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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快乐时光(第1页)

当林启盛扯着嗓子,特别血性的吼出这句话时,我不由得抓紧了自己的裙子,我的手心满是汗,我的心跳无比的快,我能感觉到林启盛的体温清晰传达到我的胸口,我能看到他血管里跳动的血液。

这样一个火热而张扬的少年,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是焦点。

班级里的男生开始起哄来表达立场,他们大声的吹起口哨,高高的挥舞起沾着汗的外套,为这个炎热的夏天,又多添了几抹滚烫,而女生责跳跃着脚步,不停的说,林启盛好man,好帅。

我从来都觉得自己是个不幸运的人,但是那一刻,看着林启盛不羁的侧脸,鼓起的喉头,我觉得我真幸运,能有这样一个男孩子,肯违抗世界保护我,这一份赤诚,火热了我整个青春。

所以,如果你青春里遇到了一个肯为你拼命的林启盛,一定要,紧紧的抱住他,因为他给了你,他所能想到的全部。

可是爱情就是一场追逐游戏,我付出全部的那个人,是沈煜啊。

他是我眉间一点朱砂,心口一朵梅花烙,当他浅笑盈盈,温柔的叫我一声桑桑时,没有什么比这更心动的了。

“抱紧。”林启盛微微侧头,我能看到他高高的鼻梁,和长长的睫毛,我从未这么细致的看过他,伴随着夕阳里的光,柔柔合合的映入了我的脑海。

我不再拘谨,因为后面实在没什么地方可抓,而且我的位置比林启盛高了不少,高的让我害怕,于是我的手象征性的扶上他的腰,周围的起哄声更加喧闹,我催促林启盛让他快走,他咧着嘴角,笑的像朵花一样灿烂,说:“急什么,再秀一会。”

我手不受控制的掐了一把他的腰,他疼的眉毛一皱,嘶了一声说:“艹,下手这么狠呢,好好好,知道了,泼妇!”

他话音落下,就拧起油门从人群中穿了过去,我一边捂住乱飞的裙子,一边抓住他单薄的衣服,嘴巴里让他慢一点,他说,还慢啊,再慢就得被抓了!

我顺着他的话往后看,只见门卫老大爷气喘吁吁的往这边追,一边追,一边提着大一号的蓝裤子,嘴巴里说着:“喂!同学,学校里不让骑摩托车!学校里不让骑摩托车啊!”

林启盛坏的要死,骑着摩托车专门从老大爷旁边驶过去,老大爷急忙转换方向,急的操起了家乡话:“噫!你这个龟孙儿!气死俺了!”

我抓住林启盛的衣服,笑的开怀,我从来没有这么无忧无虑的笑过,都笑出了声,林启盛一见我笑,也跟个跟屁虫一样的嘿嘿嘿,差点把车骑到树上,我颠簸一下,一手掌拍上他的肩膀:“别笑。”

林启盛特不服气的说了一声干,然后憋憋嘴,一脸委屈的说,陈桑你他妈怎么变得这么凶,找练呢你。

老大爷依然锲而不舍的在身后追着,打下这行字的时候,我都忍不住要笑出声。

我的汗水被风吹干,衣服凉透在皮肤上,马尾被吹的好像鞭子,抽到脸上的时候特别疼,我能听到衣服抖动的声音,就像红旗猎猎。

林启盛的声音被风吹的模糊不清,我也不知道他在不满的说些什么,就在这时候,他忽然一个猛的刹车,我直接扑倒在了他的身上,填满了之间的缝隙,然后他拉住我的手,把我的手紧紧的锁在了一起。

他的腰和背硬的就像一块钢板,侧脸靠在上面的时候,有种莫名的安心感,看着身边略过的人群与车辆,我渐渐陷入了沉思,想到了沈煜,想到他穿着白的扎眼的白衬衣,骑着自行车载着我,抓着我满是汗水的手,放到自己的腰上,然后我紧紧的抱着他,像是抱住了暗夜中的一点星光。

这就是他名字里的‘煜’字的含义,代表光明与火焰。

某一刻,我多么想要把他们两个人重合在一起,但是他们个性鲜明,完全就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如果沈煜是雨,林启盛就是太阳,如果沈煜是冰,林启盛就是火把,他们永远无法成为朋友,以至于再之后,两个人针锋相对的站在怒火街头,对我说一句有我无他!

林启盛骑着机车一路招摇过街,上了外环,新人与风景,都像是白驹过隙的疏影,然后林启盛在江边大桥停下,也不能算是江,反正挺大一条河。

他的手搭在栏杆上,我也跟着遥望桥下的河流,挺起胸膛,感受着清风吹过,然后林启盛转过身子,双肘靠在了铁栏杆上,一脸的不羁与放浪,我们两个看起来就像香港电影里的飞车与女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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