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文小说

迪文小说>百家讲坛外国文学 > 第7部分(第1页)

第7部分(第1页)

然后就死去了,他自己搅在了社会的网络里面,过去很多舞剧就这么结束了,但在这个版本中,他最后是走向了光明。虽然是形单影只,一个人摇摇晃晃的,你看那种感觉,影像处理得非常孤独的一种状态,但是一往无前,这其实是一个道德的力量,善战胜恶之后,可能一时半会儿,你是孤身一人,但是前途是光明的,这是比较典型的、前苏联的处理方式,但是,我觉得给人一种向上的力量,它还是蛮有意义的。

这里面给大家提醒一点,就是刚才说的那个线索,就是把复杂的情节浓缩成、提炼出一种情绪化的复仇,那个复仇有两次:第一次开始是小火苗抱着的,看到了吗?后来从怀里掏出一个布状绸子的火苗,这是一个很好的动机和发展,怎么呢?一直发展到最后,成为长绸,并用这个长绸做了复仇的工具,把他的仇人全部给绞死,给它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外化的方式:一个小小的火苗,最后延伸出一个物化的、一块实际的绸子,绸子从一点变成了一条大的长绸,把整个舞台全部给包围了,最后在缠绕的过程中,在舞动的过程中,达到了他复仇的目的,用了一个很艺术的方法、很舞蹈的方法、非文字语言的方法,最后完结了这样一个矛盾的冲突,这一点处理得非常有趣。

另外一点,大家可能注意到了,就是手部的运用,他最后的手部,记得吗?那个状态,手部的使用,其实手部真正作为表情来讲,是最有效的一种语言。从手开始,他也开始从手到臂扭动,上下扭动,发展到全身状态,这个应用得非常有趣,但是在冲着他爸爸盔甲抖手的过程中,复仇,要替父复仇,这两天我一直在看原剧电影,他爸爸的鬼魂跟他对话,他向爸爸在许诺,一定要替他报仇。你有那个背景就知道,他不是随便乱颤悠的,他在说话,最后,他把它发展成了血债要用血来还的潜台词。

这是叔父小人得志之后张狂,不可一世,然后是母亲很复杂的一段,她的内心独白,那是他的生母,可是此时此刻,她成了仇人的姘头,他非常愤怒,怒不可恶的地方就是,你怎么能和他同流合污,他母亲应该说苟且偷生,而且还寻欢作乐。在电影中,母亲劝他为何不随遇而安呢?其实那个时候,他父亲去世还不到一个月,然后那个台词血淋淋的,台词说“在葬礼上的肉饼还没有凉,就把它搬上了婚礼的宴席”!当时,我听完后,热泪盈眶,内心震颤得不行!人肉,莎士比亚语言的威力,不是打动人,它是把你的心剁得粉碎的那种力量,它不是给你做按摩的那种感觉,而是像刀一样的这种格杀勿论的那种力量,这种状态中,听完了令人发指,永生难忘!就那一句话,听了一遍,你永远不会忘记,那种血淋淋的状态!所以,这些东西编导他虽然把它转换了,但是你能感受到莎士比亚经典名作背后那种巨大的、超越时代的那种张力。

一个作家在他去世几百年之后,他的作品仍然被不同的艺术样式来表现,这本身就足以说明,这个作家他有着经久不衰的、永恒的艺术魅力,不光莎士比亚如此,歌德、我们中国的曹雪芹,无不是这样。让我们亲近艺术吧,因为它可以使我们的心灵和精神变得纯净和高贵。最后,让我们感谢欧建平先生带给我们的美好的艺术享受。

惊世骇俗的劳伦斯 …黑 马

央视国际2004年09月17日14:25

主讲人简介:

黑马,1960年生。作家、翻译家,电视制片人。

著有长篇小说《孽缘千里》、《混在北京》和散文随笔集《情系英伦》等。《混在北京》改编成同名电影后获第19届“大众电影百花奖”。

翻译出版的劳伦斯作品有:《虹》、《袋鼠》、《恋爱中的女人》、《劳伦斯散文随笔集》、《太阳—劳伦斯中短篇小说选》和《生命之梦—劳伦斯中短篇小说选》等。

内容简介:

英国作家劳伦斯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他的作品是晴色文字,一味地刺激读者的感官?还是严肃的文学作品,揭示人性的真谛?

