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克诚悄然皱眉,面容变得严肃了一些,似乎想说什么,可看一眼林蔻蔻,又忍住了。
包厢里忽然变得有些安静。
林蔻蔻迅速回忆了一下孙克诚早前给自己的歧路组织架构和人员名单,轻易便把人和名字对上了号:“孟之行?”
孟之行一怔,似乎没想到她竟叫出了自己的名字。
林蔻蔻淡淡一笑:“先前就听说过你,歧路猎头一组的组长。我记得前年五月惠生投资银行的那单Case是被你争取走了,贺闯那天回来后跟我说,你很厉害。”
孟之行面色顿时微变。
如果说叫出他名字,尚且还算情理之中,就算有些意外也不打紧;可她竟然精准地指出了他前年做过的单。
惠生投行那单很大,足足有820万。
对孟之行来说,那简直是一场完美的胜利,几乎让他以为自己就要从长期输给贺闯的阴影里走出来,进入一个反败为胜的关键节点。
然而现实远比梦想残酷。
事实上,从这一单之后,到整个年尾的时间里,他都没能从与贺闯的竞争里,赢下哪怕一场!
——而眼前这个女人,是当年带着贺闯入行的林蔻蔻。
明明她没说一句重话,甚至还抬举了他两句,可孟之行从未如此强烈地感受到这种来自上位者的压迫感。
他慢慢道:“不敢,那年也就赢了那一次。”
裴恕玩着面前的筷子。
林蔻蔻看了他一眼,才笑着向孟之行道:“胜败兵家常事,倒不用挂心。所以,现在是玩什么游戏,是什么规则?”
孟之行张口,还没来得及说话,一旁的叶湘已经自告奋勇,举起手来:“我说我说!”
孟之行被林蔻蔻杀了个下马威,也没什么说话的心思了。
叶湘顺利争取到介绍游戏规则的机会。
简单来说,这是个“猎头游戏”。
猎头是靠给客户寻访他们需要的人才而获取酬劳的一份工作,所以,“识人”绝对是一门必备功课。
这游戏就是比谁识人更厉害。
来一个陌生人,大家同时观察,各自做出判断。
游戏设置为抢答模式,同一个信息谁先说出来算谁的。最终,谁获取的有效信息最多,谁做出的判断更准确,谁就获胜。至于剩下的人,全部都是输家,全部都要喝酒。
林蔻蔻听完道:“我明白了。”
叶湘兴奋起来:“那我们开始吧。”
除了被众人一致投票除名的裴恕和晚上还要开车回家的孙克诚外,其余人等全部参加,桌上立刻七嘴八舌地说了起来。
“年龄三十出头,看起来比较注意仪容,脸上有涂抹护肤品的痕迹,看得出他比较重视自己现在这份工作。”
“刚才全程热情服务,对这份工作没有丝毫懈怠,能推测他还有晋升空间,至少他认为自己在这家餐厅还能往上走一走。”
“他戴了戒指,应该已婚。”
“不对,他的戒指明明取下来了,我刚才看见他右手无名指上有一圈戒痕,应该是离了婚。”
三言两语,竟在这人是否已婚问题上出现了争执。
林蔻蔻觉得有意思起来了。
下一个发言的是孟之行:“他穿的西装是餐厅里统一配备的,看不出什么来,但里面的衬衫,腰上的皮带,还有脚上的皮鞋,还是能看出他大概的经济水平。衬衫衣料普通,皮带和皮鞋稍好一些,都是奢牌,不过单品价格不算很高,两到三千。上海这种档次的餐厅,经理的平均薪资是1。5万到2万之间。他刚才说话夹了几个上海方言里的词,应该是本地人,有房。在不供房贷的情况下,有这个收入却配这个消费,是个比较有理财观念,不轻易过度消费的人。年轻的时候,大概率过过苦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