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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1页)

称为“忘川”,弄得市民们都不敢走这条路,最后只好又将名字改成滨河大道。不过在我看来,一个人生前能走几次黄泉路也并不是什么坏事,说不准还能对你的残年余生带来深远的意义。

滨河大道在城市灯火的照耀下,显得夜凉如水,微风习习,吹得我心里凉而不爽。

公司上下,上百号人,对王二胖子有意见的人不在少数,但不知这些人是天生就“阳痿”,还是一到关键时候“雄”不起来,真正能跟他对着干的人只有孔令仇和我。

第四节

孔令仇和王二胖子作对是有原因的,原因再简单不过,就是一个打扰了一个睡觉,一个打扰了一个看书,两人互不相让,战火就拉开序幕了;王二胖子往死里整我却有他不可告人的目的,其实傻子都明白他想去竞争那个总经理的位置,有永远都是他的绊脚石。然而我有意无意地从他后面捅刀子则没有任何动机,说得严肃点是正当防卫,说得轻松点可能是因为我童年生活没有过好,一切都只是为了好玩。但全公司的人都一致认为是前些日子,我和王二胖子争夺业务经理的位置失败后,心怀不满便产生了抵触情绪。我觉得那些人的大脑里多半是装了猪油了,想我一个堂堂本科生,怎么可能去和一个连高中校门都没有进过的人抢饭碗,那岂不是显得我太自私了?但不管别人作何感想,这都是我无法决定的,因为结果就很明显得摆在眼前,我在这个传说中的老板搭建的舞台上,被别人三阵出局,最终把自己给玩完了。

而那个玩我的人就是王二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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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城市的格局很有特色,我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来它到底有何特色,应该是中国特色吧,这四个字用在任何一件没有特色的事物上都会让该事物充满特色。一条“黄泉路”贯穿城市的中心,将这座繁华的都市平平均均地一分为二。东边的尽头是一个看守所,从这个看守所的规模上可以说明两个问题,一是该市的青少年犯罪率高,二来是政府的严打效率高,以至于看守所多次扩建,终于达到了今天的规模;顺着黄泉路一直向西走,穿过繁华的市中心,再走两公里就是规模宏伟的万人公墓,据说是专门为城里人建的,一旦城里有人死了,十之*都是送往那地方处理。

我沿着滨河大道一直往西走,发现这里比任何一个地方都安静,应该是少男少女们幽会的理想场所。我们国家对年轻人的政策也很开放,恋爱自由,*也自由,只要避孕套和卫生纸别到处乱扔就行了,看着身边的人无论男女老少都是成双成对的,而我就一个人,感觉像是有意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大好和谐似的,显得格外别扭。滨河大道中段有一座拱形桥,桥顶上正上演着一幕烂漫惊人的情景,有一对白发苍苍的老夫妻正在那里忘情地接吻。这确实是浪漫得太不靠谱了,我在桥头驻足观望了一会儿,心想,要是此时此刻梁萧颖在我身边就好了,等到有一天,我们都八十岁的时候,也像桥上那两位老前辈一样,搞点浪漫不靠谱的事儿,那不知该有多幸福。但是现在,不知远在台湾海峡那边的她,是否也还能想起我来?

第五节

我点了一支烟,深深地吸了几口,仰望着夜色沉沉的上空,这城市的万千灯火依然显得很脆弱,只照亮了天空的一小半。依照具有中国特色的北京时间,现在是晚上十点过一刻,我寻思着不能再向前走了,要是走到城市边缘,说不定还会碰上没钱开房,遂将草皮当棉被的野合者。万一人家搞得正爽的时候,被我一不小心叉上一脚,虽然叉者无意,但被叉者有心,而被我叉上的人或许这辈子就不能在一起白头偕老了。现实真的很残忍,一些美好的事物原本就快完美地结合了,可偏偏在那节骨眼上总会被别人有意无意地叉上一脚。前些年眼看台湾就快回到祖国的怀抱了,不料半路上跳出一个小布什来从后面插了一杠子,搞得台湾时至今日还孤零零地在海峡那边注视着它的母亲,看样子就像是在怀疑自己是不是亲生的。生活有的时候真的很没劲儿,但眼看桥头上的两位老前辈都还那么来劲儿,说明这生活有的时候又真的很有劲儿。

