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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部分(第3页)

“夺劫”是鹄邪人和狄人都熟悉的一种骑术游戏,一方为守,一方为夺,要夺下目标手中的兵刃才算赢。当时萧铮已经负伤,在场的人都觉得他胜算不大,再看看颜舒帐下那十勇士,个个人高马大,黑壮的如铁塔般,手里的刀锋雪亮冰冷,怎么看,萧铮都输定了。

一刻钟后,所有的人都不由在心里扭转认知:尽管受了伤,但是颜舒手下的勇士在萧铮面前,依然好像笨拙无力的玩偶,他们的人头,接二连三跌落在萧铮的马蹄之下。

……当最后一名勇士被萧铮砍落马下,他那匹“青玉狮子”已经变成了血狮子,马匹的双眼,连睫毛上都挂着丝丝血肉,马匹伤口的鲜血滴在黄沙上,如一朵朵小小的血花绽放。烈日之下,马儿好像被这场恶战给传染了,早已失去了往日的安详宁静,变得猛兽一般凶狠,连它恢恢的叫声,都如同兽类的咆哮。

萧铮也不是完好无损的,他被那十勇士砍了好几刀,鲜血从盔甲里涌出来,渐渐凝固在上面,变成黑红色。任凭谁都看得出来,萧铮赢的不是他的功夫,也不是他精湛的骑术,而是他的耐力,即便是在刀伤剧痛和烈日的煎烤下,他依然能以毅力保持最大的清醒,洞察敌人的每一点动向,并且及时给出致命的反击。

保持清醒,永远都不要被恐惧或暂时的欢喜所动摇,像坚守性命一样坚守着自己的目标,这才是制胜的绝招。

萧铮在这场漫长的生死“夺劫”里,坚持到了最后。

“夺劫”游戏结束,萧铮骑着马,握着刀,来到颜舒面前,他扬着脸,望着颜舒,一言不发。

颜舒望着他,然后,默默跪了下来。

他的帐下,摩勒部的所有人,全都跪了下来。

结局,不言而喻。

然而,颜舒不是输给了这场赌,他也不是因为胆怯才跪,而是全然臣服于萧铮的勇气。鹄邪人崇敬勇士,颜舒也是鹄邪人中赫赫有名的勇士,但他知道,自己比不过萧铮。

萧铮没有说话,也没有下马,他只是示意部下带走了那个鹄邪王的密使。

事实上,他失血过多,受伤太重,既无力开口说话,也无力下马。

受降仪式在两天后重新举行,萧铮在昏迷中,没能出场,是宗恒替代他接受了颜舒的投降。而那名鹄邪王的密使,被宗恒下令杀死,然后,将头颅送还给了鹄邪王。

那之后,颜舒就成了大延的鹄邪降臣,但他自己却总是说,他不是臣服大延,更不是臣服于宗恪,而是臣服于萧铮,如果是来自萧铮的命令,他可以不顾自己的性命。

颜舒也的确是这么做的,归降的十五年后,颜舒死在了南方的旧齐叛军的刀下,那一次他是先锋,统帅正是萧铮,那时候,萧铮早已经成了大延朝中,权倾天下的人物。

对于萧铮的过往,厉婷婷完全清楚,她却不知该怎么讲给施茜听。一个现代社会长大的富家女孩,又怎么可能理解单枪匹马冲杀进鹄邪人大营的感受?

而且,如果萧铮连自己的眼睛、自己的性命都可以拿来赌,那还有什么是他不能放弃的呢?难道这样一个人,真的是可以拿金钱,甚至拿爱情来拴住的么?……

一想到这儿,厉婷婷就对施茜和萧铮的婚姻,感到忧心忡忡。(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两百一十九章

关于萧铮的事,厉婷婷能够拿出来说的并不多,于是,她只好把一些不打紧的轶闻说给施茜听。比如萧铮有外号叫哆啦a梦,他喜欢吃铜锣烧,要是一个礼拜吃不到铜锣烧他就没精打采,他还讨厌老鼠,要是让他看见老鼠的一点踪迹,那他就要在家里跳着脚、叫上一天,然后买来好多好多捕鼠夹子和灭鼠药以及粘鼠胶,把家里布置得像地雷阵。

就是因为放得太多,萧铮的捕鼠夹子把游迅的脚给夹伤了,害得游迅不得不一跛一跛的去打破伤风针。游麟气坏了,把捕鼠夹子一股脑全给了收破烂的,为此萧铮还和他吵了一场。

厉婷婷说的这些,把施茜逗得十分开心,她说下次一定要给萧铮买个红绳子铃铛,系在脖子上。

“他就是这么怪啦,也不怪人家和他吵。”施茜说,“而且又爱摆弄那些瓶瓶罐罐……”

厉婷婷知道萧铮的那些“瓶瓶罐罐”,虽然没兴趣和家里的账本打交道,但是,也许因为出生在香料世家,萧铮天生就有一个调香师的鼻子。

萧铮的那个房间,其实不是用来睡觉的,却摆满了他收集来的各种香料,而且萧铮的鼻子超级灵,一种味道他闻过一遍,往后无论过多久,他都记得,并且能说出它的名称。一开始厉婷婷只要从他面前走过一趟,萧铮就能立即报出她用了何种面霜、何种洗面奶、何种沐浴露、何种洗发水、何种香皂、何种洗衣粉……

厉婷婷为此恼羞成怒,她觉得萧铮简直像是把她剥了皮示众,她怀疑再这么发展下去,萧铮要连她用什么牌子的护垫都能报出来。她说萧铮只用留一个鼻子就够了,这男人的世界和小狗无异,就是由各种味道组成的。

“他真的很喜欢那些,我怀疑他的脑子就像香料博物馆。”施茜笑起来,“什么味道他都能闻出来,他真该去做调香师。”

事实上,萧铮也的确在兼职做调香师,只不过不是在这个世界。在那边,除了在锦衣卫做三品的都指挥佥事以外,萧铮还专门在宫廷里为宗恪检查和购置香料,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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