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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第1页)

我依言一看,还真有白发,他才二十九,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你个傻子,我早就说过你不必去想什么配不配的问题,皇子里属你长得俊,我现在迷你迷的不得了,你又不指着脸去吃饭,何必在乎这些有的没的?你这白头发是被我作的,被皇室磨的,我看了好心疼,我不觉得你老,因为我们的确是每天都在新婚燕尔,我时常会迷失在你温柔多情的微笑里,你不知道吗?”

胤禩的眼睛有点儿湿。“我知道,你在爱我的同时遗忘了我的缺点,好像我是天下第一的好男人,我现在不管在外头有多烦、多累,只要回家一看到你的眼睛就什么烂事儿都抛到脑后去了,你能让我忘忧呢。”

我只靠向他,让他支撑我身体的重量。“忘忧吗?好高的评价。你是知道的,我的标准一向比其他人来的苛刻,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我只忠于自己的心,在我心里你就是完美的好男人,只有你才能抚慰我残破不堪的心灵。我虽不信神佛,但我感激上苍让我历经三百年还能遇上一个好男人。”

我说的是情话,可胤禩的反应实在很不给面子,惊愕的仿佛要让下巴跟大地相亲。“三百年?!”

我无奈的拍拍他,我可怜的老公被我吓傻了。“我不是早就说过自己带着前世的记忆吗?那记忆便是三百年后的。”

胤禩到底还是急功近利的人,激动的有点儿结巴:“那、那你知不知道……”

他还没说完我就阻了他。“我要扫你的兴了,我只活了十八年,这十八年里我住在洋人的国家里,每日里忙于经商和学习有用的东西,历史书几乎是不碰的,更不用说是大清这种末代王朝了。”

胤禩又被我吓了一跳。“末代?!!”

我受不了他一惊一咋的高音。“你小点儿声,叫人听见可是要杀头的。”

胤禩一把抱起我放到床上。“你给我好好说明白,什么叫末代王朝。”

我只嘲讽的勾起唇角。“想不到你也如此迂腐,说是万岁,谁能万岁?花无百日红,明朝能亡大清为什么就不能亡?事物自有一定的周期和发展方向,我之所以不讳言生死、不在乎钱财名声就是这个原因,什么功名利禄在历史的长河里都只不过是一颗沙子。汉人开创了皇朝时代,又亲手毁掉了落后的王朝制度,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胤禩脸色很难看。“你是说汉人?”

我懒洋洋的拖过一个靠枕来倚着。“我说错了。不止是汉人,估计除了吃干饭的旗人都参与了革命,哦,也就是常说的造反。”

胤禩大惊失色。“为什么?为什么除了旗人……”

他还没说完我就示意他闭嘴。“因为只有旗人才能填饱肚子,皇族无法再支撑大清,国库里的银子不足以抵挡外族的入侵和内部的贪官。我的记忆里有一个关于蟑螂的故事,把一堆蟑螂放到一个有食物的器皿里,起初食物充足,蟑螂们不停的生小蟑螂,但当食物渐渐减少而蟑螂越来越多的时候,蟑螂们开始互相残杀,甚至吃掉同伴为生,直到所有的蟑螂都可以吃饱它们才会停手,如果你在它们饿得要死的时候扔进去一只豆虫,你知道会怎么样吗?”

胤禩被我说的好像要吐的样子,他估计也明白,豆虫进了没有食物的蟑螂窝,只能被活活撕碎,但他还是有些不解。“为什么是豆虫而不是别的?”

我轻笑一声。“因为那个时候的皇室就像是豆虫,爬的慢、一包肉、干吃咸饭不干活,你们兄弟就已经近二十个了,还有旁系的,子子孙孙无穷尽矣,连你们手下的奴才都不干活白拿钱,一点儿危机感都没有,就像肥嘟嘟又懒洋洋的豆虫。汉人是没了刚性,可他们还有命,大清之所以能够取代明朝,是因为现在的大清可以让汉人过的比明朝好,再下去些年月,八旗制度的危害就会慢慢显露出来,汉人吃不上饭,自然就要造反。因为什么礼义廉耻都是建立在生存上的,谁挡了他们活命的路,那自然就没好果子可吃了。”

胤禩从惊吓里走出来。“你不是说你几乎不碰史书?怎么会知道大清因何而亡?”