我现在二十一岁,在别人眼里还是一个屁孩子,前途一片光明。但面对着这满世界的万千红紫,却不知道出路在何处。想毕,我轻轻弹落手中的烟头,提提精神,转身向灯火迷离的深处走去……

昂首夜空,看繁星点缀

蓦然回首,千般迷茫

看这城市,万千灯火

照耀着,这世间凡俗

而忧伤

却是来自于黑暗里

一束明媚的光

《俗世的灯火》林三()

23

高三的时候我梦想自己将来能成为一个名牌作家,大一的时候我梦想自己能成为一名政治家,再不济点儿也要成为一名品牌律师,维护法律道德,扶植人间正义。大四的时候我的梦想是,无论我将来在何时何地做着怎么样的春梦,我都梦想梦想能照进现实,但梦想这东西往往不靠谱,稍不注意它就照别的地方去了。

我的今天即是曾经的将来,而我却看不到自己的明天。我在成都某院校学了四年的法律,但可以肯定我这一生的所作所为,除了不犯罪之外都跟法律扯不上关系了。

当记忆中一些美好生活的碎片在我脑海中逐渐成型,而忧伤潮水般涌上心头。曾经在成都某所大学里,信誓旦旦愿和我终生相伴的女友,还未毕业就走了;曾无数次将手叠在一起说好并肩打天下的兄弟,刚出校门就散了;还有那一幕幕在烧烤摊上猜拳拼杯豪气冲天的情景,今后也将永远不复存在了。过去,整个地球都在我脚下,头上是一片蔚蓝的天空;现在,地球仍在我脚下,但头上却是一片无边的迷茫。体育系的哥们儿毕业后去了北京,给人当保安,一个月的收入一千左右,勒紧裤腰带才勉强够伙食费;英语系的佳人才子毕业后纷纷奔往外企,漂亮一点的为洋鬼子担任翻译,混得人模人样;稍逊一色的也能做一个助理,勉强度日;实在不中的,回老家参与改造我们漂亮的地球,注定此生与学业无缘了;农业系的大佬们毕业后,按理也应该安安分分地回农村去发展,但偏偏一个个大脑发热,死活要往城里钻,估计混得也不怎么样;唯有中文系的人毕业后不知去向,似乎是刚走出学校就消失了。总而言之,去年一起毕业的同胞们,很大一部分人目前所从事的工作仍然是找工作,听说每个月还可以得到不扉的收入,我觉得很奇怪,忙向哥们儿打探这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儿。结果哥们告诉我说,其实那些钱是他们家中每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父母给的。于是我经常这样想,难道这些就是当初父母们含辛茹苦供他们上大学,而他们寒窗十数载下来,想要的结果么?

我读了四年的法律,当初在学校里无论考试还是答辩,都从来没有人胜过我,什么程序正义什么实质正义分得一清二楚,老师都常常夸赞我是国家栋梁之才,快赶上三好学生了,但后来又能如何?在进入律师事务所之前,我认为律师就是一个维护法治建设,捍卫人间正义的职业。然而进入律师事务所以后我才明白,原来这世上最卑鄙无耻最会钻法律空子的人就是他妈的做律师的——他妈的,这话说得太刻薄了,我指的是我国律师行业中的一大撮人和盘踞在法院中被称作法官的一小撮人。法官和律师,前者是爹后者是儿子。倘若你在律师界混了一辈子,有一天你儿子都当上法官了,而你还想继续混下去的话,那你爷儿俩必须得把称呼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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