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则与众不同地……将那笔钱数换成大额支票,然后跟着童虎大人走天下,成为一个传奇故事当中的……一个有名字、有正面儿、有台词的配角,而不是那些没名字、有侧面儿、没台词的死跑龙套的。
我就是童大卫。
……
这本回忆录据说后来曾经轰动一时,成为那个世纪最畅销的书籍之一,给无数有理想、有追求的小人物的奋斗指南,为他们指明了奋斗方向,被千千万万的小人物奉为红宝书一级的压箱宝典。
不过著书的作者,在野人烧烤铺子刚开张的那天,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服务员,而且他此时也不叫童大卫,而是叫且丁,他是一个个头儿矮矮、胳膊长腿短的小瘦子。因为他是仆役中极少数识字的,所以被分配做了门口的迎客,也是服务员的一种。
前雨林山庄的仆役们全都懂礼知礼,嘴皮子也大多都利索无比,也全部都识的一些字,但若要称得上有文化,那就是极少数人了。有文化而且又有理想的,就只有且丁一个人了,当真是凤毛麟角。
恩,且丁也一直这样自吹自擂,其实他自己心里清楚,他其实算不得有理想,说是有文化兼比较爱发牢骚,就比较正确了。因为他有文化,外貌又比较磕碜,所以在前雨林山庄的时代,他一直被称作“三寸丁”,同时备受排挤,在山庄里干的是挑大粪的活儿,谁都不愿意和他说话……不过没关系,野人烧烤铺子开张以后,且丁很快就会发达了,打上了野人童虎的顺风车以后,他才真正成为有文化而且,有理想的仆役。
不过王少川现在还不认得且丁是谁,也懒得关心这些雨林山庄里的旧人仆役,他的人力车赶到胡博臣的府上以后,也不管主人在不在家,更不等下人通报传信,直接就肆无忌惮地闯进门去了。
胡博臣正在当值,听到家中的仆役,气喘吁吁地跑来报信以后,顿时大惊失色,心想野人童虎这厮一向贪财好色,忽然闯到我家里来,莫非是想抢走我的财宝和我的女儿?呃,貌似野人童虎这厮在雪山宗有很大的影响力,连车笃才大人都会这厮毕恭毕敬的,搞不好是雪山宗某个大人物的亲戚弟子?亦或者是某个大人物的私生子?
胡博臣又想,不管这厮的具体身份是啥,反正他肯定是个大人物,貌似这样的话,我的女儿被他抢走也不是什么坏事情哎。从野人童虎对待乐秀儿——是的,现在整个胡镇的人都知道,乐秀儿其实就是乐清儿了,这种八卦绯闻,根本就瞒不过爱打听、爱娱乐的天界居民啊——的事情来看,这厮倒不像是个吃干抹净拔屌无情的恶人……不过,呃,那个啥,要是这厮抢走我的宝贝女儿以后,又看上了我的新娶进门的那一房小妾咋办?
想到这里,胡博臣顿时激灵灵打了个冷战,心想我可不能学胡佳亮那个绿帽公,我得赶紧回家去,看紧了我的老婆和小妾先。至于我的宝贝女儿嘛,啧,那个啥,女儿啊,你可别怪爹爹心狠,这野人童虎可是个大人物,榜上这一位,不光你在族中风光无限,就是整个儿家族,搞不好都要跟着你沾光勒。
胡博臣拼命打马回府不提,王少川一点儿时间都没耽搁,闻着马骚。。味儿,就直奔着马厩而去了。
一路上走着的时候,说实话,王少川真是打从心眼儿里感谢胡氏家族的族长与长老会联席会议,正是他们规定了镇中房屋院落的最大面积限制,使得即便是胡博臣这种家族高级官员,他的官邸也不过只有区区十亩而已,他很容易就直接找到马厩的位置了。
至于雨林山庄的大面积,那是因为雨林山庄不是官邸,更不是任何族人的固定住所,那里只是一个别院,产权永远在族长与长老会的手中,赏赐出去的只是使用权而已。也就是说,今天能赏赐给胡雨南,明天就可能赏赐给胡佳亮。
当然王少川要是赖着不走,或者硬是不还,胡氏家族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谁叫他王少川现在势大呢。
很快来到马厩的位置,乐秀儿还没到门口,就被浓重的马骚。。味儿给熏的有点儿头晕。不过她是决意要誓死跟随野人童虎的了,所以硬着头皮跟着走过去。但是到了马厩的门口以后,她就实在是走不进去了。