一、翻译家眼中的劳伦斯。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是一个生命的童话之类的东西,它是一个成人的童话。劳伦斯他通过性来倡导人与人之间和谐的关系,而英国那时候恰恰对“性”管得非常地严,任何作家都不能有一点突破。而劳伦斯他偏要进行这样的突破。小说写的是一个贵夫人和一个看林人之间的结合,他是有一种理想在里边。g米g花g书g库g ;www。7mihua。com

二、钟爱故乡的劳伦斯。劳伦斯自从离开英国以后,他是颠沛流离,最终客死他乡,连骨灰都没有能够回到故里。这对于一个以故乡为背景进行创作的游子,无论是精神的,还是肉体上的折磨,都是格外地残酷。

三、特立独行的劳伦斯。劳伦斯是一个矿工的儿子,他是一个大专生。但他是一个文学天才,他的文学是扎根在生活里的。尽管他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但他依然坚持他Artformysake。他不和任何人沆瀣,也不和任何人去同流合污,也不攀龙附凤。时间最终证明了他的《恋爱中的女人》、《虹》这样的作品是文学史上的杰作。

四、畸形家境中的劳伦斯。劳伦斯他生长在非常丑恶的那么一个煤镇子,他的父亲是矿工,能歌善舞,但却是一个文盲,没什么文化;他的母亲是诺丁汉城里的一个小资产阶级分子。由于存在种种差异,他们便经常吵架,导致最后无法和好。劳伦斯的父亲成了家庭“多余的人”。劳伦斯就生长在这样畸形的家庭里。

五、怀有恋母情结的劳伦斯。劳伦斯和故乡的三个女人有过关系,但由于摆脱不了母亲对他精神上强烈的控制,当他成熟以后,进入谈恋爱、婚姻、婚嫁这个时候,他不可能有和别的女孩有什么切实的爱情关系。最终他跟那个德国女人弗里达私奔了,这个时候他母亲已经死去了。

他跟她私奔的时候,他还是有恋母情结在里边,因为这个女的比他大好几岁,而且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了,她还是有一种母亲形象的替代作用。

(全文)

我上大学三年级的时候,那是1981年“大三”。那时中国终于开放了,改革了,这时候大学里开始有一些外教进来了。因为在这之前,让我们读的是莎士比亚、狄更斯,撑死了,萨克雷,还有一些英国工人阶级的所谓“无产阶级文学”,像克罗宁的《青青岁月》这样的,作为学英语的这么一种教材,顺便学点文学,是这样的,没听说过劳伦斯。因为劳伦斯在那个时候,就是说,英国的社会对劳伦斯是那种排挤办法,而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就把劳伦斯视为资产阶级作家,是腐朽、没落、颓废创作的,是当成这个的。文学史里给他提供一点,把他当作颓废的一派,因为他写什么“性”!工人阶级的儿子写什么“性”,真是颓废、堕落!所以,我们也不拿他当回事,从来就不介绍这个人;包括《查泰莱夫人的情人》。

