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出现在傍晚的县城市场,那你会看到我狼狈的身影,我在人海中挣扎,厮杀,嚎叫,就像是广阔大海中一只不愿被吞噬的船只。
我的钥匙捅向皮夹克的脑袋,他的胳膊肘也砸向我的脑袋,我还能看到他牙缝中出来的鲜血,那是被我一拳砸出来的血,他的牙齿很白,在鲜血的染色下,看起来是那么的可怕。
傍晚落下的阳光,是我们的鲜血颜色。
空中漂泊着的,是我们吐出去的气。
大口喘息,大声辱骂,大打出手。
我和于仁两个人,打出了二十人的感觉,在疯狂激烈的叫骂中,我感觉自己的嗓子应该是哑了,但是我无所谓,我还要骂,我要从精神上击垮对手。
最重要的一点还是,我想通过这种浮夸的方式,把三哥引来。
明明走之前他说只要出事,随时就能来支援我,现在老子被锤成这个逼样了,我连三哥的影子的没看到。
我和皮夹克从倒下撕扒,再到站起来,你一拳我一脚的从人群堆里打到过道,我捡起地上的土块撵着他就砸。
他抓住我的胳膊,熟练的做了一个背包的动作,在即将把我背过去摔倒的时候,我一把抓住了手边的路灯杆。
巨大的力量快要撕开我的身体,我哎呦的叫了一声,然后依着路灯杆,抡圆了手里的土块,啪的砸在皮夹克的天灵盖上,那土块摸着很硬,实际上极其松软,砸中他脑袋后马上就软了下来,变成一团散渣,落到了他的脖子里。
他很震惊我敢拿这玩意这么猛的砸他脑袋,震惊归震惊,实际上皮夹克并没有受到什么实际伤害,我只是在精神上震慑了他一下。
我们两个人一边打一边跑,我追他到一处没有人的水塘。
这个时候我俩才惊讶的发现,我们距离自己的伙伴已经有很远很远的距离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凭借怎样的意志力和体力追着皮夹克跑到这么远的。
怎么说呢?
那里是县城,我和皮夹克现在的位置是城乡结合部。
天已经淡淡的黑了下来,水塘上也升起了缥缈的烟雾,一种很奇妙的氛围在我和皮夹克之间产生。
此时,我们两个都接近了耗尽体力的边缘,能打也能打,不过鹿死谁手,谁也说不准。
我们两个距离三米远,他抱着一个塑料椅子大口喘气,我则坐在了冰凉的地上,浑身软绵绵的靠在一处满是灰网的车上。
皮夹克看着我,说出了一句让我至今都难忘的话,他问了我一个问题“你特么知不知道我是谁啊?”
嗯,很愚蠢的问题。
我要是知道你是谁,我还能这么揍你吗?
见我没搭理他,皮夹克自问自答的说“我是老刀,你今天敢动我,明天我就能让你后悔。”
“不好意思,没听过,不认识,老刀啊问你个事,你现在是打还是不打,要是打就赶紧的,要是不打,就消停歇一会。”
皮夹克呜咽的咽了口唾沫,很警惕的坐在那看着我,怕我突然暴起给他来个突袭。
我摸了摸上衣兜的手机,屏幕已经在工厂的厮打中碎掉了,但还能用。
没有电话进来。
我支撑着身体站起来,一步一步的往回走,我得进去救于仁,我不能把他扔在那。
皮夹克看我起身朝远走了,他没动,而是大口呕吐起来。
我沿着来时的路线,走回县城市场的时候,天彻底黑了,我的双腿就像灌满了铅,步履蹒跚的走到市场口。
我看到了三哥。
我以为自己看错了,揉了揉眼睛,又掐了自己一把,我没看错。
于仁拿着一根棍子,狐假虎威的站在三哥面前,对着一个人的脑袋狠狠砸了下去,木棍子啪得就断开了,木屑飞溅,那人也很聪明,啊的一声顺势倒地不起。
三哥拍了拍于仁的肩膀,示意他可以停下了,他们一起把目光看向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