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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第2页)

而这里的菜,一点不花哨,朴素得不能再朴素,无非都是一些当地瓜果时蔬,放入葱、姜、蒜、肉丝、肉片那么一炒,清水是整个过程的主心骨,用油用料全凭居民们的生活经验。关键是他们有别于食堂把食客当作特定人群对待,大锅大锅胡搅蛮缠的程式化风格,而是像做给自家人吃一样一锅一铲扎扎实实地完成,并很自然地融入了这帮过日子普通百姓对口味的选择和饮食习惯,摆在面前就是一道道家常菜。所以,即便简单也能映射出民间特色和当地菜的平均水准,不会差到哪儿去。相反,还更实在,更耐吃。

为了离别的纪念(2)

我爱吃青椒炒肉、蒜苔炒肉、菜花炒肉、山药炒肉、豆角炒肉、香菇炒肉、芹菜炒肉、西葫芦炒肉、苦瓜炒肉、红烧茄子、红烧豆腐、西红柿炒鸡蛋、韭菜炒鸡蛋、红烧鱼、炒木耳、炒冬瓜、紫菜汤……最简单的搭配,最新鲜可口的菜,跟学校简直是新旧两重天,我每顿能吃两碗米饭,现在正在发胖中。

菜好吃,价不贵,每道菜基本都三块左右。店里的老板、厨师、服务员都是一家人,待客相当友好,一到饭点就打开电视机,我们边吃饭边看电视边感受着这里淳朴的民风。

我大部分时间都光顾这家人,因为对他们的感觉十分良好。

那位专门做面食的年龄与我相仿的小伙子,总是一脸憨笑,身子骨单薄却特有精神劲儿,走路都带三级跳呢!

那个负责端茶、倒水、盛饭、摘菜的小姑娘,长得漂亮又水灵,纯纯的样子,总爱穿裙子,的确很招人喜欢,好多男孩子吃饭都是奔着看她去的。

还有就是掌勺的老阿姨,慈眉善目,轻声细语,衣着朴素,典型的干练型劳动妇女。她时不时会从后厨跑出来,问我们吃饱了没有,菜好不好吃等等,还经常把自已烤的玉米、做的雪糕、泡的山茶分给大家。有一回,我心血来潮想吃排骨,就告诉老阿姨,她第二天凌晨专门到集市买了排骨中午红烧给我吃,让我感动得要命。还有一次,有人随意开了个玩笑说想换换口味尝尝饺子,她马上把亲戚全部招来,利用下午休息空档包香喷喷的韭菜肉馅饺子。我们还到水库钓鱼,拿回来后老阿姨免费为我们做,又香又鲜又嫩。

这一家人每次都要等我们全部吃完后自己才吃饭,晚上基本都忙到十点多。他们给了我们极好极温和的整体印象,人都不复杂,交流起来毫不费力。依我所见,推而广之,当地居民基本都是这个风格。

饭后,我一般都到隔壁小店买根雪糕,美美地咬一口,含在嘴里,冰爽怡人,既去了燥热,又间接起到刷牙漱口之功效,舌苔上还会附上一层甜丝丝。

当地农民这时都躲在路边高高的玉米苗下兜售水果,毛桃垒成三角立体锥形,青皮绿纹的西瓜一字排开,个儿不大的紫葡萄捆着丫儿挂在扁担上,都乖乖地在卖者的张罗声中等待我们把它们领回家。水果价格都极便宜,买回宿舍用冰水镇一镇,咬在嘴,甜在嗓子眼,舒爽在心窝窝。对了,还有卖葵花仔的,一粒粒小籽儿安静地卡在蜂窝似的新鲜葵花盘内,占尽了密密麻麻的小格子空间。我们觉着这玩意儿新鲜就买回来,入嘴一嗑,吐皮咬芯,又嫩又青涩,味道实在不怎么样,可惜了那朵硕大无朋的葵花了。

晚上,偶尔结伴去路边吃烧烤,浓烟滚滚,热气腾腾,火光浮面。我们却坐在露天的塑料椅上,摆弄开冰冻的大雪碧,大家要的就是这种冰火两重天的感觉。烧烤不敢多吃,我特易上火长小痘痘,但那天也疯狂了一把,一口气吃了十串羊肉,两串大排,两串磨芋豆腐卷,一串灯笼辣,一条罗菲鱼,一根脆皮肠。感觉就俩字:爆爽。

同寝的寅弟是陕西本地人,他老爸来汉中看他,带来地方特色,三大箱熟食豆干,每箱绝不少于一百包。当时他人不在,我们看着这东西都在猜,要这么多豆干干嘛啊,当饭吃不管饱,当零食太单调,做买卖太不靠谱,猜着猜着就开箱扯出几包吃开了。果然,这东西根本吃不完,分给各宿舍还有富余,最后全送给了传达室老大爷和前面提到的小饭馆漂亮妹妹。现在,“豆干”一词竟是我们这次实习的热门话题,成了二十天来点击率最高的词汇。

