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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冤家路窄烈火与鱼(第1页)

她会去哪里?他立刻想到普天之下,有一个人有一个法术,唤作“听我号令”,虽然他不认为菘山君能有这样大的法力,但眼下这情况,也没有他人了。

所以……

“菘山。”唤了一声,盘古幡将他重重包裹,化作一个黑点,啪一下,消失不见了。

而在此之后不久,蘅山——

任仙生忽然消失,然后又忽然回来之后,便一直坐在他大殿的位子之上一言不发,微微闭着眼睛。

高明与他同事多年,见他不说话,也不主动去打扰他,反正……

手上的书还没有看完的对吧。

嗯……

任仙生的确扬了一本《烈火与鱼》,但高明是何等了解他的人,知道他会扬了一本泄愤,所以早就买了两本。

他扬了一本,他还有一本,捧在手上把最后几页看完,眼下正看到全数的高潮部分……好吧,算是高潮部分吧,也许。

总之大概剧情是在任仙生为了一个普通的人类女子,把高明——也就是这书中,为了能与他朝夕相处而吃了女巫的毒酒,丢了鱼尾巴,得了一双人腿,但是至此以后每走一步都会如刀割般疼痛。

还为了给任仙生治病,又不惜以这样的双腿磕头上华山,从华山君那里求来神药,但也为此受辱,居然在华山君的水池里化作人鱼形态,与别的人鱼表演颜色歌舞。

后来还为了让任仙生能够博得公主一笑……要说这里也太扯了,怎么一会儿华山君一会儿公主的,都哪里跟哪里?但总之,后面任仙生要博得公主一笑,高明又不惜献出了自己的鱼鳍,因此他原本“光滑白皙胜似刚刚干完了农活的十五岁少女以浸了桃花的温水擦洗过一般,翻着淡淡白光的柔软肌肤”的背上留下了“好似以燃烧的木炭滚过一般”的难看疤痕。

再后来还……

哎,不说了,反正是这文中,为了任仙生吃了好多苦的高明。

嗯,那个高明,外号大鲨鱼,神班人人谈而变色的大鲨鱼高明,被任仙生剖开了肚子,活取了肝脏之后。

突然一日,任仙生在花园里跟那个他杀了高明才救活的普通人类女子徜徉,那女子打了个喷嚏说:“梨花好臭。”任仙生笑了,举手碰到额前一簇梨花道:“梨花是臭,他却独爱梨花,所以这园中……”

就是这里,算是高潮部分吗?

高明不是很明白啊,你说它不是吧,书中这任仙生话说到这里忽然不说了,眼睛里自动掉眼泪,他嘴角还流血了,后面说他霎时间明白了什么叫做肝胆俱裂,痛彻心扉。

你说是吧,它没写多少字啊,寥寥几笔,后面就不写了。哪像前头写任仙生发现那普通的人类女子快死的时候的着急啊,心痛啊,难受啊,拉着高明的手喝醉了哭着说“我可怎么办啊?”等等等……

一般这凡人的书都是这样写的吗?

这么写对吗?

高明原本就不是人类,是神班中极少以兽身,不不不,应该说是以鱼身,挂了之后直接进入神班的神官。所以他是真真没当过凡人,不知凡人感情啊。总觉得这里该是最重要的点才对,但怎么字数这么少?他是极端关心数字的人,所以哪怕心里觉得这里就是重点,算了下字数还是有所怀疑。

只是他心里怀疑,要问谁才好?问任仙生肯定是不合适的,他应该……比我更不了解凡人吧!你看他一副吃人魔王的样子。

问别人吧?

总觉得这种问题,问一个级别比他低的神官会不太好,容易落人口实。但问比他级别高的,那……

菘山君?

他是个变态啊!!!高明是看过《仙君爱劫杀》的!

所以,问谁才好呢?高明还在思考这个问题,那边假寐一般的任仙生忽然睁开眼睛,下一句就是:“我要去菘山,你随我一起。”

“好啊。”高明想都没想就应了他。自古以来,从他做神君以来,仙哥叫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这是无需思考讨论的,他也从不会多问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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