胡博臣的官邸总共才十亩地大小,就算他爱马如命,也不可能把官邸的十亩地全都改成马厩不是?总还要有足够的地方,容纳女儿和妻妾居住吧,仆役和下人也总不能住到府外面去不是。
六个标准篮球场大小的马厩,里面塞了超过六十匹马,刚从王少川手里买来的宝马,还都没来得及转移到他在镇外的别院当中去呢,所以,也就可想而知马厩里是什么味道了。
王少川笑着朝乐秀儿点点头,说:“你就在那里等我。”
乐秀儿嫣然一笑,温驯地点点头,摆出最优雅婉约地姿势站在那里。只要有这个男人的一个眼神儿,什么臭味儿啊、骚。。味儿啊,统统地都不在话下了。
一个身穿绿色长裙的黑发少女,悄悄地来到乐秀儿的身后,乐秀儿没有武功,自然毫无察觉,王少川看到了,却毫不在意。看那个少女一脸好奇宝宝地模样,对马厩里浓重的马骚。。味儿毫不在意,连眉头也不皱,说明她是闻惯了这种味道的,再加上她熟门熟路的样子,王少川几乎可以肯定这个少女就是胡博臣的宝贝女儿了。
绿色长裙的少女容貌只是中上之姿,比起乐秀儿都差得远,王少川自然混不在意,他修炼的合欢图,乃是神奇无比的自己循环,自然就导入天地间的阴阳之气为己用,根本都无需找人双修,所以找女人多是为了纯粹的乐趣,就像有人喜欢收藏古董和字画,有人却喜欢收藏火花和海报一样,王少川现在的乐趣是收藏美女。
这个少女并不是美女,看起来貌似也没什么特长的地方,所以王少川自然而然地也就对她不感兴趣了。
不管少女看向他好奇的眼神,王少川笑呵呵地走入马厩当中,自顾自地走马观花地看六十多匹马。
王少川不是二重天的人,自然审美观和挑马标准儿就和二重天的人不同。实际上,就算还是在地球上,因为王少川不是什么爱马之人,所以挑马标准儿也肯定和公认的挑选评判马的标准儿不同的。
直接略过了自己刚卖给胡博臣的那些宝马,王少川开始看胡博臣收藏的宝马,那些马可都是在单独的马厩里的,很显眼儿,不过,这里的马显然也不能让王少川满意,因为它们统统都不符合王少川心意中的标准儿。
王少川没注意到,当看到他略过那些宝马的时候,身穿绿色长裙的黑发少女暗暗地吁了一口气。
最后,王少川在马厩里转悠了一圈儿,目光最终落到了一匹光溜溜的小马身上。
见到王少川的选择,乐秀儿和绿裙子少女全都看直了眼,不可思议地嘴巴张成一个圆圆的“○”字型……
第三百零五章 我家悍马(之二)
乐秀儿虽然不懂好马是怎么挑的,但是她至少知道劣马是什么样子的。就算她连劣马是什么样子的都不知道,那么她至少能看到那匹小马的旁边、小马的妈妈是什么样子的——那分明就是一匹安塔马。
安塔马其实并没有乐秀儿想象中的那么不堪,其实,安塔马才是二重天马匹历史上的一个划时代的发明。因为发明人叫做安塔,所以叫做安塔马,以及现在N多的安塔马变种,也统统都称之为安塔马。
很早以前,二重天里拖车的一般是牛和驴子,有钱数人用牛,一般人家用驴子,马匹可很少有人舍得用来拉车,因为那个时候的马匹只适合单骑,并不适合拉车,马匹的负重能力更是糟糕的一塌糊涂。
这个时候安塔出现了,这位“不务正业”的内劲高手是个爱马如命的人,他花了七十多年的时间,终于通过一系列手段,创造出了特别善于负重的安塔马。
从此,安塔马成为拉车运输的第一选择,因为再跑的慢,安塔马总归还是马,要比牛车跑的快几倍,负重能力却更强几倍。之后不断有人对安塔马进行改进,使得安塔马的变种越来越多,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最便宜的安塔马就算是普通百姓也买得起用的起。
所以说,安塔马才是二重天马匹界划时代的发明。只不过,大多数人的眼睛只盯着那些拉风的名马宝马,都忽略了自己身边不起眼的安塔马。
王少川最终挑选的那匹小马,正是安塔马的变种之一。
看看小马的妈妈就知道了,至少乐秀儿知道,这种安塔马绝对和漂亮无缘,黑色和灰色相间的毛色,就好像一个人剃完秃头之后才发现脑袋中间还有一圈儿毛茬子似的,难看的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