短短二十天的实习就要结束了,工作倒不辛苦,生活却挺悠闲,而且比较单纯。在这个小圈子里,压力暂时不复存在,吃却成了一种期待。吃得单一,吃得朴素,吃得清淡,却吃得舒舒服服、乐乐呵呵。这里没有大超市,没有咖啡厅,没有酒吧,没有麦当劳肯德基,没有太多工业包装的花哨,却有着家家户户提供的家常菜,有着百姓自己制作的米皮、肉夹馍等特色小吃,有着既能填饱肚子又符合我胃口的酸、甜、咸、淡,有着最接近自然状态的水果零食。不管别人感觉如何,我反正体验到一种最简约生活的实实在在,也许我本人骨子里崇尚简单,比较容易满足,却也能衍生出一种反方向的挑剔,甚至苛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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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离别的纪念(3)

已经在这个特殊的地方生活了三周,马上就要离开了,也许自己这辈子只来一次,但它却不会在我记忆的路途被遗失。在以后的某些日子,我肯定会面带微笑地偶尔回忆起一盘素洁的带着南方口味的豆角炒肉,结着红瓤的冰西瓜,回忆起端菜的漂亮小姑娘,或者给我们炒菜的老阿姨。

书与阅读(1)

我的房间向来凌乱不堪。

除了杂七杂八的日常器物外,剩下的就是到处丢放的书了。桌子上、茶几上、床上、地上……野山菌似的一簇簇猝然堆压,等待着我随机采摘。

这次回家前,爸爸把我房间收拾了一遍,所有四处散落的书都整整齐齐地转移到了书柜,“散兵”们从此有了自己的秩序与队列。

什么东西积累到一定程度,力度和气势也就纤毫毕现。四层书柜被塞得满满当当:第一层是散文、杂文、论文集,第二层是小说、戏剧、人物传记,第三层是古诗、古文、字辞典,第四层是报纸、杂志、时尚刊物。

我注视着这支一直以来武装我头脑的精锐部队,就像首长在检阅,身上自上到下流淌着成就感。它们是我从零开始,白手起家,一本一本往里吸收置办起来的,才组建了今天的规模。这样一个集团与别人的肯定有交叉但绝不百分百雷同,我的思维个性也就从中延展开来。

书,是智力成果;书,是情感甬道。

我的书柜,将更加丰满下去。

提及书,就牵扯到阅读。我想,一个人对阅读的兴趣某种程度上反应了其完善自我的本能,就算闲来没事读上一小会儿,也是在不自觉地同“无聊”划清界限。至于博采众长、博闻强识、怡情悦性、益智养心等形容读书的词汇,其利己的主动出击性就一目了然啦,它们像一朵朵漂亮的奶油花,在代表我们高层次需求的“大蛋糕”上绽放着热情。

除少数似乎天生跟书无缘,老死也不相往来的人外,绝大多数对书都不怎么陌生,或多或少地会沾染一点书香,在纸页上留下几个指纹。

每个人只能选择一种活法,走进书,就走进了太多种活法的“生产车间”。遇到同自己差不多境遇的,那就像宝剑插入了鞘,葫芦装满了药,丝丝入扣,个中滋味感怀尽在不言中,一切都在书里呢;遇到同自己迥异的生存状态,则打开了一番新天地,收获了一份大惊喜,体验没有体验的,拥有从未拥有的,花自己的时间,过别人的日子,激情对对碰,精彩连环爆,世界在我们眼里不封闭,更丰富。

只有书,才能持续而长久地提供“意外”,一来二去,反反复复,读书也会成瘾,欲望水草般在心中疯狂滋长,幽幽摆动,恰似在挠痒痒肉,你禁不住又碰碰书,牵着你走的依旧是早已落户成页但对你来说那一片广袤的未知。强烈建议在大家不忍释卷时测测人的血压,没准又是一个小小的医学新发现呢。

还是古语说得妙: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我们看书,要的就是这一腔刺激引领下的愈久愈深,永不厌倦。除此,别无它求。

如果把一个个作者比喻成鸽群的话,那书就是鸽子飞过蓝天时抖落的羽毛。无数羽毛在空中轻悠地翩飘、滑翔、旋转,从羽毛缝里漏出思维的光。我们在人生过往中,会接触各式各样的书,一如在羽毛丛中伸手一握,随即采撷一大把,松开手掌,它们骄傲而俊俏地躺在掌心。

一本好书,真的可以激发个体坚持读书的连锁反应。从引人入胜到习惯成自然,初次的领教非常重要而且余威无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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