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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部分(第1页)

肥滴蘅晒懒俊?br>

第二件却是一个黑色的小人儿,只有三寸高,浑身散发着金属般的光泽,看起来似乎是活的一般。神识扫过小人的身体,竟然能感受到温度。金雨可以肯定这绝不是灵体,可这世界上还有这么小的人吗?

第三件东西,是一个椭圆形的镜子。看质地非金非玉,很是古朴。背面有蝌蚪文的古篆和云龙奇鸟之形。正面乍看,是青蒙蒙的一片微光。但定睛细看,却是越看越远。里面花雨缤纷,金霞片片,风云水火,变化无穷。

如果说这三件东西让金雨感觉陌生的话,那么,最后一件宝贝,就让金雨无比熟悉和震惊了。

这是一本秘笈。不知名的金属做的书,和金雨现有的两本一模一样,只是这本书的封面上写的是——

水系五行通神诀!

金雨感觉到无比的震惊,他清楚的记得,当年被金书天追杀逃入轮回道的时候,曾经和金书天有过一番交谈,金书天明确地说过,水系五行通神诀,在南角洲的一位仙人手中!

金雨估计金书天说的是真的,因为竺辛然留下的手迹中写的明白,南角洲遭仙人肆虐,用修士的血肉培育灵虫,结果导致南角洲修士几乎灭绝。而金书天恰好来自南角洲,所以,金雨毫不怀疑这本书在南角洲的仙人手中。

但是,现在这本水系五行通神诀,却出现在北殷洲。是幻月狼族的人到了南角洲,还是那个仙人来了北殷洲?如果幻月狼族可以和仙人交易,那幻月狼族的经商天赋真是不容小觑。

这些念头都在刹那间闪过,从幻月狼尊祭出四件宝贝,到金雨确定自己的选择,都是一瞬间的事情。

“这本书看起来不错,晚辈就不客气了,多谢狼尊厚赐。”金雨抱拳一礼表示感谢,说话的同时,神识一卷,将那本书收入了戒指中。

幻月狼尊随手收起另外三样东西。他对金雨的选择颇有些意外,在他看来这本书是价值最小的一个,因为这只是五行中的一本,并不完整。但金雨选什么都不重要了,这本书恐怕还没在他身上捂热乎,他就会被杀掉。

“希望你的选择给你带来好运。”幻月狼尊意味深长地看了金雨一眼,随即身形一闪,便消失在擂台上。

雷洛和他剩下的那名小弟,看到幻月狼尊走了,两人二话不说,立刻飞下决斗台,生怕多停留一刻,会被金雨再度挑战似的。

台下的观众一看热闹结束了,便也熙熙攘攘地散去了。只有很少一些人,还在关注着,或者说监视着金雨的一举一动。

金雨却浑不在意,他缓步走到决斗台的边沿,那笼子里的红色小狗欢快的摇着尾巴,再也看不到一丝焦急。金雨伸手提起笼子,一把将笼子扯碎,小狗温热的身体落在了他的手心。它的尾巴摇的更加欢快了,亲昵地舔了舔金雨的手掌,然后顺着他的手臂往上爬,直爬到肩膀上,才稳稳地趴了下来,又缓缓地闭上了眼睛,好像很享受的样子。

金雨飘下了决斗台,到了雅若身边。

雅若看小狗理都不理自己,顿时撅起了小嘴,不满地“哼”了一声,心中颇有些郁闷,还是我让哥哥买的你,竟敢过了河就拆桥,看都不看我一眼,

“呵呵,你给它取个名字吧。”金雨微笑着说道。

“它长这么难看,就叫阿丑好了。”雅若故意思索了一下,才狡黠地说道。

“伊伊——”小红狗立刻睁开了眼睛,发出抗议的叫声。

金雨的嘴角绽出一丝微笑,这小红狗居然能听懂两人说话,真不是一般的聪明。

“嗯,这个名字不错。”金雨伸手将小红狗抓在手中,看着它可怜兮兮的小眼睛说道:“你以后就叫阿丑了。”说罢,一把将它按在雅若的怀里,雅若赶紧抱住了它。

小红狗没想到取个丑名仅仅是开始,随后自己的居住选择权也被剥夺了,它不由得悲鸣了一声。它十分喜爱金雨身上的气息,这种气息在雅若身上可闻不到。但好在雅若离金雨也不远,而且雅若的怀里似乎更加背风,夹在高山深谷间也似乎更有安全感;便垂头丧气地不再抗争了。

雅若看阿丑听话了,眼眸中透出几分得意,故意用力在阿丑身上抚摸了几下,阿丑再次悲鸣了一声,却又无可奈何,只好认命地不动了。

“我们走吧。”

金雨知道幻月城不能待了。现在肯定没人能告诉他,传送阵的事情。幻月狼族不会让他有机会坐传送阵逃走的。随随便便拿出一部神级功法,来换一个王级巅峰的性命,这种天上掉馅饼的美事,金雨还没幼稚到会相信。

两人刚要转身离去,却忽然看到一个人走了过来,正是那个卖小狗的人族大汉。他走到近前抱拳一礼说道:“草依夏见过前辈。”

他因为不修炼体,所以只能看出金雨是元婴四层的修为,但经过决斗台一战,他哪还会相信金雨只是元婴四层那么简单。

“草兄不必客气,我叫金雨,你直接叫我的名字吧。你我同为人族,就无需见外了。”金雨直接传音说出自己的真名,在这个时候敢上来和自己说话的人,绝对是一个可交的朋友。

第一百六十九章 自赎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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