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打起架来了,一个个分外眼红,恨不能将对方碎尸万段。不顾惜对方和己方的死伤,不顾虑后果有多么的严重,只想着发泄、发泄、杀、打……
当我紧跟在薛志刚的后面,霎那间与一个挥着棍子的家伙对上的时候,对方手里拿粗大的棍子已经劈头盖脸的砸近了我的脑门儿,我本能的侧头闪避,棍子擦过耳朵,当时也不知道已经流血了,也感觉不到疼痛,在同一时间将手里的尖刀捅入了对方的肚子里,对方侧身,尖刀扎破了他的衣服,挑开了肉皮,因为对方侧身的缘故,尖刀从他的肚子中间向一侧腰肋处扎过去,刀刃连带着他的肚皮和衣服,划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
一击闷棍狠狠的砸到了我的后脑上,我的头一蒙,眼冒金星,扭身就向后面狠劈了一刀,一声惨叫,我看着那人丢弃了木棒,手捧着另一只手的手腕向后急退出了几步,被正在于一人厮打的陈金一脚踹翻在地。
然后我手里握着尖刀,抱着头歪倒在地上,耳朵里嗡嗡的鸣响着,只觉得眼前金星乱冒,天旋地转,刚刚倒地,又是一棒子砸在了我的胳膊上,我单手撑地踉踉跄跄的站起来,干脆将手中尖刀反握,站都站不稳当了,冲着朦胧不清的人影,坚强的辨认出是敌是我,然后便挥刀刺下,抬脚踢去……
我想当时我一定和所有人一样,一直在不停的高声嘶喊怒骂着,踉跄着身体在不断的与人打斗着劈砍刺踢着,也不断的被棍棒砸中身体和脑袋。
……
很抱歉,我没有丰富的想象力、没有熟练高超的文笔,无法去描绘出每一个人的打斗经过。
其实说起来打架斗殴的经过也没什么好写的,真要是详细的写出来恐怕得许多字了,那就是在扯淡了。打架斗殴的时间说起来长,其实也就是三四分钟的事儿,很快,非常之快。
结果就是一方踉踉跄跄浴血追赶打杀,另一方丢盔弃甲狼狈不堪的逃跑。
我们赢了,赢在我们每个人手里都拿着锋利的尖刀,虽然……这其中姚京被人夺走了尖刀,并且在他的胳膊上划了个小口子。可我们依然有七把尖刀,我们八个人玩了命的打杀着,对方伤了,躺倒在地了,胆儿被打怕了,怯了,怂了,逃跑了!
还有一个原因,我一向认为,农村年轻人和城市里的年轻人在打架斗殴中的优势与缺陷,是很明显的。农村孩子力气大,皮糙肉厚,倔强心狠,韧性极强,可美中不足的是,出手都有些笨拙,而且一般都不愿意打架,首先从气势上就输了。
而城市里的孩子,打架斗殴身体敏捷,动作迅速,眼疾手快,缺点是力量和耐力都不足,而且,一旦真的碰上了硬茬子,心虚的快,气势跌落的快,胆量也只是一时冲动,后劲儿不足。
偏偏他们遇上了我们,我们又偏偏就是农村出来的愣头青,十里八乡又名的混混,打架斗殴都有着丰富的经验,而且多半都跟随着村里的练武师傅习过武,胆大心狠,眼疾手快,最重要的是最为讲义气。
关于义气这件事儿,这也并不是说市里的孩子就不义气,问题是……怎么说呢?打个比方吧,人家说住在城市小区里的人,好几年了,有的连对门儿邻居都不认识,朋友与朋友之间,也是在一所学校,或者是稍微大点儿之后结识的人。而农村不同,一帮人全都是打小在一块儿跑着玩儿活尿泥光着屁股长大的,那感情之深厚,几乎与亲兄弟之间那般浓那般真,这……能一样么?
……
打住!说这些容易引起争议,而且与我们的故事也没甚太大的关联,无非就是凸出了一下故事里人物之间的关系以及性格而已,不说这些了,纯粹扯淡,教人不好呢。大家可以当我放屁了啊!
我接着讲咱们的故事。
话说当时我们追赶那四五个逃跑的家伙,追出没多远,就被刘宾在后头吆喝着喊了回来。
怎么回事儿?薛志刚和郭超俩人躺在地上了,对方跑了一半儿,还有六个人也躺在地上呢,有三个还在不住的打滚呼痛呢。
到这个时候,兄弟们全都从莽撞冲动中回过神儿来,清醒啦!
奶奶的要出人命了啊!
怎么办啊?跑是不能跑啊!咱们兄弟还身受重伤呢,得赶紧送医院啊!
于是纷纷跑到跟前儿,薛志刚躺在地上浑身是血,嘴里还在往外吐血呢,两眼翻白,不住的抽搐着,郭超躺在地上脸上手上也是血,一动不动,跟个死人差不多。
“快快!推车,带他们去医院,快啊!”我也顾不得自己浑身疼痛头蒙眼晕了,着急忙慌中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抓住薛志刚的胳膊用力一拉,另一只手就托在了薛志刚的腿弯处,将他抱了起来。
陈金已经推过来自行车,我把薛志刚放到后座上,刘宾上前帮着分开薛志刚的双腿,让他跨坐在了后座上。
那边儿郭超也让兄弟们给弄到了自行车上,兄弟们也不顾其他三辆自行车了,你推我拥他护持的往市里跑,赶紧送医院啊!
路过那几个躺倒在地或不动弹活打滚惨叫的家伙旁边,便一脚踢开,一群人便急奔啊!着急啊!担心啊!害怕啊!
真的,不是我在故意用词夸张做作呢,说白了都是一时冲动不怕死的往前冲,可打完之后,谁愿意自己的兄弟让人给打死了啊?心里能不担心么?
有人要说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话是这么说……问题是,早知如此,当初却根本没去想早知啊!
什么叫年轻气盛年少轻狂鲁莽冲动?啥是愣头青一根筋不计后果?就是这样。
一路狂奔,还得顾忌着不要让已经没有意识的薛志刚和郭超俩人从自行车上摔下来,可想而知我们六个人有多么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