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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第1页)

我一听这句额娘便暗松一口气,不管是不是满人,总归是旗人,这就意味着我不必为了汉族男人那变态的审美观去折断自己的脚丫子了。

那男子笑得有些苦了。“我肚里没多少墨水儿,看她眉心生玉,手握观音而降,她额娘房里又刚好有副观音像,就起了个‘观音图’的名字 。太医说这孩子患有心疾和哮喘,这夏天还好些,到了冬天才难熬,而且病情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加重,决计活不过五十去。她额娘这次早产伤了身子,又担心孩子的病,也极是凶险。”

我一听只差没再昏过去,开什么玩笑,重活一会我认了,可干嘛让我当林黛玉?自己身子不计,老妈朝不保夕,老天爷你就这么喜欢捉弄我吗?

轮回(中)

屋里的人倒抽一口凉气,我自己也在心中苦笑,在这个医疗条件如此落后的时代,先天性心脏病外加哮喘,活的过五十才有鬼。

抱我的老头儿也皱起了眉头。“这孩子的名儿不好,看再冲了菩萨,越发折她的寿。她眉心的胭脂玉中隐有祥云纹饰,又手握美玉而生,双玉为珏,索性就叫云珏吧。她娘俩都病的不轻,你照顾她额娘还顾不过来,哪有精神再照顾孩子?她额娘虽说是个郡主,但也不好整日让太医上门,没得落人口舌。不如让这孩子跟我这老头子做个伴儿,横竖我这张老脸太医院还认些,也省得你们夫妻操心,你意下如何?”

那男子忙得谢过。“岳父你肯疼这孩子,我这做父亲的自然是一百个愿意,只是郡主那边……她才刚拼了命生下孩子,只怕舍不得分开。”

我这才知道抱着我的老头子是我外公,那年轻男子是我——我记得好像满人管父亲叫“阿玛”,只见那老头儿笑着摇摇头。“不妨事,我去跟她说,又不是霸着孩子不还她,等她娘俩的病好些,我就送这小东西回来。”

外公抱着我去见了这一世的生母,那是一个五分温柔三分美的女人,容貌还算漂亮,但并不是特别出众,而且因为早产伤了身子,面上隐有两分病容。额娘听了外公的提议之后,虽极是舍不得,但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太医就那几个了,在这个汇集了权贵的北京城,比她有权有势的皇族海了去了。她一个郡主不能老召太医进府,不止招人闲话,更怕太医不及时来,耽误了我的病情,倒不如送到身为亲王的外公身边,等她病好些再接回来。所以还是点头答应了,只一脸不舍的抱了一会儿,就把我交到了外公手上。

外公的本意是好的,他想让我们母女各自养病,等额娘病好些就送我回父母身边。可人算不如天算,那一面竟成了最后一面,等外公带着我赶回郡主府时,额娘已经永远的闭上了眼睛,脸上还一副不放心的神情,皱着眉头躺在棺材里。我欲哭却无泪,老天好像特别爱捉弄我,上一世我没有父爱,这一世更是连母爱都没有了,我脑中只有额娘放手时那痛苦却又无奈的表情。

生在爱新觉罗家这个大漩涡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痛苦和无奈,如果连她一个郡主都无法一生平顺,那只是个格格却又被带进亲王府的我日后的生活,闭着眼睛都可以想象的到了。额娘是皇室的女儿,虽说是个旁系,但至少不用进宫去等皇帝翻牌子过日子,可以找个像阿玛一样没什么本事,但很厚道的男人当丈夫。我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作为一个郡主的女儿,我极有可能被皇帝挑上,因为我这一世除了眼睛,和上一世的祸水模样没有什么不同。就算不是皇帝的小老婆,也是皇子权贵的大老婆,因为我代表了安亲王府,代表了权力和势力,就算为了权势,爱新觉罗家的这些个男孩子也不会放过我。

外公晚年丧女,很是难过,把对额娘的父爱移情到了我身上,自此我便在安亲王府常住了下来,因为他怕阿玛一个男人照顾不好我,也害怕再失去一个亲人。外公恐怕也考虑到了这些问题,他为我单独建了一个小院儿,除了安亲王府的主子们和贴身伺候我的人,任何人不许踏入院子半步,对外宣称我常年缠绵病榻,希望可以借此躲过选秀的噩梦。为此我只要出门,必定带上丝巾遮面,或干脆带个帷帽见人,是以府里奴才只知道添了位小主子,却没有几个人见过我的长相。

