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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8部分(第1页)

座城池,得到了不少军马和钱粮,但却没有像样的战将加入我们……”

“是啊。如今我们虽然拥城数座,但兵微将寡,身边又无法师和智囊,苏特伦一旦来攻,必是一触即溃。”简坤忧心道,“刘大人,您既然已经考虑得如此深远,下面又该作何打算?”

“呼……”刘玄青长出一口气,“我们可以适当的找些盟友,组成对抗苏特伦的联合军,利用他们在正面战场上与苏特伦血拼,而我们在后方趁机扩充军备,发展壮大,待盟友与苏特伦两败俱伤后,我们再坐收渔翁之利。”

“盟友?难道刘大人想……借魔族之手?”简坤对于“魔族”还是无比恐惧的。

刘玄青拍了拍他的肩,直笑了起来:“哈哈,刘某这点原则还是有的。魔界乃人界之大敌,虽然我与苏特伦水火不容,但若在魔族面{无}{错}小说 m。{'quLEdU}前,刘某也会毫不犹豫的与苏特伦联手。我说的,是兽人族的残部……”

“兽人残部?”简坤疑道,“他们会同我们合作?”

“怎么不会?当有共同的敌人时,自然就唇齿相依了。”刘玄青笑道,“我们可以为他们提供兵器,先表诚意。目前兽人公会的核心张、马二人皆已不知所措,群龙无首的他们只剩下一群残部,而庞原并不是个挑大梁的人物,只要予以蝇头小利,便可收买,为我所用。”

“刘大人高明。”简坤一个劲的称赞,都快成刘玄青的“铁杆粉丝”了。

然而刘玄青考虑的远不只要这些,一旦苏特伦得知他做了那么多“谋反”之事,必将勃然大怒,加以兵戈。要说苏特伦倾全力要吃掉自己,他必不能挡,而他为此也想好了对策。要是真到了那个地步,相比兽人,作为“叛徒”的刘玄青必将成为苏特伦进攻的首选,而没有后盾的他,如果不抛弃他好不容易“骗”到手的那些城池,命必不保。

在人间时,作为生意人的刘玄青,算得比谁都精明,他可不愿做亏本生意,然而到了危急关头,自该以保全性命为第一原则。城池丢了,还能继续“骗”,命丢了,他拿什么东山再起?就好像投入的股票一样,即使抽出来尚能保本,一旦抱着能翻本的幻象,必将血本无回,到那时,只能走上天台,了结残生。刘玄青只是外表老实,而他比谁都不愿去当那个冤大头。

“别急着称赞我……”刘玄青摆摆手,转又望着天空道,“为了做到万无一失,还必须观看其余诸侯的动静。北越国那边,黛西安娜女王虽无战意,但手下的周风俊可不安分,关键还得赌一把,赌周风俊会兵变夺权。若真如此,周风俊必会找苏特伦的麻烦,而只要让苏特伦后院起火,我们就有机可乘。毕竟依靠盟友非长久之计,我们首先要站稳脚跟,才能图谋长远。而当人家的盟友,也必须有被人依靠的实力,不然,我们有何资本与人家谈判?”

“对对对,确实如此。”于是,简坤便表现得自告奋勇起来,“我愿意为刘大人去游说。”

“那好。你带上地图,去庞原那里。刘某本想亲自去的,毕竟本人对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还是很有自信的,奈何我好歹算是个主公,不好亲自上阵。”刘玄青故作为难道,“那就有劳了。”

此时此刻,虽是坐落在贫瘠荒漠上,但距人类公会辖区西南边界不过百里之遥的维鲁斯城,已被庞原的部队占据。这座孤城,虽然有些资源,也有集市和各种商业设施,但四处却孤立无援。向西是无边的荒漠,然而此城东南面却有一片适合埋伏的茂密树林,那片树林为荒漠中仅存的一片绿荫。由于此城并不起眼,因而兽人部队占城的消息并没有传播出去。苏特伦的主力,目前不会光顾于此,边界的城镇又无力对抗兽人军的主力,只是即便能向人类公会的城镇进攻,贾羽新也暂时没有这个打算,他可不想这么快就打草惊蛇,暴露己方。虽然庞原的死活不关他的事,但既然为庞原出了攻陷维鲁斯城以立足的“馊主意”,就也决定要送佛送到西了。只是贾羽新可不指望一群智力低下的兽人,能以此地侵吞天下。

贾羽新特命人在城外修筑了几座沙雕的壁垒,并在密林四周安上了营寨,将之前募集的近十万兽人军队安排在城外驻扎,每日加紧操练,而城中只留了不到一千弱卒。庞原不知贾羽新此举何为,但他每次问起,贾羽新总是一脸阴笑,却笑而不答。

维鲁斯城中的原本住民,庞原本想赶尽杀绝,但却被贾羽新劝阻。贾羽新安排那些人类住民,原本怎样还是怎样,继续保持他们的日常生活,不去惊扰他们,而住民似乎也就老老实实的生活在兽人的治下,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即便城主是兽人也无所谓。而贾羽新虽是出于稳定人心的目的,但同时也抓捕了一些青壮年作为劳力,帮助兽人修建防御设施。

庞原认为贾羽新是想以此地为巢穴,暂时不进取了,以为是军力不足,便派属下发了招募令,将庞原在维鲁斯城的消息散播出去,意图要招募那些失散的兽人同僚,并同时也希望其他族群的豪杰也能加入,因而招募令上不限种族。但是因怕苏特伦察觉,招募令实际并没有大规模的传播。只是纵然庞原募人无果,贾羽新却等来了一位“故友”。

走进屋内的人,相貌堂堂,身躯凛凛,路过都带起一阵英豪之气。此人生得高大挺拔且英武有神,虽然其身材比之庞原偏瘦,然其凛然不凡的气场却隐隐间要压过庞原一头。他外表俊朗,气度翩然而杀气内敛,一双凌厉如刀的眼睛,若射寒星。

虽说是入室为客,但其气息却丝毫没有显得作为客人而低人一头之感,反而给人以随时都会反客为主的些许霸道。他的装束,是一身锃亮的银白色战甲,其上刻着细密的龙形花纹,两边肩头的雕花麒麟也做的细腻无比,这身战甲,细看起来,精致而华丽,搭配他近乎完美的身材,一股英雄气便扑面而至。他手中,是一杆锋芒毕露的银色长枪,枪尖上的一抹寒光点分外亮眼,仿佛在诉说着“杀气不饶人”。而这杆银枪,其上缠绕着金闪闪的盘龙的雕纹,银色为主体的抢身,附上了一层闪光的金色“盘龙”,确有别样之感。

此人一路单手舞枪一路进屋,长枪舞动若双龙飞舞,一金一银,幻影如飞,似乎他就是要证明自己是使枪的行家,生怕别人不知道,就甩舞着银枪,秀出他枪艺的高超。而此人确实对枪法掌握得炉火纯青,闭着眼睛都能感知长枪的狂舞,有序的施展着引以自傲的枪技。

“你终于来了。”贾羽新见其入内,不由欣然淡笑,“在人界北域,已成为传说的‘枪王’,得你相助,贾某人可是如虎添翼啊。”

“嘛嘛……‘枪王’什么的,根本不算什么……”那人停下了旋舞成幻影的银枪,淡淡一笑,言辞很平淡,却极富压迫感,一派“世外高人”的气场直令正中主位上的庞原失色,“黑暗谋略的继承人,果真不一样。很久不见了嘛,羽新,自打你去人间之后,一晃就是二十来年,万幸你我皆是得道精修之人,百余年来,依旧是年轻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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