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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部分(第1页)

“这非人力可为,得请神仙施手,或许可为。”说话的另一名男子的声音尽管有意压低了音调,又故意增加了浓重的鼻音,但我还是听了觉得有点熟悉。只是我的心绪全被宝宝会有危险这件事占满了,没有心情去猜测他到底是谁。

“她还真够狡猾的,永远都有办法达到目的。”胡狼的声音里有一种惋惜的成分,我听了更加毛骨悚然。TNND,我的孩子我自己养,又没打算让你出奶粉钱,你跑来掺乎个什么劲。我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以死相逼,在他面前只会越发激怒他,让他更加不择手段。我算什么啊,野马多的是,收服不了我这匹,还有大批的后备军排着队呢。

脚步声渐渐向门口靠近,我居然吓的立刻钻进被子当鸵鸟。

“睡觉怎么蒙着头,这个坏习惯可得改掉。窗子也没关好,难怪手冷成这样。”他的语气带着点怨气,又仿佛有些无奈。我在被子里拼命的告诫自己,镇静点,镇静点,闭上眼,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说不定是在做恶梦而已。后来吓着吓着,居然把自己给吓睡着了。

早晨起来的时候,我发现身上又多了条羊毛毯,不记得昨晚我有见过它。我摇摇头,慢腾腾的朝梳妆台走去。我看见花纹繁富精美铜镜中,一个眼泡浮肿,满眼血丝,脸色难看至极,精神萎靡不振,整个人颓唐不堪的女人在打呵欠,顿时不置信的抚上面颊。这,这,这是我吗?

“姑娘,奴婢伺候你更衣梳洗。”那个让人感觉很安静的宫女轻悄悄走了进来。

“出去!”我立刻怒吼,把小姑娘吓的差点没跌倒在地上,胆战心惊的退了下去。没一会儿,站在门口等候差遣的她,听到屋里传来一个垂头丧气的声音,“给我拿块冰和一把铜勺来。”

我把铜勺放在冰上冰冻,用冷却的铜勺敷在眼泡上消肿,刺激是刺激,可效果赞,我再怕冷也得忍。脸色可以用胭脂水粉炮制,虽然离白里透红,面若芙蓉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也可以勉强出门见人了。可是眼睛里的血丝我只能听之任之,幸好我的睫毛还算长,没事就垂下眼睑,能遮多少是多少。我努力把自己往神清气爽的概念上靠,不为取悦谁,只为谈判时可以让对手正视自己。

卓嘎已经在饭桌上等候了,看见我,他居然微微一笑,“昨晚睡得好不好?”

什么叫笑里藏刀杀人不见血,都到这份上了,他老人家依然可以若无其事的扮演热情亲切的主人。

我没有说话,默默的喝着粥,因为我说吃不来传统的西秦食物,他让御厨给我准备的是清粥小菜。

饭毕,又有一个宫女端着托盘上来。我看着碗里的药汁,冷笑道:“卓嘎,你不用再口舌生花说什么这是治晕车的药。你我都清楚对方的目的。如果你还不知道我在想什么,那么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这个孩子,就是我的生命。想拿走他,唯一的方法就是杀了我。”

“你以为我不敢杀你?”他的眼睛如深不可测的古井,让人看了不寒而栗。

“我素来很有自知之明,不会做任何非分之想。更不会自我膨胀以为自己有多重要。你当然可以杀了我,你有这个能力。我也不会痴心妄想逃脱,因为我没有那个能力。我说这些,绝对不是威胁你还是什么,我并不具备威胁的资本。我说,不过是想表明我自己的立场,我不会放弃我的孩子,死也不会。”

“好好!”他忽然大笑起来,道,“妙极妙极,这才是真正的司嘉洛,朕欣赏的司嘉洛。”声音忽然转换,他低声在我耳边呢喃,“这一局,你赢了。不过,不要忘了,再大的筹码也只能用一次。”

我挺直脊背,忽而微笑,认真道:“小菜味道不错,你要不要也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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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7…08…29 18:31:46 本章字数:13590)

在行宫呆了一天,胡狼就因为公务缠身,要带我往回赶。正好省得我不知道如何开口提这个要求。我没有多少的东西,除了那个包裹以外,可以说是身无一物。胡狼看着它,笑道:“你倒是个长情的人,始终对它不离不弃。”

“真正属于我的东西,也只有它。”真话听上去往往比钾化更加漏洞百出,胡狼明显不相信,我淡淡一笑,说不说由我,信不信随他。

马车已经备下,一个郎中模样的人穿着半旧但浆洗的很好的布衫站在旁边,见了我,微微点头一笑。他的像貌非常普通,简直没有任何显著的面部特征可言,但气质却很好,给人一种儒雅沉稳的感觉。我也礼貌的对他点头。

“以后你倘若有任何不舒服,就直接找这位汪御医。你会发现他的医术比你见过的所有太医都精妙。”胡狼指了指他,奇怪的是这位汪御医只是对他行普通的礼节。看来天才级别的人物多少有几分傲气。