但是,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我后来曾经做过一些研究,它更重要的,我觉得,它是一个生命的童话之类的东西,它是一个成人的童话。它所有的场景,如果你说,所有的东西,它都不是作为一个,就是说,我要通过这个东西去炒作自己,用咱们的现在话说,我要把自己怎么怎么样。他不是这样的。劳伦斯他把“性”这个东西,他写出的东西,它是有它的特殊的历史背景的。那时候的英国,一个是清教主义很厉害,还有伪善的东西。还有,就是说什么呢?就是说,劳伦斯他倡导一种人与人之间和谐的关系,而英国那时候恰恰对“性”这个东西管得非常非常的严,你不能有任何一点的这种突破。那是不可能的呀,那是反人性的呀。包括《儿子与情人》刚出版的时候,那时候差点也没出版成。《儿子与情人》,既然你是忠实地写工人阶级的生活,肯定要包括他们的家庭生活,家庭生活重要的就是夫妻关系,你都不去写,这是不对的。所以那时候,英国就是对这东西管得非常严。加上,就是说,劳伦斯他追求有什么理想呢?因为那时候,《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是一个高贵的贵夫人和一看林人,等于比较下层的这么一个男子,他们之间的结合,他是有一种观念在里边。因为英国阶级和阶级之间的这种界限很严,在那个年代;现在还是这样,就稍为好一些。这种分得非常厉害,就是这个阶级人不能和那个阶级人怎么样。其实,跟我们门当户对,封建情形是一样的。而在这里,劳伦斯是,你不让我这样,我一定要塑造这么一个童话型的这么一个故事,我就是让一个贵夫人和一个底层人去,两个人最后产生爱情。

一、钟爱故乡的劳伦斯

劳伦斯,终生他是从离开英国以后,他是颠沛流离,最终是客死他乡,连骨灰都没有能回家。但是,当一个人,当一个作家因为无论什么原因,被迫离开了自己的故乡,离开了自己的祖国,而不能回来,而同时你随时以自己童年的景象,以自己的故乡作为背景,从事自己的创作,这个时候,你的故乡是永远活在你心里的。而且,你随时你在用你的眼睛,你在用你的心目,就是mindseye去看你的故乡。这个时候,那真正这个故乡,是你的心灵的故乡。可能有时候,我们活在自己的故乡,我们不觉得,我从小长在这里,生在这里,所有的街道无论怎么变化,我都觉得很自然,这个房子是该拆了,这个房子挺难看的,把它拆了吧,这条路该拓宽了,我不觉得怎么样。但是,对于一个离乡的游子,而这个游子他不是说是背弃了自己的故乡,而是他在千山万水之外,他在想着自己的故乡;而且以自己的故乡为背景进行创作,对于这样的人来说,他又回不来,永远都回不来,连骨灰都回不来。这样的时候,他真正是一种,让我想到用什么词去形容这种状况,无论是心理的,还是精神、肉体上的这种折磨。

劳伦斯在他临死之前,他那时候他是三期肺病在意大利的乡下,那个时候有一个意大利的朋友要到他的故乡去,劳伦斯就给他写了一封信。劳伦斯这个信是这样写的,非常简单,说:“如果你再到那边去,就去看看伊斯特伍德吧(就是他的故乡)。我在那里出生,长到21岁……”然后他就详细地罗列,去看哪儿,去看哪儿,去看哪儿。最后说:“我在那座房子里,从6岁住到18岁,走遍天下,对那片风景最是了如指掌,那是我心灵的故乡(Thatisthecountryofmyheart。)……”

这个时候,对一个三期肺病马上就要死去,而且知道自己永远不能再回故乡的人来说,这句话说出来,它的分量是非常非常的重,跟我们有的时候到外边去工作几年,说那我心里都想着我的家,那真是我心灵的故乡,这种感觉真的是不一样。于是我就把这句话作为我最近的一本书,讲劳伦斯故乡的书,就是《心灵的故乡》。后来我就曾经写到,说这封信,当我读这封信的时候,因为他罗列得特别地具体,看哪儿,看哪儿,看哪儿。我说,这封信简直像一个电视摇动的镜头,那镜头后面就是劳伦斯的眼睛。当我们拍电视的时候,就是这样看的,镜头后面那就是他的眼睛。只不过他没有一个镜头,他是在用心灵的眼睛作为镜头,在遥望他的故乡,穿过欧洲大陆和多佛海峡,遥望自己的故乡,那是一双心灵的眼睛。我们每个人在异乡遥望家乡时,不都是用这样的心眼吗?乡恋只有到至诚至爱的地步,才能让人远隔千山万水,用心眼透视。

