封,托福州的琉球馆客商信局带闽。”在络绎不绝的来客中,就有连维材。制军就是总督,抚军是巡抚,提军是提督,榷使是管理财务的长官,这里是指海关监督。

这一天,越华书院的门前贴出了两张布告。一张是针对随员的,上面写着不得擅离岗位,对文武官员因公务而欲禀谒者,随时接见,但不得接近“游人术士”。公馆内的一切饮食由自己方面准备,不得接受他人的供应;购买物品,应按时价用现金支付;因公外出,临时雇轿,无需派轿来迎,等等。——这是林则徐独特方式的布告。另一张布告上说,民间的讼词,仅接受有关海口的事项;其形式应遵照呈递总督或巡抚的讼诉法规,不受理违章讼诉或直接讼诉。

林则徐在鸦片问题上采取实际措施,是在到达广州后的第九天。在这期间,他尽可能会见各种各样的人,听取意见。对一个名叫蔡懋的通事曾经询问了半天的时间。

三月十八日,钦差大臣采取了第一个措施。他会同总督和巡抚,发出了两封谕帖。一封是颁给公行的,谴责他们过去与夷人勾结的错误。命令三天以内,让夷人缴出汉文和夷文的“甘结”(保证书)各一纸。甘结上应写道:“嗣后永不敢带鸦片。如再夹带,查出人即正法,货尽入官”。“正法”的意思就是处以死刑。

这封谕帖是极其严厉的,甚至把道光十年公行中的东裕行赠送东印度公司大班轿子作为勾结的例子举出来。因为一向禁止夷人坐轿子。

谕帖中还指责说:过去规定夷人初次正装来访公行各商,一般不予接见,第二次来访时才予会见。而近年来据说公行各商中竟有人去澳门迎接夷人。尔等欲献媚得利,廉耻何存?尔等仅知通商致富,欲勾结夷人发财。尔等岂不知夷人之利皆“天朝之所予”?去年夷人中有私售货物者,有携带火药者。而尔等竟佯言“不知”,企图蒙混过去。如此下去,尔等公行究竟起何作用?这次如不要来保证书,可知尔等平日勾结奸夷,私心向外。本大臣将遵循王命,立即对尔等处刑,并没收尔等财产!

谕帖(5)

另一封是《谕各国夷人》。钦差大臣和夷人之间当然不可能直接接触。这封谕帖也交给了公行。

这封谕帖谴责夷人进行鸦片贸易说:我大皇帝一视同仁,准许尔等贸易,尔等由此而获得利益。……尔等应感恩畏法,不应利己而又害人。而尔等为何竟将汝国不吸食之鸦片带进我国,骗人之财,害人之命?……尔等以此物蛊惑中华之民已达数十年,所得不义之财不可胜数。此乃人心之共愤,天理所不容也!

接着说:关于鸦片之禁令,大皇帝闻说未能严守,甚为震怒,决心加以根除。内地人民贩卖鸦片者,开设鸦片馆者,自不待言,吸食者亦立即处以死罪。尔等来到天朝之地,应与内地人民同样遵守法度。

还说: 本大臣来到此地,大皇帝特颁给在平定外域中屡建奇功之“钦差大臣关防”。唯恐尔等远人或不知此严禁,现明申法度。因“不忍不教而诛”也。……在此严禁之下,各省均严厉取缔,鸦片已不可出售。尔等船只长期漂流洋上,徒耗经费,且有风火之虞。……

接着命令缴出全部鸦片:“谕到该夷商等,速即遵照,将趸船鸦片,尽数缴官,不得丝毫藏匿。”

另外,也同公行的谕帖上所写的那样,要求夷人呈上保证书。如“悔罪畏刑,尚可不追既往”,保证进行正常的贸易。

最后说: ……本大臣面承圣谕,法在必行。且既带此关防,得以便宜行事。非寻常查办他务可比。若鸦片一日未绝,本大臣一日不回。誓与此事相始终,断无中止之理。……今令洋商伍绍荣等,到馆开导,限三日内回禀。一面取具切实甘结,听候会同督部堂(总督)、抚部院(巡抚)示期收缴,毋得观望、诿延,后悔无及。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