阿玛在额娘病逝之后,也跟着撒手人寰,因为他跟额娘还是很恩爱的,虽然他身边置了几个通房丫头。我看着房中冰冷的牌位,不禁在心中苦笑,又成孤儿了,难道我真的克亲不成?外公很疼我,亲自教我说话、走路、写大字,我的智龄很高,但身体的协调性需要重新锻炼。我一下子发现自己很闲,闲得直想挠墙,只好拾起我原本不屑一顾的琴棋书画,至少这些玩意儿可以帮我消磨时间。我的天资和悟性让外公很是惊奇,将毕生所学尽传于我,天文地理、兵书政论、弓马骑射无所不教,他甚至叫账房先生教我如何看帐,说是免得日后郡主府的奴才欺主。那个不算大的郡主府并没有因为主人的死亡而被卖掉,而是维持了原样儿,因为外公说那是我的娘家,不管以后受了什么委屈,那扇大门永远是为我敞着的,因为我是那府里唯一的主子。

我对外公的疼爱很感动,这种疼爱与金家人对我的疼爱不同,这是血缘联系的真正的亲情,所以我对外公很关心,回报给了他同样的亲情。我长到三岁时,向外公要了两个新进府的小侍卫,而且是光身一人,了无牵挂的那一种,外公叫府里的武师下功夫调教,好保护我的安全。等他们训得像样了,我向外公要了出府的腰牌,想没事儿出去逛逛琉璃厂什么的。外公怕闷坏了我,也有心历练他们成为我的亲信,以备日后为我所用,不止给了腰牌,让他们陪着我逛街,还把他们的名字记到了郡主府的花名册上。

我是个闲不住的,就算我不找事儿,事儿还要找我呢,我手里捧着刚出炉的糖炒栗子,一个一个自己扒着吃,因为我认为这样吃才香。两个侍卫远远的跟着,因为我不喜欢男人离我太近,这是被熙游弄出来的习惯,现在想改也改不了了。我吃的正开心,一个十来岁的小贼抢了我腰上的钱袋就跑,我也不慌,好整以暇的进了一条巷子,没多久那小贼就被侍卫带到了我面前。

我惦着被侍卫夺回来的钱袋,看着跪在我面前瑟缩的男孩子。“为什么抢我?”

那男孩子一愣,被侍卫轻踢了一脚才知道我在跟他说话。“小人、小人想让弟弟去读书,但凑不出束修来。”

我听了一愣,原以为他是为了温饱而抢钱,不成想竟是为了让幼弟读书。“你家里除了你弟弟,还有什么人吗?”

他摇摇头。“没了,都死净了,不然小人也不会做贼了。”

我相信自己现在的笑容一定很玩味。“你叫你弟弟读书,是想他日后为官做宰,光耀门楣吗?”

他连忙摇头。“穷家小户的,连饭都有上顿没下顿,哪敢做那种白日梦?小人只是让他读点儿书,做个衣食无缺、受人尊敬的教书先生,不要像小人这样让人瞧不起就好。”

我叫侍卫到巷口去等我,撩起了帷帽的白纱。“我可以让你们大富,不知你们愿不愿为我出力。”

他先是一愣,旋即有些犹豫,似乎怕我骗他,我笑道:“放心,不用你俩去杀人放火。我过几年有意开个店玩儿,可我的身份不允许,需要人替我打理。”

他松了口气,但仍是一脸的为难。“小人虽认得几个字,但不会做买卖。”

我把玩着胸前外公送的紫晶短箫。“谁生下来就会经商?我既让你们去做,自然就会教你们怎么做,商经比四书五经容易学,而且对你们这种无钱无势的孤儿来说,经商显然比读书来钱快,你不想试试当大掌柜的滋味儿吗?教书先生那几个子儿,只够温饱而已,你们跟着我,立马就可以衣食无缺。”

他略想了想,俯身叩下头去。“一切但凭主子做主。”

我笑着把他扶起来,将手上的钱袋递给他。“我给你一个时辰,去买两身干净衣裳,买点儿吃的回家,你们哥俩都洗洗澡,到这儿来等我。”

他不敢接,一脸的不可思议。“主子不怕奴才拿了银子不回来?”

我笑得一脸不在乎。“如果你只想求一时温饱,而不想求远大前程,那就不配跟着我!我是看你想法比一般人多,才肯给你这个机会,如果你自动放弃,那我也无话可说。这点儿银子不过是蝇头小利,商人的本性是要尽全力获取最多的利润,如果你放弃,正说明你不够资格做商人。”说完不再管他,自去巷口跟侍卫们回合。

我逛了整整两个小时,按着原路往回走,还是让侍卫远远的跟着。我毫不意外的在那条胡同口见到了刚才那个男孩子。他已经换了干净衣服,身边跟着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儿,也是一副干干净净的模样。

他一见到我便拉了他弟弟来跟我行礼。“主子好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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