二、特立独行的劳伦斯

为什么劳伦斯一直在英国那么多年,他是很受排挤的?他之所以长年流浪到国外去,也是跟他当初在英国没什么市场有关系。为什么?跟他的出身,跟他的家乡很有关系了。为什么?后来,考察过劳伦斯最早成名的这么一个阶段,你想,你是一个矿工的儿子,撑死就是一个大专生,而且学的还不是什么高雅的什么文学的东西。他的那个专业是什么呢?是师范班,就是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学教师,英国的这种训练是非常严格的,你读到什么东西只能教什么。你要读到师范大专班,你只能去教小学,你不可能再去教中学,你必须大学毕业,在那个年代。就是劳伦斯在那个时候他是这样的。然后你又去这样的一个人在那种环境下,非常务实,非常庸俗的环境里,你要成为一个诗人?他最早是写诗。上课,劳伦斯不好好读书的,上课自个就写诗,不听课,因为课也不是很难,自个写诗。后来,我们看到好多劳伦斯的原作是小练习本,小横格本。吭哧吭哧写那些诗,就是这样的,他是一个诗人,他要顶着多么大的压力。就是说,你是不务正业。他的父母,尤其他的母亲如果要知道他是搞文学创作,他母亲非常不可容忍。虽然他母亲价值观念和他父亲是那么的不同,所谓的不同也不是在于精神上,更多是在物质上,就说你别给我下井挖煤去,弄得浑身脏兮兮地回来吃饭,还要我帮你洗,你得去当白领,你得去挣钱去。他母亲其实最终,我们现在去看,其实也不是俗,就是非常务实的这么一种观念。所以劳伦斯他必须顶着什么样的压力呢?所有的小镇子人对他的一种斜视,用北京话说,就你那样,你还写什么诗?你!

然后,家庭对他又是一种压力,家庭希望他去当breadwinner(家庭支柱),你要成为这种家庭的收入的主要来源,因为他的二哥在伦敦成为一种白领以后,不幸得病死了。他的大哥很早就寄养在祖父家,就不回家了,就家里他是惟一的男子汉了,他父亲已经不行了,上岁数,矿井也不景气了。那就指着你给家里挣钱呢,你还写什么诗!上课你也不好好读书,你还吭哧吭哧在那儿弄点歪诗,弄点小酸词儿什么的,咱们说白了,他顶着多么大的压力!尽管他自己把这个东西当做非常地神圣去追求,但是现实是非常残酷的,小镇不允许你这样的人存在,家里也不允许你这样存在,而特别是他们家。最后,他们家劳伦斯生长在女性的环境里边,他的姐姐、妹妹、母亲这都是非常爱他的,对他真是从头到脚地呵护,你可以不干活,好好读书,就像我们似的,恨不得你笤帚都不要摸,你只要给我考上清华,你就胜了,咱们家就火了,就这样的。可是这时候你不去好好读书,你不去追求在社会这种阶梯上的一种上升,而去写什么诗!不可理解。所以这个时候,就是说,劳伦斯他要顶着这样的压力!

而一旦他的作品进入了伦敦的文学界,文学圈子里边。我们可以想像,那么一个肮脏,那么遥远的一个小村,那么一个小作家出来,就进了伦敦的文学圈子了。因为那个时候伦敦的文学圈子,我们大家都知道,那么多著名的作家在伦敦,你算什么!一个小村里出来的,工人的儿子,你的作品都是什么东西,不会有人太重视你。但是偏偏在这个时候,劳伦斯他非常地幸运,那个时候他赶上了英国一个很著名的杂志叫EnglishReview;《英国评论》这么一个杂志。而这个杂志是谁创办的呢?是FordmadoxHueffer,后来叫FordMadoxFord;他也是个著名的作家,他联络了康拉德、威尔斯这样一批著名的作家,创办了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