“幸亏他是个老头子,否则朕还真不敢把你在跟一个大夫放在一起。”胡狼在我的耳边低低地说,他总是这样借故触碰我,让我反感厌恶之余,也心惊胆战。他的所作所为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跟这样一个对我有企图的强势男人在一起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

我下意识的把眼睛转向那个汪御医,从声音判断,他就是那个说我身体虚弱不能流产的人,无论他说的是事实还是对一个无依无靠的孕妇动了恻隐之心,这番话总算也为保住我肚里的孩子立了一番大功。谢谢你,汪御医。仿佛是感受到了我注视的目光,汪御医也转过头来,对我微微颔首。

马车在草原上行驶了足有三天的功夫才到达胡狼的皇宫。本来快马加鞭是用不了这么长的时间的,但我一个孕妇,想颠簸我,这个主意冒出来了也给我烂进肚子里去。胡狼事务繁忙,自己先轻装走了,留下一大队侍卫送我上路。美名其曰:保护我的安全。大家心知肚明,无非担心我逃跑。实际上,我想跑那是必然的,不过不会在这里就贸然的逃跑。人生地不熟,走上一千米也难得见个人影,见着了,也是相顾无言,彼此猜哑谜。与其那样辛苦的自己走到穿越点(未必走的到),不如搭顺风车。我安慰自己,牛奶是有的,没面包也有馒头,自由终有一天我也会抓在手里。

逃跑而已,我又不是没逃过。

不知道阿奇会急成什么样了。我有点感慨,又有点惭愧。认识他伊始,我带给他的就只有困扰和麻烦。胡狼此次出门作的是便装打扮,我也没告诉天赐他的真实身份。想来阿奇怎么也不会料到我跟卓嘎还是旧时相识。此事除了我,胡狼本人还有已经走了的哥哥等有限的几个人外,就连几乎无所不知的楚天裔也不知道,否则他怕是怎么也不会放我回西秦的穿越点的。这个人,随时随刻都会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习惯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我轻轻的抚摸着肚子,哼起不成调的歌谣,《你是我坚强的唯一理由》,宝宝,你可知道,你现在是妈妈坚持走下去的唯一动力。

坦白说,我并不希望阿奇知道我是被卓嘎抓走的。以他今日的身份,南国的边疆大吏,这样的事情实在是过于敏感。这几年,西秦和中土虽然表面上相安无事,但暗地里的波涛汹涌是所有人都清楚的事情。所以两国接壤处才会强盗为患,穿越十年都没遭过打劫的我,踏上那块三不管地段没两天就碰上了占山为王的土匪,直接导致了我今天的落魄下场。万一胡狼知道了阿奇跟我的关系,天知道他老人家会不会以我为筹码做出什么卑鄙的要求。当初他可以为了拉拢国师牺牲那么多无辜少女,而后为了他跟当时西秦储君的所谓交情,又逼我进宫,害的我连穿越回家都顾不上,连忙拉着哥哥落荒而逃。这样的人,做出怎样的事情我都不会觉得奇怪。何况他对我的感情真像他自己所说的那么纯粹深厚吗?我已经许久不看童话,没有那份编故事自我催眠的兴致。为了我肚子里的孩子,我也得睁大眼睛,睡觉时也不能作梦。

说到底,胡狼对我不过是始终不甘心,他这样的人没吃过这样大的亏。何况在他看来,我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女子,被他错眼看上送进宫服侍他拉拢的对象,应该感恩涕零,对宫里来接我的人翘首以待。结果不识时务的我居然敢逃跑,跑完了以后还对着追赶来的他弓箭伺候。这样的震撼,怕是他此生都不会第二次经历到;这样的我,怕也难以找到第二个翻版。男权社会里,女人是被物化的,别具一格的东西,自然想据为己有。何况这样的我还顶着中土前第一豪门千金的名头,征服起来应该能满足他的虚荣心吧。

我冷冷地分析胡狼的心态和所作所为的动机,忽然觉得好笑,就是再好再别致,我始终是楚天裔用剩下的。男人不是喜欢当第一个吗?我自嘲的勾了勾嘴角,心中忽然有一种暗沉的钝痛。有些伤害总在不经意之间。

卓嘎,如果单纯的做朋友,你或许还是个不错的人选;可是深入的话,我虽然现在比较空,但也不想浪费这份时间。两个注定不适合的人为什么一定要捆绑在一起,仅仅是因为你心有不甘?这样霸道的你,应该是有很多女子欣赏的SIZE,但飞蛾扑火的人群中不包含一个我。我的骄傲,我的执拗,不允许我委曲求全的生活。如果不是追求那份纯粹,我何必这样辛苦的兜兜转转。

有浪费在胡狼身上的时间,我不如仔细盘算一下我的逃跑路线。等到孩子生出来以后,这个目前还可以保护我不受直接侵犯的护身符,恐怕就会成为我受人要挟的最大弱点。所以我的时间真的不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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