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千里东行。
尽拣一些荒芜的古道。
我精确地计算着时间。
凭借着汗血宝马天下无双的脚力,想要追上我累死那帮家伙也不行。
登高远望,远远地模糊看到一座庞大无匹的城市。
由衷的喜悦中,蓦然返身、跃起、出剑。
动作快如惊电奔雷一气呵成。
汗血宝马哼也不哼地马头落地血喷如泉。
我淡淡地看着抽搐的马腿没有任何表情。
费力地将马尸扔入坑中埋好,再扫除所有一切痕迹。
我才拿起装满金银珠宝的皮囊搭在肩上,满意地哼着歌曲离开。
三年流民三年响马的生活早就教会我舍弃一切危险的东西。
惹人注目的汗血宝马就是其中之一。
裁决是其中之二。
但是叫我毁掉或掩埋真是太不甘心了。
没有汗血宝马我还可以走路。
没有裁决我却会丧命。
于是我砍了一根坚韧的岁寒竹。
藏剑。
灵机一动,我成为了乞丐。
竹杖、皮囊、衣衫褴褛、蓬头垢面。
小乞丐标准装备和外貌。
大模大样地走在官道上,我知道自己非常象。
不。
简直就是。
三年的流民生活本来就是乞丐生活。
唯一担心的是大城市通常都会有丐帮的分舵,稍微露出破绽可是大麻烦!
我淡淡地随着人流涌向城门。
凭着我在响马期间向马秀才学到的文字轻松地认识到城门上的两个大字。
成都。
马秀才是专门被劫持来写要挟信的文案。
后来发现响马的待遇着实不错,比教书好很多就留了下来。
这老小子仗着是老白脸,居然勾引某位千夫长的情妇。
事后我借故干掉了那个千夫长顺便学习文字。
目不识丁的父母被土财主玩文字游戏陷害的事情还历历在目。
我不想再被玩弄。
学习。
成都。
蜀境第一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