我往里挪了挪,他凑了上来。“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虽然未婚夫家里的童养媳,可我却是那家的领头狼,他们姓金,就是皇室后裔,我十二岁执掌金家的所有的产业,因为我比金家的任何一个人都适合做商人。我初入商界时因为年龄小、性别不占优势、又是亡国皇室后裔的继任者,所以那些洋人就看不起我,哪怕我的钱足以砸死他们。当时我年纪小,整天泡在跟经商有关的书本里,根本没有时间去看史书,也不明白那些洋人为什么看不起有钱的我,所以我就叫人找来了大清的史书倒着看,我要看看金家的先祖到底干了什么让人如此嘲笑。”

胤禩刚显得有点儿兴奋就被我一盆冷水泼了回去。“我只看了不到一半儿就扔下了,因为我看不下去,大清亡的比明朝还没节气,崇祯至少还敢掩面上吊,知道自己愧对祖宗,可大清的最后一任皇帝居然做了倭寇的傀儡,把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鬼引进门来,还到俄国老毛子那里当了好多年的囚犯,耻辱啊,中华民族千古未逢之奇耻大辱啊!打那之后我就再也不碰史书,只用我的能力告诉那些洋人,他们是没有资格瞧不起我的,应该是我瞧不起他们!”

我说到最后不禁握起了拳头,胤禩先是不敢置信他们的后辈如此窝囊,后是恍然大悟。“所以你才最瞧不起老九?因为他的能力是我们里头最不出众的?”

我点点头。“没错,云字号每一个正手下面都有四个副手,这四个副手要协助正手办事,但如果他比正手更有本事,那就把正手拉下台给我看,换言之谁有本事谁当头。归云山庄相与的排名曾经因此而出现过动摇,金熙琛的亲弟弟把他拉下了台,熙琛用了近两年的时间才夺回头把交椅的位子。所以云字号敛财和发展才最厉害,我的手下时时刻刻都活在危机里,他们之所以不敢反我,不止因为我改变了他们的生活,更因为我在商界的判断力和用人御人的本事高他们一筹,不然我也会像扔进蟑螂里的豆虫,被撕得粉身碎骨。”

胤禩不禁打起了冷颤。“你生活的那叫什么世道?如此残忍。”

我失笑道:“残忍?靠本事吃饭叫残忍?那靠着先祖作威作福的又叫什么?在那种金钱至上的世道,人人都跑去赚钱谋生,没有什么废物,比起现在的考场、官场要厚道的多,至少没有人以一个人的出身来决定这个人的一生。我之所以可以在金家过得好而不用去管那带给我不幸的血亲,就是因为金家的富有让他们不敢造次,而我在商界的本事更令他们退避三舍。比起现在来说,以前的我要厉害的多,至少没有人敢让我剥夺我的自由,让我不痛快,除非他不想再活了,就像我那些不识相的血亲。”

胤禩大惊。“你一个商人难道还有杀伐之权?”

我悠闲地躺下,真的有点儿困了。“我没动他们一指头,为了救生母离开那个耗尽她青春与梦想鬼地方,我断了他们赖以生存的买卖。是他们自己不成器,连失败的后果都不敢承担,自己自杀的,与我没有半点关系。他们自己太高估了他们在我心里的分量,也太低估了我的手段,怨不得我狠心。天儿不早了,你明天还得上朝,早点儿睡吧。”

胤禩苦笑一声。“你困了先睡吧,我今晚恐怕要失眠了。”

我听了只如藤蔓般缠上他。“三百年后横竖轮不到你做贵族,何必去操那些没用的心?好好学学我,只做好你该做的、能做的事情,然后就今朝有酒今朝醉吧。”

十年(下)

虽然我强打着精神跟胤禩玩儿了半宿,可胤禩还是一晚上没合眼,我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他伴驾回来,两个黑眼圈儿和眼睛里的血丝特刺眼。我叫丫头去厨房要些土豆片儿贴在他的黑眼圈儿上,自己也做了一个黄瓜面膜糊得象女鬼,我洗掉面膜涂了含有珍珠粉的香脂,揭掉遮蔽他眼睛的土豆片儿,胤禩拿了我的小镜子照个不停。“还真挺管用的,就是眼里的血丝去不了。”

我示意他洗把脸,然后把丫头都轰下去,自己往他脸上拍黄瓜面膜,胤禩很重形象,他这副样子让人见了不好。“你好好睡一觉比什么偏方都强,我以前经常工作到凌晨,不得以才用这些小方子,这一辈子唯一的好处就是我经常可以睡满三个时辰。”

胤禩小心的动了动嘴,以防面膜脱落。“你干嘛把自己搞得那么累,钱够花不就好了。”

我看着自己的杰作,这面膜是我刚才用的,估计能让他白上不少,里面可是掺了半盒珍珠粉,还加了一些牛奶什么的。“要按你这说法世上就没有商人了,商人最大的乐趣就在于敛财,不赚钱的商人活着就是废物。我也算是自找罪受,金家的买卖被我弄得太大,要忙的事情自然就多了起来,我养父的五个儿子没有一个愿意接班,唯一能帮帮我的只有我未婚夫和他四弟,其他人是不敢指望,他们不是经商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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