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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3页)

我觉得这个人真是一点都没有变。以前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也要时刻把一切情况都掌握在自己手中。虽然这么久不见,但这个脾气似乎依然故我,没有半点不同。

“还没有去找。事实上,我还没有想好是不是留在双文星定居。这里环境不错,不过还只能算是联邦的边缘地带,并不发达。”

他微笑。他的眼睛是那种被人们归为丹凤眼的,笑起来的时候让人觉得特别生动,眼角微微扬起,那种明亮照人的神采难以形容。

“你呢,你过得不错吧?”我问。

他点头,“还好。手头事挺多,收入不错。”

看得出来。他身上穿的衣服,开的陆上磁浮车的牌子车型,还有,在这种一掷千金的地方吃早餐。他做什么工作?我完全没概念。

“……需要我帮忙吗?”

我只听到后半句,询问地抬起脸看他。

“我是说,关于你想找的工作,我有个建议。”

他要帮我介绍工作吗?我问:“什么类型的工作?”

太阳升起来了,餐厅里十分明亮。桌上摆的大捧的鲜花,色彩缤纷,食物和花朵的香气浅浅地交错着,互不相扰,却又密密贴合。

“你觉得,李汉臣太太,这份工作怎么样?”

我呆了。

他好笑地在我眼前挥手,“回神回神。”

我嘘地吐了一口气,确定自己不是做梦,“你……不是开玩笑?”心里其实明白,他不会拿这种事开玩笑,但还是忍不住问了。

第三章 求婚(2)

他说:“当然不是,我这辈子没有这么认真过。”

我觉得很突然,也觉得很荒唐。可是一点也不想笑。我和这个人曾经共历患难,还一起生了孩子。但是我却觉得我对他了解得那么少。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我们之间,好像没有发生过,爱情。

大多数人结合不是因为爱情。而且战后这几年,年轻人越来越不肯承担责任,也不愿意延续生命,承担责任。男女关系混乱开放,肯认认真真地投入感情并去担负婚姻的人越来越少了。

我承认,某些方面我十分古旧落伍。少女时代,我最爱看的就是那些被称为古董的,已经过时了千百年的爱情小说。我憧憬过某天我也会遇到我的白马王子,我们相亲相爱,共同寻觅幸福快乐的生活。

李汉臣不像王子。他这个人……很矛盾。他有学识,大多数时候像个谦谦君子。但是我见过他发狠,抢劫,和人拼命,背着我逃亡。但,我们阴差阳错地有了亲密关系,我还生下了儿子。他不像王子。当然,我也不是公主。

“你……还是单身?”

他说:“当然,我一直在寻找你们母子两个。我遇到了你,也有了儿子,怎么还会再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去另组家庭?”

我没说话,事实上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嘴干舌燥,捧起茶杯一口气喝了个精光。

他往我杯子里重新添满茶,从容不迫地,对我微笑。

儿子在庭院里,隔着一长排敞开的落地窗向我们挥手。他在喷泉边玩得正高兴,上身被水溅得透湿,脸上的笑容那么阳光,那么纯粹。

我茫然了。

2

吃完早餐,这一天的活动没像我想的一样告一段落。正相反,让我精疲力竭的一天,才刚刚开始。

还没离开酒店的时候,狡猾的李汉臣先生让人送来了一大把红玫瑰花。XX的,玫瑰这东西从古到今都只有一个含义,就像我儿子这么不明白世情的天真小孩儿都非常清楚。一看到那花,他两只眼睛都瞪圆了,看看我,又看看李汉臣,目光再落回那花上面。

“送你的。”

我咬咬牙,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儿子显然已经自以为领悟了某个真理,看透了某件事情的真相,忍着笑对我说:“妈,你收下嘛。买都买了,你要不收,多浪费啊。”

这是浪费不浪费的问题吗?当然,我承认李汉臣是太浪费。这种叫什么“烈焰红唇”的玫瑰花,绝对是天然种植红玫瑰里的,漂亮,鲜艳。价格也绝对是排行第一位,比那什么红粉佳人啊,清水芙蓉啊之类的贵多了,就是我这样不懂时尚的人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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