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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1页)

桌前虔诚地用那支日本

水笔把我想说的话想做的事用美丽的中国文字交待得清清楚楚。我跟我非常信任的一个朋友唐果说了这个打算:

〃我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作家!〃

〃天啊。〃

〃唐果,我很严肃的。〃

〃天啊。〃

〃唐果,你不相信我吗?〃

〃天啊。〃

〃唐果,我会出名的!〃

〃天啊。〃

()

〃唐果,如果我的小说出版了,我就要开签名会。我站在高架上,高架上铺白布,一直垂到地上,我手拿大瓶香槟朝所有人喷酒,喷完后砸碎酒瓶。我们大声喊耶酥的名字,然后就转圈,转到头脑发胀为止。〃

〃亲爱的你无药可救了。〃

唐果常梳马尾辫,容易激动,不容易妥协。是拉酷酷介绍我们认识的,大一第一学期他们一起参加了漫画社,参加以后才知道那不是漫话社,他们不会画画便退出了,然后就认识了。他们还合作排演过一出名叫《猴子和皇后的故事》的校园话剧,因为话剧情节涉及多角恋爱所以还没排完就被团委枪毙了,这是他们第二次失败。于是拉酷酷虔诚地拉着唐果的手说我们总是一起失败的,干脆成为好朋友吧。唐果就答应了。拉酷酷觉得唐果是个有魅力的女生,于是他做了和她谈恋爱的打算,但结果他们并没有谈过恋爱,因为唐果在恋爱上是有阴影的,她在刚进校的时候给自己做了一个最简单最完美的校园恋爱情节:她天天在图书馆自习,然后有个男生天天会在她身旁自习,然后他们认识了。

于是真有这么一个男生出现了,那个男生留长发,油腻腻地贴在脸上,穿大裤脚牛仔裤,有湿淋淋的眼神和紧闭的嘴唇,一副甜如蜜的模样,他会做饭会弹吉他,还组了乐队,租了房子,喜欢在日记本上写摇滚是疼痛的精髓,他唱多愁善感的情歌,仿佛是一名作风正派热爱音乐的城市旅客。唐果有那么一段时间因为爱他而迷失自我,后来有天跟着一起去他排练的地方,进门看见好大一只老鼠在墙角嘲讽般的暴笑,于是不声不响和他分手,并从此开始对谈恋爱感到轻微恶心。不过,拉酷酷和唐果还是很好的朋友。多半对恋爱有阴影的女生都会对我感兴趣,从我这里找到安慰,唐果也不例外。她手舞足蹈地说我是她午夜梦回时在窗边飞翔的水晶小天使,这个比喻让我十分满意,所以最后我和她也

成了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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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五、像作家那样活着(下) 字数:3568

最后唐果答应在五一期间陪我一起住在拉酷酷的小房间里,她安静地写论文我进行我美丽的文学创作,尽管她对我的小说不屑一顾,但是她还是答应了,也许她觉得和我这样一个沉默又瘦弱的漂亮男生住在一起一定会既有创意又安全吧。我和拉酷酷都喜欢唐果这样的女孩,她不但长得清纯如棉花糖漂亮如富贵豆还聪明绝顶如斑点狗,高等数学总是打满分,英语在大一时就已经过了六级,她最喜欢研究手机牌子和保险套,擅长于描述各种不同国家产的保险套的款式和颜色,比如说她曾经告诉我和拉酷酷她发现韩国的保险套就比较精致,外面是磨砂的袋子,还印有韩文和星星月亮孔雀草的图案,真是漂亮极了,她甚至在钱包里放了一个荧光的保险套作护身符,她说:〃知道吗,这种荧光的伤身体,已经停产了,绝版啊!〃七月认识唐果,她说唐果很可爱,像她以前的样子,所以她总是约我们一起去她的书店玩。

这几天她一直会留在书店。她说:〃你们记得要来啊,我爱你们。〃放假前几天我就和唐果搬进了拉酷酷的家,我的心情像没起风时的窗帘布静静地从高处垂下。如我设想的一样,我把各种精选集名人传记杂志报纸铺在地上,我们买了整箱方便面和很多水,随便收收衣服就算完事了。我不喜欢电脑写作,我觉得那样像在做体力活,变得一点也不高尚。唐果说对,我坐在电脑前看拉酷酷的文章,她睡在地上照镜子梳头发,嘴里在唱〃海蓝

蓝的天气海蓝蓝的天气〃,然后洗衣服,擦地,说些漫无边际的话,甚至还读了一会儿《疯狂英语》。我看得很认真,拉酷酷有一段是这么写的:每个局促而充满幻想的夜晚来临的时候我的心脏就会止不住以它特有的方式跳动,它的频率随着我大脑中颜色的不停改变而不停改变,我无法抑制,就像很远的地方的拉锯声,对此我无能为力。然后我会上一辆公车,很紧张地走上去并叮咚投一枚硬币再平静地坐下,然后又紧张地凝视窗外。我衣着的色彩搭配与我极不稳定的情绪,还有我跳跃的想法有着莫大的关系。

这些千变万化的色彩搭配可以证明某种夜晚,证明某个楼梯口的灯光和老鼠发出的声音,证明窗台上那块被谁咬过一口的老婆饼。悲伤而没有人知道的时候我会穿红底白色条纹的睡衣,黑色拖鞋,悲伤而有人知道的时候我会穿深绿色的上衣灰色的裤子,内心复杂的时候我会在白色工匠裤上写字,有时写单个的字,有时写整句话,如〃雪啊雪啊埋葬山顶倒数第二只兔子〃。我常常忘记自己身上的颜色,也常常在孤独的时候忘记自己的情绪,一个人在五一路走啊走,头上是闪耀着星星的天空和盛开在黑夜的命运之花。他还有一段是这样写的:我是谁呢?当我专心用电脑写作专心喝水专心畅想未来的时候,我会突然忘记,我当然会很怕……忘记自己是谁还不够可怕吗?幸支的是我能够很快想起来,我是一个诗人,这是一个多么有诱惑力的头衔,我在为之努力不停。

我有一个可爱的朋友叫康,他的眼睛睁不开,讲起话来像在呻吟,头发乱乱的而且干燥,他穿木头拖鞋的样子很有文学气质,在对待文学的态度上他比我还虔诚,他说写诗好写诗好,我告诉他说写诗很难,因为我总需要一些琐屑的回忆加上悲天悯人的心情,以及很多很多触景生情的惊讶。这些惊讶来自街上混混沌沌的宣传音乐;oSo酒吧长发女贝司手醉人的眼神,无数个兴奋又饥渴难耐的梦境。拉酷酷的文字总是能够给我最为严重的生理感觉:焦躁不安,大脑贫血,优柔寡断,害怕自己呼吸的声音,为自己的创作而站起来思考。唐果此时在整理拉酷酷的磁带和CD,她问我关于爱情的问题,我随便敷衍了一下。我突然说:〃好无聊,原来写作可以很无聊的,怎样会这样呢?〃

〃亲爱的康,你终于醒悟了。〃她在看自己美丽的指甲。

〃亲爱的唐果,我想亲你一下。〃

〃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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