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发簪真好看啊,虽是木头质地,却光泽油润,形制蜿蜒却不崎岖,精雕细琢之中尽显随意,就像走在丛林之中,随手折下的一根木枝。
“你喜欢这个吗?”
蓝衣青年察觉到她眼中闪烁的艳羡,随即伸手将木簪取下,浓黑的长发披散下来,雪花为发梢点上星星点点的白。
小翠睁大眼睛,青年竟直接将木簪放到了她的手上,笑道:“送给你,这样大的雪,赶紧回家去吧。”
那名白衣老者站在不远处瞧着他们,此刻慢悠悠地走上前来,却并没有停下脚步,而是直接略过他们,轻飘飘地丢下一句:“走吧。”
他声音苍老,却极尽威严,与小翠慈祥的爷爷很不一样,让人发自内心地感到敬畏。
蓝衣青年笑着摇了摇头,说了一声再会,站起身跟了上去。
一直到二人重新走远,小翠才如梦初醒般低头看向手中的发簪。
她连扫帚都顾不上拿,蹦蹦跳跳地跑进家中,对着弯腰打扫的母亲喊道:
“娘!他们说的都是真的!”
“什么真的假的,让你打扫,你又偷偷去玩了是不是?手上那是什么?”妇人嗔怪道。
小翠摊开手掌:“是神仙送我的发簪!娘,我真的遇到神仙了,一个年轻的、一个老的,和别人说得一模一样!”
“这发簪倒是挺漂亮的能卖不少钱吧?你拿去问问,看能不能换顿肉钱。”妇人奇怪地“哦?”了一声,却没什么兴趣,“我们这种人家,要什么首饰,要是真有神仙,还不如直接给我们钱哩。”
孔瑄三两步追上洛子岑,便听到后者沉沉开口:“你看到了,一支木头簪子也能让那女孩如此雀跃,方才我们在城东,那些达官贵人的眼睛可曾在你的发簪上停留过一时半刻?”
他们现在处于城南,常乐城最穷困潦倒之地。
其实他们脚下这条巷子也属于蚂蚁巷子的一部分,只不过蚂蚁巷子占地广又四通八达,所以此处离孔瑄的住所还有一段距离,遇到的人也普遍不认识他。
而洛子岑说的城东,是常乐城赫赫有名的富人区,甚至不用进屋,光是走在路上就能看出二者的不同。
城东的街道宽敞异常,能容纳两架马车并肩而行,沿街看不到一点点积雪,总能看到负责打扫的工人成群结队地清理着道路;
而蚂蚁巷子的道路极窄,平矮的房子摩肩擦踵,超过两人比肩而行已是十分勉强,更不用提风一吹就摇晃不已的屋顶和遍地的湿滑。
分明都在大凉国的繁华之都,人与人之间却是“生活”与“生存”的天壤之别。
“城东的那些富人,愿意用多于原价数十倍的价格,购买你的点翠饰品,”洛子岑看向陷入沉思的孔瑄,“但他们想要的,未必是首饰,而是”
他把话音拖得很长,本就喑哑的声音好似声声叹息,见孔瑄眉宇间浮出纠结之色,他这才继续道:“孔瑄,他们想要的不是首饰,而是攀比的资本。”
拥有最近名声大噪的孔瑄亲手制作的点翠饰品,这才是那些有钱之人的真实目的,他们的重点在于“拥有”,至于佩戴几日赚足瞩目之后,是忘之脑后还是束之高阁,都不是出价时应该考虑的问题。
达官贵人们早已习惯这样的挥霍行径,只要他们愿意,无数奇珍异宝就会如流水般呈到眼前,然而对于首饰制作者来说,这却比赤|裸裸的羞辱更让人气愤。
“对于他们来说,造型越别致、越能夺人眼球的饰品,才最能获得偏爱。”
洛子岑从袖中取出一支凤钗举起,指尖落在凤凰的翅膀上:“增加凤凰翎羽的弧度,虽会破坏整体的和谐度,却足够夺人眼球,若在凤羽下增添珠玉,就能平衡视线的中心。”
他描述得生动,孔瑄跟随着他的指点,在脑中描绘出一支造型夸张夺目的凤钗,以金红为主色,若在凤羽上点缀红宝石,整体的耀眼程度便能更上一层楼。
若不考虑这样一来会显得过于繁重,倒确实足够出挑好看。
洛子岑捏着发钗的前端摇了摇,模拟出珠玉晃动的幅度,又问:“用什么品类的珠宝合适?”
孔瑄领悟到他的意思,略一思忖,忽而灵光一闪:“南珠与红翡?”
南珠浑圆饱满,洁白而光滑,最能减弱凤羽的锐利弧度;红翡透亮,在宴席的灯火照耀下尤其好看,能够满足富人艳压群芳的需求。
二者相配,一动一静,相得益彰。
“哈哈哈哈!好,好,你果然有天赋。”洛子岑抚着胡须轻笑起来,又将凤钗颠了个个,尖端朝着孔瑄,意为换位思考,“若是遇到城南之人又如何呢?”
孔瑄抬眸环视逼仄的巷子和紧贴街道边缘的屋舍,几只田园犬用前爪在雪地里刨着人类丢弃的食物,时而发出两声饥饿的呜咽。
若是遇到城南之人
那大雪天穿着单薄衣衫扫雪的小姑娘,见到木头簪子都那么高兴,孔瑄鼻尖一酸,小姑娘欢欣雀跃的模样与二丫第一次上街时的景象重合,在他心上落下一记重锤。
“对于穷人来说,起到装饰作用的首饰,唯有人生最重要的时刻比如,新婚之日,才会使用,你且看街上那些小商小贩,可有满头珠翠的?不仅是他们的家底撑不起,也与他们的身份不甚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