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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二章(第1页)

老头儿走不走无所谓,反正阿玉这个小丫头是一定要带走的。

于公,她的能力比较特殊,万一被百兽海贼团的人发现肯定不会放过。如果不能为他们所用的话,那些心狠手辣的人也许会把她杀掉也不一定。于私,诺琪高也不忍心这样一个小姑娘续过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

不是想成为出色的女忍者吗,正好,光月日和手下有不少忍者,跟着慢慢学吧。

“墙上这把刀不错啊。”

妖刀跟别的刀不一样,即便没有那些已经记不太清的剧情,作为业余剑士的诺琪高也能感受到它所散发出的诡异气息。

“小姑娘眼光不错,这是二代鬼彻,名列‘大快刀二十一’,一把不可多得的名刀,也是老夫的得意之作喜欢的话可以送给你。”

“这么大方?”,这可是名刀啊。

“作为和之国的一份子,给恩人送感谢之礼理所应当。”

“这样啊,报酬我已经和日和他们说好,就不用你额外付出了,刀很不错,还是留给真正适合它的人吧,我不太喜欢这类小巧的武器,手感不好。”

这次出门没带剑,不然非要让这个老头知道什么叫科学配比。合金才是王道,追求的是更坚韧更锋利,以及容纳更多的霸气。除此之外不需要有什么额外的功能。

当然,这是她的个人看法,古尹娜就不太喜欢凤凰合金制造的太刀。

“慢点儿吃,食物还有很多”,诺琪高笑着摸了摸阿玉的头发。

可怜的娃呀!竟然连这种只经过简单加工的肉也吃的下去。房间里除了纯度不够的盐巴之外并没有什么调味料,做出来的野猪肉偏腥,可想而知进嘴里是什么味道。换做诺琪高自己是吃不下去的。毕竟她最落魄的时候,饮食方面都不算太差。

看着吃相同样不太雅观的天狗山飞彻,诺琪高心想,我就不信你这老头在知道花之都重新成为自家地盘后,还愿意窝在深山老林里过清贫的生活。要知道这家伙以前是当过大名的人,人生前五十年都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有时候为民众做表率带头搞什么节食活动时,也只是从量上减少,并不代表真和平民吃得一样。

就不信他不怀念以前的生活。

果然,吃过饭后天狗山飞彻立即开始收拾行李,随后带着阿玉跟随诺琪高回到了花之都。当然他的想法不像某人想的那样,对世俗之物流言,而是现在住野外不安全,尤其是不知道凯多他们什么时候打过来的情况下。除此之外,他也很想念自己的孙女,现在既然有相认的机会,自然愿意跟家人住在一起。

亲人团聚的场面,诺琪高没空细看,把阿玉也一并交给日和照顾后她离开了,继续之前的巡逻任务。

大和听到她回来的动静后急忙跑出门来,结果还是晚了一步。往日这个活泼程度堪比某雪橇犬的女孩儿此时一脸失落,搭拉着肩膀的样子好不可怜。

为什么不带我玩啊?好想在天上飞

伟大航路前半段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常年活跃在这片海域的海贼,相比较新世界而言都弱了不止一筹,因此被很多人戏称为乐园。

称呼是这样称呼,但这个乐园是相对强者而言的。比如鹰眼,无聊到撵着五千人的海贼团到处砍,甚至追到了东海,先不管是对方打扰了他睡午觉还是真的看见他用黑刀“夜”划船的场面,对他这类强者而言,弱者人数多少根本没有意义。可不就是乐园吗?

但对于那些能被他随手砍倒的寻常海贼来说,伟大航路却有着“海贼墓场”的称号。不提天灾,只讲人祸。海军的围剿,赏金猎人的猎杀,更多的是同类之间的竞争,危险无处不在。

赏金的增加可以提升“名望”,很多时候海贼们都是通过干掉同行来实现这点,毕竟一直欺负平民根本无法体验自己的实力,也很难混出头。在这个人力可以翻山覆海的世界,说某海贼在某小镇一口气打败了一百个镇民,事迹报到海上能吓唬住谁?连报纸都不愿意刊登这种事情。

一个海贼团从颠倒山到香波地群岛这一路不知道要遭遇多少同类,只有在其中脱颖而出。才有可能被冠上“超新星”的名号。不要小看这个,对尚未进入新世界的海贼而言,“超新星”已经算是最高的荣誉了。

无数人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为了博出名,为了能在悬赏令上多加一个0积极的与同类厮杀。别说,真有点养蛊的意思。

哥尔d罗杰当年成为海贼王也不是靠面子上去的,人家一路打败了无数强者。换个人试试,即使运气好地找到了“大秘宝”又能怎样,没那个实力谁认你啊。

阿紫帮自家船长去阿拉巴斯坦看望妹妹,不到半天,就从和之国飞到了伟大航路前半段。

经过某座岛屿时被两个正在交战的海贼团吸引了注意力。一方人数相对较少,四十几人的样子,而另一方人数明显过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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