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展似乎是大获成功,但是之后的那几天,霍初宵再也没有乔装打扮偷偷溜去看。
他害怕自己要是再过去,又能看到季宗明在给别人讲画。
那画面实在太违和了,违和到只是看了一眼,那个场面就停留在他脑海里将近一周的时间。
季宗明不该是那个样子啊。他不住地想。
那个人在刚刚认识的时候,因为自己把他的卧室拆了放画,发了好大脾气。后来也不允许自己把素描用的静物放置在自己的房间,每一次在自己作画时,也都是井水不犯河水地在其他房间忙自己的事情。
季宗明是会管自己叫画呆子的人,怎么可能有一天会把欧洲艺术史说得头头是道,甚至连自己在列宾美院受过哪些画家的指点都记得一清二楚?
这难道是一个朋友会做的事情么?
还是说,一切都能用哪个元不可能、但又是目前唯一可能的答案解释?
他越想,越感到惴惴不安,而更让他感到惶恐的,是他一点儿都不觉得这样的季宗明不好。
这感觉就像是他看到了季宗明在公司的另外一面一样。
而他本以为自己不会对这种别人的事情产生一丁点儿心理波动。
以为这种种的奇怪心思作祟,他甚至把储物间里的那幅属于季宗明的肖像画用布遮挡了起来。
霍初宵不知道自己是出于怎样的心思,但他就是下意识地不太想在独处的环境里看到季宗明那张脸。
总觉得再多看几眼,就会冒出不该有的情绪来。
霍初宵对自己说,季宗明对我是没有感情的,如果有,当初他们就不会一见面就无法和谐相处,也不可能这么痛快地离婚。
他还记着季宗明说过,他们不是在演偶像剧,没有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恶俗桥段。
季宗明没必要跟他说谎,所以霍初宵信了。他都没有想到自己会把这句话记这么久。
所以一切都只是错觉,肯定是一个人待久了,容易胡思乱想。
霍初宵很快便把这件事放下,因为狗舍那边打电话通知他,小狗崽可以接回家了。
而他也相中了一套精修房,离他现在的这个房子倒是不远。其实他本来是想去城西区的,但可惜了挑中的那个小区附近有霍初鸿的中介小店,他思考良久,觉得那里的房子也没有好到能让他忽视那么个存在,所以干脆把目光投向了别处。
城东区的这个小区算是闹中取静,虽然隔了一条街就是一个购物中心,附近还有不少文艺气息十足的店铺,但唯独小区这一片却异常清净,房龄也很短,里面还住着不少在周边上班工作的外国人,语言不通,或者有固定的社交圈子,很少在小区里溜达,所以平日里环境也算清幽。
而且最让霍初宵满意的,是这个小区专门有一大片草坪,是供狗狗们玩乐的。
怎么看都是非常适合他这种宅宅遛狗的地方。
更何况从小区的后门出去,就是一段河畔公园,据说也是附近居民常用来遛狗的地方,绕一圈下来,对于小德牧而言运动量足够了。
小区的精装用料很实在,而且是很百搭的米白配色,倒是和他现在居住的房子内饰有些相似,所以他只是买了一些家具电器,收拾了一个月左右,就收拾行李,计划着彻底搬进去了。
临行前,他踌躇了很久,还是决定给季宗明打个电话。
他之前在AZ也算待了一段时日,知道大概什么时间季宗明比较清闲,所以很体贴了挑了个下午的时间打过去电话。
但铃声还是响了一会儿才被接起。
季宗明有些朦胧的声音传来,居然透着一点不清醒。
霍初宵愣了愣,心说他没有睡午觉的习惯啊。
于是有些犹豫地问:“……我打扰到你了?”
季宗明本来睡得迷迷糊糊,前一天刚熬了个大夜,他又还没倒过时差,生物钟乱得一塌糊涂,本来困倦得不行,要不是看清了来电姓名,他差点直接把手机扔了。
结果发现居然是霍初宵,立刻猛地睁开眼,强撑着从床上爬起来,又听他这么问,立刻沾了点床头水杯里的凉水,随便地往脸上扑了一点,立刻道:“没有,你说!”
霍初宵听他语气转变这么大,总觉得一头雾水,但还是把自己要搬走的事情说了出来,并告诉他可以回来了。毕竟就算是五星级酒店的套间,住着也不如家里自在——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所以季宗明为了方便他出去住这么久酒店,他心里还挺内疚的,说话语气都软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