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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1页)

“我觉得说出这样的故事,是违背本意的,也是良心不允许的。”

尽管我再三在内心抵御自己的倾诉欲望,而且再三这样申明,但安芬这个人不可抗拒,她对我这个比她至少年少十岁,身藏的那么一点可怜的阅历,倾注着好奇与渴望。她的一番话,迅速构成了一种逻辑,你面对她就等于面对了这种逻辑,被这种逻辑推着走,然后就不得不服从这种逻辑,服从构筑这种逻辑的主人。一个几乎是陌生的女人,我很想管她叫女孩,可她的成熟看起来实在不能算是女孩了,叫女人已经相当恰当,在最初结识的几个小时内,她略施软硬,便让我无法摆脱倾诉。人们常说,一切的一切都来自缘分,而缘分是不可解释的,缘分也就成为一切的一切不合理事情发生的合理出口。缘分也许完全可以再去证明安芬式逻辑的合理性。

“讲述初恋要从哪里开始?初恋有确定的定义吗?”我这样问安芬。

这种问话里,蕴藏了许多卑怯。二十几岁的男人,抑或,如安芬对我的称呼,男孩吧,面对三十几岁的女孩,抑或,更应该说是三十几岁的女人,讲述自己任何与爱情有关的往事,有多少底气呢?

安芬笑眯眯地看着我的眼睛。午后的阳光有些晃眼。冰封的大地像一块摄影师专用的反光板,它的冷漠恰好映衬出景框里的人物的温暖。没有一丝一毫的风吹动,四周不知什么时候,茶客散尽,也没有闲人。甚至楼周围密密匝匝的松林间,连一只小松鼠也没有出现。这让人有些恍惚。让人容易进入回忆。让人觉得自己回到先人的中世纪。安芬的确是一个套取他人私密的高手,她借助大自然的本领一流,你置身于眼前这样的天然布景里,一定跟我一样对她的好奇甚至贪婪无法抗拒。我甚至觉得,这本来就是一个布景,安芬和她幕后的导演设计我,人们都在演戏,只有我自己不知道而已。这好像是一部美国电影《楚门的世界》,我是像楚门一样被设计进来的,我是一个不自知的男主角,现在正面对着安芬,一位事先精心打扮过的美人,一位每天出门上场前,背诵好了台词的女主角,抑或女配角。

安芬如同看穿了我的心思,把目光从我脸上离开,在我们的环境里搜寻般地扫了一圈,说:“没有人,没有谁在关注我们,只有我。一个你怀疑的窥私狂。”

这倒把我弄得极其不好意思。想想也是,两个人遇到一起,闲散的下午茶,总要有茶话呀。恋情啊,往事啊,尤其是初恋啊,人面桃花,相逢一笑,窃窃私语,是有那么一点情调。我一边说服自己,一边忍不住捉摸安芬问话里的真正意图,一边寻找叙说的突破口。

“所谓初恋啊,我的理解是,男孩第一次跳出母爱,进入另一个异性的特殊感觉空间。”安芬这样阐述我的疑问,马上又挥手,驱赶出这段话,说:“不对不对,怎么这么别扭啊,应该说,最初对母亲之外的异性,产生复杂的情感,激动,牵挂,甚至有些罪恶感吧。”

这不能算是初恋的定义吧?我记得读中学时,生理卫生课堂上,戴着深度近视眼镜的女老师,用高八度的声音这样朗读“初恋”———少男少女初恋是情的“萌生”,不是性爱本身,它往往是单方面的、心理上的、感情上的爱恋,是纯洁的心理之恋。这种心理之恋往往带有浓厚的幻想色彩,具有不现实性和脆弱性。它像是一场有趣的游戏,给人留下的是亲切的甜蜜的回忆。———这样的定义比起安芬的说法,显然不够宽泛。但是细细一想,安芬说法里的不确切性,更能唤起人的不着边际的回忆。

“有一个简单不过的方法,你使劲往自己小时候回忆,使劲往前,看看谁是第一个让你想起来有故事的异性,与你之间有故事的异性。”安芬诱导着:“比如说我吧,我可以回忆到自己不到十岁时那么远,我与一个邻居大哥哥之间,曾经发生的一点点事情,这点事情至今能记得,说明当时形成的心理和情感冲击大,所以记得,这么多年记得,就可以证明是一种牵挂,就可以说是初恋吧。”

我倒想听听安芬不到十岁的故事,虽然她这话听起来真的有些俗套,明显有着任何人瞎掰的开场白,过家家的小女孩,邻居大哥哥,这样的关系设计几乎可以成为一切江郎才尽者的文艺创作模板。安芬会用这个模板铸造出什么来着?

安芬不肯说。这个女人有时就如同电影里的一个角色,说半截话然后戛然而止,迅速把自己从说者转换成听众。她们是狡黠却让人无法讨厌的交流对象。我彻底妥协了。如果我能毅然从这个茶座起身走开,说句再见,然后打算永远不希望再见,那我可以不对她说什么初恋。可是我压根儿没有想过这样闪开,遇到安芬,连离开的念头都没有闪过。再说,我现在身无分文,连身份证件都丢失了,离开安芬,立即就变得寸步难行了吧。

“说一件事,做一件事,你一定要理由的话,一定要好处的话,我可以给你一个。”安芬依然在做着动员,“对着陌生人讲初恋之类的隐私,是可以疗伤的。”她继续说,“好往事拿出来晒晒,会变得更鲜亮;坏往事拿出来晾凉,会被风干,甚至转化成无毒。这就像是我们老家腌制腊肉,腌制的时间要充足,但晾晒的过程也必不可少,只有晾晒过之后才有太阳的干香。”

