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都是为了自己的胃着想,煮得好吃不好吃,都是自己吃,那么,为什么会多花点时间研究下呢?这样受益最大的还是自己。当年习的时候,就是为了自己,不是为了别人。
后来,自己的嘴巴也被自己养刁了,难吃的东西,自己都吃不下,不在是刚开始的时候,勉强能咽下。
“我没有看错吧,这些都是你煮的,还是叫外卖的。”陌琪瞪着大大的眼睛,看着这一张桌的菜,看起来卖相还不错,就是不知道吃起来味道会怎样。
“完全不用怀疑,这完全是出自本人的手,而且还是亲力亲为,决不假于其他人手。”此刻的林夕,那是很骄傲的说着自己的杰作。
陌琪还是不相信,上下打量着林夕,像是在研究一样的表情看着林夕说道,“你确定,你的林夕,我认识的那个林夕,而不是其他人假冒的。”
陌琪的话刚落下,林夕一个巴掌拍了过去,扫到陌琪的马尾上,说道,“你说,我是真的还是假的呢?”这样的动作,是彼此才会知道的,多年人形成的默契。
被林夕这一掌下来,默契对她完全是没有怀疑了,除了她,没有人知道,两人之间的这些默契。
“没有了,我知道了,你是我熟悉的林夕,不会错的。”要是自己继续怀疑下去的话,默契担心的不是自己的头发,还是林夕的那一掌,直接拍到自己的脑袋上。
不用怀疑,林夕绝对能做得出的。
“好了,快去洗手吧,都快冷了。”适可而止的,林夕没有继续打闹下去。
冷了,那么饭菜就会大打折扣了,林夕可不想自己的努力白费了,自己还做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呢?
“小夕,你是什么时候会做饭的,这味道,还真不错,看来你是有下功夫的。”陌琪夹了一些,放进嘴巴里,慢慢的味着,还真是色香味俱全,一点都不差。
林夕一边吃着,一边说道,“在美国的时候会的,那个时候,天天吃那些面包,吃到我看到面包都想吐了,后来,就自己动手,买了一些菜谱,加上网上查找一些做法,几次之后,自己就会了。”
其实,做饭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的,只要是有心去,什么都得会的,那个时候的自己,也认为,自己不会,起来也很困难,更费时间,宁愿出去外面解决的,后来,接触了,发现,原来也不是那么困难的。
事实也证明了,只要自己有心,愿意放下那么不必要的因素和成见,就会发现,做饭其实也是一种享受来的。
尤其是,当别人吃着自己做出来的饭,那种满足的感觉,自己的心情也会跟着好起来,更有种莫名的骄傲感。
“看不出来,你这样的大小姐,也会习这些。”此刻的陌琪,对林夕还真是刮目相看了。
这些年,在美国的她,到底是经历了什么,为什么看起来,她整个人都变了呢?不在是自己熟悉的那个林夕了呢?
当初认识林夕的时候,还是生时代,那个时候,自己的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生活很艰苦。自己凭借着自己的努力,终于考上了重点高中。
进去之后,才发现,里面许多生的身份背景都是很强大的,想自己这种身份的人,少之又少,那些人都看不起,自己这样身份的人。
而林夕是特别的,不但愿意和自己交朋友,还经常帮助自己,慢慢的,彼此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感情一直都很好,这样,过了年,到高考结束,高中毕业。
后来,大一的时候,林夕说,她要去美国都大。
陌琪虽然很不舍,自己的好朋友要离开,可是,她还是有理智的,去美国的话,能习更多,对她的前途来说,是很好的选择,最后,还是挥手说再见了。
转眼间,四年过去了,她回来了,只是,这个时候的她,自己似乎是看不透,不知道她在这四年的时间里,到底是经历了什么。
为什么再次回来的时候,是带着伤感回来呢?自己记忆中的她,还是那个很开朗,活泼乱跳的林夕。
“这些有什么的,只要用心去,自己想要去,就会会的,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当年的自己,也是觉得,这些很难,自己是不会的,可是,当自己真的要用的时候,特意去的时候,才发现,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
“我很好奇,你怎么会想到,要这些呢?”林夕的身份摆在哪里,陌琪就是想不通,林夕要去的原因。
她堂堂的林氏的大小姐,衣食住行都被安排好的,什么都不用担心,什么也不用操心,做饭这样的事情,更加是不要过问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家里都会有人做好的。
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别说是对做饭有兴趣,陌琪是不会相信的。她不是第一天认识林夕,对她说不上很了解,但是,多少还是有的。
“难道,你想要我,天天都那些面包之类的,你要知道,那边的美国,不是吃大米的,是吃面食的,吃到我都想吐了。没有办法,只能自己动手解决啊。”当到了那个环境,被逼迫的环境下,什么都要要的,不然的话,亏的还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