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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部分(第1页)

拜祭完最后地移山大圣,庄万古坐在白蝙蝠之上,直往北大洋而去。

北大洋落霞岛。

通天教主在喝酒,醉眼迷蒙。

庄万古落足在地面上。

大雨轰然而下。

在雨中,通天教主看到了庄万古,庄万古亦看到了通天教主。

第十章(2)大结局之篇

落霞岛上,通天教主抱着酒坛,坐在坟碑之前,坟碑的主人并非是通天教主的爱妻,而是镇元子的,在这场爱情当中,通天教主只是一个失败者,当然,现在镇元子也算失败者。

没有谁成功,只有人失败。

身为第一圣人,通天教主就算是实力无敌,但是,亦非完美,亦有缺点,亦会失败,比如在这场爱情当中,便输得很惨很惨。但是,输又如何,无所谓,通天教主不在乎这种输。

现在,喝着酒,通天教主很享受这种输的感觉。

或者,这算是一种自虐吧,通天教主如是对自己言道。

庄万古亦是感叹,昔日岁月,尽随风逝,昔日情怀,还在心中,三座坟碑,耸立在西牛贺州、东胜神州。南瞻部州,更耸立在庄万古的心头,这些坟碑,高过了任何的高山。

昔年,漫漫妖王路。

昔年,热血当歌,长饮喝酒。

昔年,醉卧沙场。

云淡风清的圣人,热血万丈的圣人。

庄万古。

大雨轰然而下,通天教主对于刚步上落霞岛的庄万古言道:“今日因为要与你试招,与第二圣人试招,纵使是身为第一圣人,亦是心动不已,会选在落霞岛,是因为这是我最留念的地方。”

“选最留念的地方,在心情最激荡的时候,打最激烈的一战,这是一种至高的享受。”通天教主喝着酒,一脸陶醉到极点的表情,是的,他在享受,不管是被爱所伤,为爱所败,还是进行最激烈的战斗,他都是在享受。

那种感觉,难以形容。

“是啊。”庄万古抬起头。看看这天,看看这海,看看这地,看看这岛,看看这沙:“是的,很久没有在神魔界战斗过,想下,在神魔界这种留下无数痕迹。留下青春岁月痕迹的地方战斗。我亦是在享受。”

“神魔界,有我从青年开始成长的一切痕迹,有我原来的兄弟,有我地朋友,有我的爱情,有我的一切一切。”庄万古相当认真的道,这一刻,他亦是完全的陶醉,陶醉在旧日的情情当中。

无论是通天教主还是庄万古。都是极于情之人,唯有极于情,故能极于天道,通天教主在借着情义,借着那种感觉在刺激自己,来发挥更极道的力量,更巅峰的实力。

庄万古同样在借着情义,借着那种感觉在刺激自己,为了发挥最强的实力出来。

两个人。不同的两份情义,两个情义无双的汉子。

通天教主把酒坛放下。手按在剑抦上:“不废话了。和你斗上一次,早就期待了。现在就开始试招吧。”

通天教主那恐怖的手速瞬间出现,没有任何人可以和通天教主比手速度,便是庄万古也不行,华丽得近乎魔术一般的弹剑出鞘,但见一道白光一闪而过,没有时间观念。

通天教主的第四柄剑绝仙剑划过了铁冷的剑鞘,划过了冰凉的夜空,划破了雨幕,这是无限逼近光速的速度,而这时通天教主以一种相当诡异快捷的说话速度说到:“你和玉鼎真人是好朋友,那么便让你试一下我以玉鼎地剑意所能发出来的急速之剑。”

由于以前见识过一次通天教主出剑,所以对于这一招,庄万古也并未吃惊天意剑弹剑出鞘,用的是拔刀术的手法,是的,庄万古的手速是比不上通天教主,但是本身的身形速度更快一点,更何况还有拔刀术提速。

绝仙剑与天意剑瞬间交锋,由于两人都没有把法力放在这上面,所以瞬间的交手,两人这一回比的就是哪个出剑地速度更快一些,通天教主胜在出剑块,所以省的时间少些。

但是庄万古胜在身形块,出剑慢些也补了个平,所以在没有法力在其上时,这一招两人算是拼个平手。

天意剑与绝仙剑交缠之后荡开,在交手这一刹那,庄万古说了一句话:“真地论用绝仙剑,如果玉鼎现在还活着,绝对比你块。”

是地,如果玉鼎在,绝对比通天块,玉鼎是最适合绝仙剑的人,出剑之快,天上天下无双,便是剑道巅峰通天教主也不能企及,当然,并不是说通天教主实力不如玉鼎。只是玉鼎胜在速度,通天则不是,通天是全能地剑手,四剑流接起来更是恐怖。

便好像,玉鼎只用一柄诛仙剑,而通天教主则用四柄剑。

“不错。”这是通天教主对于庄万古瞬发天意剑的观点,然后第一柄剑,天地之霸剑诛仙剑斩了出来,诛仙剑出,天为之崩,地为之裂。通天教主对诛仙剑,至诚无比,唯有对剑诚,剑方会对人诚,如此,方能人与剑,真正的完全的搭配,完全的合拍,而至,天上天下再无敌手。

“那么,再接我这一剑。”

庄万古的裂梦剑瞬间击出,以大宇宙裂刀招猛然而发,庄万古现在的大宇宙刀招,已经到达了相当恐怖的地步,达到整个大宇宙爆破的三十分之一的威力,原来是一百分之一,现在到达了原来的三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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