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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华在第二天也来到了医院,在楚孑的陪同与陆晓、刘重安的见证之下,一起对乔莺莺进行了诊断。
经过几小时的系统诊断,最终确定乔莺莺为阿兹伯格谱系障碍,程度为中到重度。
做出诊断后,陆华将三人叫了出来。
刘重安问道:“陆教授,请问以您的判断,乔莺莺的证词是可信的吗?”
陆教授叹气:“我可以给出专家意见,称有这种情况的孩子几乎没有撒谎的可能,但你要知道,回头到法庭上,她能否经受法官与辩方律师的质询,这才是最大的问题。更何况,回头的情况就是她的口供对抗她父母的口供,法官会认为那一边的证词更可信呢?这也不是我能预计的。”
刘重安叹了口气。
确实,这个案子太难了。
没有关键性的实证,仅靠双方口供,怎么能坐实父母的伤害行为呢?
更何况,虐待罪……
真的很难。
我国在2014年才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在2015年才正式开始实施,在2016年才有第一起因为父母虐待罪而被起诉的案件。
这条路走的非常艰苦,如果法律方面那么清晰明朗,也不会比发达国家多走了数十年。
用虐待罪给父母定罪从来都不是这些案件的重点,更为棘手的问题是,如果虐待罪成立,未成年受害者又该何去何从呢?
更何况乔莺莺还没有生活自理能力。
而且,2016年那起案件,说实话,也比现在乔莺莺面临的情况“清晰”得多。
那起案件的受害者多次被亲生父亲伙同60岁的邻居性侵,亲生母亲早已与父亲离婚,拒绝抚养女儿。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又经过了一年多的庭审,最终才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虐待罪等多项罪名,将其亲生父亲与邻居定罪,并在检察方支持的情况下,附带了民事起诉,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其亲生父母的监护权。
即使证据、口供清晰,但因为案件涉及多方,庭审过程也很漫长。
刘重安想到这里,不免叹了口气。
在这件案件之后,虽然我国也有几起撤销父母监护权的案件,但数量实在太少,过程实在太漫长。
而且他们归渡市,至今还没有应对过一起这样的案件。
刘重安和陆晓都陷入沉默,楚孑便率先问道:“陆教授,请问以您的判断,乔莺莺还有康复的可能吗?甚至不是康复,只是稍微比现在的状况好一些都行。”
陆教授又长叹一声:“根据经验来讲,如果乔莺莺现在只有两三岁,我想经过长时间的康复治疗,也许还有一些恢复的可能,但她现在都已经十三岁了,就算我们再努力,恐怕也难以让她康复。”
楚孑看向陆晓和刘重安:“二位,请问可以根据因为她的亲生父母的故意忽视,延误她的治疗这一点可以控告她的父母吗?”
陆晓想了片刻:“可能性很低。我们无法证明她的父母是故意拖延,也很难证明乔莺莺以后不会好转,法院几乎不会支持这样的指控的。”
楚孑和刘重安都消沉了起来。
陆晓神色依旧如常:“不用气馁。上头已经通过了我申请的搜查令,今天下午我们就先去他们家里看看吧,也许有别的证据。”
“好。”
刘重安一脸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