你还有什么办法呢?只能循着她的思路,按照她的要求去说。

整个下午,我对安芬的回答,就从一个女孩,我的小学同学马力开始。大概十五年前,哦,也许更早一些,我在苏州与上海之间的太仓老家,每天背着书包,穿过小镇湿漉漉的石板街,再过镇子西边的一条大河,一座大桥,进入一片开阔的田野。这个田野中间,是我们孤零零的小学校。这个田野在我的记忆中,春天一直是长满菜花的,夏天一直是密不透风的玉米。有菜花的季节,空气中混杂着浓香;有玉米的季节,天空爬上了密不透风的玉米墙。其他两个季节没有意思,我甚至都不愿去回忆秋冬的田野是什么样子的。我的故事也不愿意发生在荒凉里。我的故事从菜花地到玉米地,这才是温暖的,私密的啊,夹带着咸的味道,湿的色彩。班上有个女孩,对,有个男人用得很烂、女人极少使用的好名字,马力。她的个子比我足足高一头吧,这让我很受压迫。我从一年级注意她开始,就追着她长高,可追了几年,我眼看着自己在自家墙上的身高刻度,不断上调,我与女孩的这段身高差,却一直没有填上。我为什么要追她高?是因为她欺负我,我就对自己说,我必须长高,超过她,总有一天,我会叉腰朝着她面前一站,一言不发,她就落荒而逃。

我跟她第一次较量,是在三年级下学期开学后的一个月。哼,她的名字叫马力,当时就引起同学们的不满,马力,怎么能让她叫马力的呢!也许应该是马丽或者马莉,但的确,看到她作业本上歪歪扭扭大大咧咧地写着:马力,只能很憋气地瞪着眼睛。马力长的是一张有

些苍白的瘦削小脸,线条锐利,但五官看上去很乖,其实性格一点也不乖。听说她的爸爸在上海做生意,在她出生不久就被一个女人拐走了,丢下了她和她的妈妈。她的妈妈从此变得脾气很暴躁,经常打她。那个脾气暴躁的女人为了养活自己和女儿,在镇上开了一个小服装店,卖童装。卖了几年,服装店变成一个服装厂,脾气暴躁的女人变成了一个脾气暴躁的女老板。这当然是后来的事了。还是先说第一次打架吧。

我从小喜欢画画儿,幼儿园时就得过全县儿童画大赛一等奖。我喜欢把班上的同学一个一个地画出来。画到马力的时候,是一年级的四月份。我夸张了马力的脸和两只小辫子,使她看起来像怪物史莱克,只是比史莱克更怪更凶一些。我在一张纸头上画了十二个马力,按一年十二个月穿上十二套奇怪的衣服,组成一个形如老式拖拉机的图案。谁叫她妈妈是卖衣服的呢!我题上画名,大概叫《夜叉变变变潮流版12马力拖拉机》什么的。为什么要丑化她呢?因为她一年四季的确把衣服换个不停,是全校衣服花样最多的女生。她是她妈妈的模特儿,衣服架子,是她家小店的活广告。她也是全校脾气最火爆的女生,有其母必有其女吧。我们都想挑战一下马力。可事实上,没有人能挑战得了马力,马力的成绩语文数学全班第一,全年级第一,外语口语比赛全县第一;体育呢,跑步、跳高,甚至举重铁饼铅球,都是最好的,男女生加一块儿比都是全年级第一。她还经常带领几个女生,跟男生打群架。没有人盖得了她的风头。我不怕她!我这样宣称,然后就画画,

画出一个丑丑的马力。在一个下午的课间活动时,画贴到教室的后墙上的板报角落。同学们“轰”一下围过去,兴奋地鼓掌,谈笑。马力听说我画了她,拨开人群,来到画跟前。她的脸慢慢地成了猪肝色。她回过头来,目光在人群中找到我,大声问:

“王八蛋,你为什么画其他人漂漂亮亮的,画我就丑丑的?”

“不丑啊。”我说,“不丑啊,你就是这个样子的啊,再说,这怎么能叫丑呢,你懂不懂艺术啊,我还花了最多的时间呢!”

“是吗?”马力掉头再看看她的画像,然后一把把画儿扯了下来,说,“就算不丑,好吧,就算是什么屁的艺术,可我不满意,我要你重新画一张我,跟其他人的一样的,只画一张脸,行不行?”

“不行。”我说。

同学们笑起来。马力就捏着那张画,慢慢拨开大家,走向我。笑的声浪一波高比一波,又演变成怂恿性的喝彩。这有些像角斗士捏着拳头走向野兽的电影镜头,人们兴奋,我们受到聚焦。可我不是野兽啊,我不过是用一张画挑衅了一个高个子女生。我设想这个女生会因为这张画重新给自己定位一次,削减掉一些自信,然后至少吃草的时候像长颈鹿似的低下头去。可这个女生竟然不是长颈鹿,这个女生当然不是长颈鹿,她可能是一只高大的暴龙,轰隆隆地向我逼近。她的脚步声和我的心跳很合拍,它们在紧张、呼声四起的混杂空气中协奏。我开始心虚,但我不能跑开。我装着无所谓的样子,站在那里等她。我心里告诫自己,要临危不惧,否则为马力同学策划的笑话,会长着柄子飞回自己身上。我把头昂起来,感到大地上起雄风了,血色残阳啊,万马踢踏啊,江水奔腾啊,山河壮阔逶迤,狼烟四起,呵呵,呵呵,可就在这时候,人群“轰”一下散开。有人高喊,老师来了!大家慌乱四处逃散,寻找自己的座位。马力愣了一下,她已经跟我不到一拳的距离了。她把那只捏着画纸头的手准备抬起,又迅速放下,撇到背后,在我的耳边说:“算你好运,不给我重新画,我就跟你单挑,在路上拦你,见你一次,拦你一次;拦你一次,打你一次。你给我记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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