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福尔摩斯点名要的那辆车,就只是个车架子。严格来说,是一辆和其他汽车从外观上没有什么区别的马车,价值高过马车不知多少倍的汽车,早就在所有人都没有察觉的时候被掉包了。
这时候大家的想法是一样的:怪盗罗宾汉!
布莱恩·肖特又确定了一遍后,才难以置信地开了口:“这怎么可能?我们从开始设计到如今,从没有对外公布过新产品。他是怎么做到仿制了一辆外观一模一样的马车,来以假乱真的?”
福尔摩斯不赞成道:“一模一样?哈!在你们眼中一模一样,但在我眼中却至少有十二处的不同。还有肖特先生,我以为在怪盗罗宾汉发布盯上你们新产品时,你们就该有他对新产品一清二楚的觉悟。”
哈利·莫里斯羞愧得很,他作为设计师,竟然没能发现其中的违和之处。
布莱恩·肖特冷静得多:“可是我们发动汽车都会有专门的司机,而且还会记录每次汽车被发动的时间和行驶情况。如果有谁不经允许发动了汽车,我相信我们的轮值保安都会第一时间听到的。”
福尔摩斯抬了抬眼:“或许你该去问问他们,昨夜有没有听到马蹄声。”
人家是直接把汽车当马车,用两匹马给拉走了。
威廉姆斯探长扼腕:“没想到怪盗罗宾汉已经出手了,他会不会得手后就离开了伯明翰?”
福尔摩斯还没回答,华生就笃定道:“不会。怪盗罗宾汉每次行动都很高调,而且过程一定要离奇曲折,否则那就是他了。我认为他这会儿说不定就在哪儿,等着来个震撼登场呢——呃,我看过很多遍《怪盗罗宾汉历险记》。”
威廉姆斯探长一想也是,只是他皱眉道:“那,我们就这么等着他主动现身吗?”
福尔摩斯开了口:“不,威廉姆斯探长。我认为越是离奇的作案方式,越是会留下可追查的痕迹。就比如说这辆以假乱真的马车,莫里斯先生,请你来判断下它的工艺水准,然后告诉我们,在伯明翰我们都能从哪儿订做到这样的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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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明翰是座工业城市,这几年发展地比其他城市都要迅猛,人口增长率也排在榜首,再加上今年博览会将近,人流量很快就破了记录。其中很多人单纯就是冲着怪盗罗宾汉来的,他们幻想着怪盗罗宾汉会用什么样的方式现身,他们能不能近距离地领略到他的风采。
这样的人就不会选择安静地待在旅馆,他们纷纷走上了街头,在怪盗罗宾汉可能出没的地方游荡着,而这部分人当中也包括便衣警察们。
苏格兰场这次领队的探长之一是彼得·琼斯,他也穿着便衣走在街头,结果一个转角,看到了巴黎来的博耶尔探长,再走几步就远远地和荷兰警探德弗里斯打了个照面。
彼得·琼斯:“…………”
这时苏格兰场的一个警员跑了过来,凑过来和彼得·琼斯说了一句。
彼得·琼斯瞪大了眼睛,但下一秒他就开始了表情管理,绝对不能让国外同行发现端倪。然后,彼得·琼斯尽量平常地带着小警员往回走。
苏格兰场比国外警方们有利的地方在于,他们能和伯明翰警局通力合作,可以尽快地从当地警局那儿得知第一手消息。如今苏格兰场就是得知了怪盗罗宾汉出没,他们还有有力线索的情报。
只是,这次大家的起跑线相差不大。
伯明翰大道,两匹神骏的白马拉着一辆马车,平稳地行驶着。驾车的马夫戴着一顶高礼帽,单边眼镜的链子在脸侧晃动着,可惜大道的行人们都下意识地忽略马夫,否则,可能就会有人提前将这个马夫认出来了,毕竟知道怪盗罗宾汉的人们,都清楚他对外最常有的面貌是怎么样的。
好在没过多久,有行人开始悄悄朝这辆马车靠近,就在大道尽头,警力也正在紧锣密鼓地排布中。
好好的大老板不做,自己来偷自己的林蒙这样大摇大摆地出现在伯明翰大道上,对街道上的悄然变化,她自然尽收眼底了。
实际上,这正中林蒙下怀。
林蒙看了看路况,觉得差不多了,就改变了之前慢悠悠的姿态。
周围的警员们也发现了这一点,他们意识到怪盗罗宾汉肯定是发现了他们,于是探长们就果断下令,赶紧上前包抄。为了避免引发不必要的骚乱,和群众的围观,他们都没敢提前开腔喊话怪盗罗宾汉。
他们其实有信心,在这样的大庭广众下,将驾驶着马车的怪盗罗宾汉擒获。
只是他们忘记了,这辆马车根本不是一般的马车。
就在警员们要飞扑过来的关键时刻,林蒙一甩缰绳,放走了两匹拉车的白马,果断地发动了汽车。在行人们错愕的目光下,这辆马车就伴随着轰隆隆地响声,在宽敞的大道上快速地行驶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