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并不相信自己。
而王怜花在书中是真的喜欢上了朱七七,并非没有别的女子爱王怜花,但是既然王怜花喜欢了朱七七,就代表朱七七是有某一部分是他非常喜欢的。若他遇到了朱七七又觉得非常不错呢?
所以她也不相信王怜花。
但此情此景,当王怜花说出这样的话,用温柔的眼神看着她的时候,陈思略略犹豫,依旧是露出了最美的笑容:“恩,我等你。”
她是这么说的,但如若誓言说出便可遵守,那世上必然会少许多悲剧。誓言和谎言的区别无非是当真的人不同,誓言是说出的人认真,谎言是听的人认真。陈思的话出口未有两天,便被这突发的境遇弄得糟糕起来。
起因无非是男装逛街,但不幸的是,她遇到了王眉月的父亲。
王父原本也只是来洛阳拜访曾经的好友,请他帮忙出面托衙门找到他的女儿,但不料竟在洛阳城里见到了男装的女儿,顿时脸色一阵青白。但碍于面子又不愿当众说出此事,只是伸出手要去抓陈思。
“你这老狗要对我朋友作甚?”熊猫儿挡在陈思身前,俯视一脸怒容的王父,“小心你的狗头!”
陈思听这话忍不住扑哧一笑,道:“熊猫儿,这是一个认识我的一个人。”
这话令王父怒意更甚,小声喝道:“你这不孝女!订了亲还与男人在街上拉拉扯扯,丢光了我的脸面,还不快与我回去!”
“然后嫁给那个小瘪三,别了。我要的男人定然只能有我一个,不然我会弄死他。”陈思不理会已被自己话气的发抖的王父,自顾自说,“如此也好,我本也该去找找你们啦,那个姓顾的我是不会嫁的,请他自己‘苟富贵,勿相忘’吧。”
“荒谬!荒谬至极!你从小的《女戒》读到哪里了!”
二人虽已然小声争吵,但声音却也不大,只有路过的几人回头看了一眼,便又离开。正此时,却有人插入了他们的对话。
“王伯父,不知这位是…”
“老友之子,顾贤侄,你先在那边稍等,我还有两句话要与他说。”
陈思听到‘顾贤侄’这三字,就知这大约是那个贱男,转头看去,只觉头中嗡声阵阵,竟忘了周围所有事物一般。
那穿着如书生的人,长相竟与她前世真心爱过的那个混混一模一样!陈思平静无波的内心瞬间燃起了一种莫名的情绪,似憎恨,似哀怨,似不甘。
这次,始终还是她被丢下?
正文第十二章
若是害怕被抛下的话,那就成为抛弃的那个人吧。
陈思向来是率先开火的典范人物,她用身体不适的借口将王父与顾书生留在洛阳,决心让顾书生彻底爱上自己,接着再甩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