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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一塌糊涂(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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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刘琴,很多人都说过我这人废话太多,对此,我没有感觉。事实上,我自己也不喜欢那些说话滔滔不绝的人,可是,那天夜里,我与刘琴说了很多话,也许说得太多了,无论她怎么提醒,我也要一句接一句地说下去,似乎吃兴奋剂的不是她,而是我。我一边与她乱搞一气一边对着她乱说一气,到后来,我们彼此以污言秽语相向,下流话一句接一句地从我们口中喷薄而出,真是过足了嘴瘾。我们说得十分开心,我们搞搞停停,床上床下地跑来跑去,甚至还放起音乐,跳了一段裸体舞。刘琴表现出她十分可爱的一面,我是说,她人情味十足。她对我讲了很多事,多得我一件也没记住,后来,她向我提出很多不着边际的问题,逼着我一个个回答,我回答不出,她就逼着我想,我想不出,她就叫我去查查书。那些问题往往题目大得惊人,什么性呀,社会呀,死亡呀,焦虑呀,孤独呀,后悔呀,宇宙呀,上帝呀,杂七杂八,当然,我完全是胡说八道一锅粥,这也没有影响她的兴致。她对我刨根儿问底,穷追不舍,很多令我好笑的问题被她以非常严肃的态度问出来,我就像一个赤身裸体参加法国高师哲学考试的学生,对每一个问题拼命回答。有一度,她对我讲出的任何答案都拍案叫绝,后来不行了,她的头脑渐渐清醒,我无论说什么她都一律嘲笑。其间,我与她一起抽了一支她卷的大麻,我也跟着她一起傻呵呵地笑个不停,再后来,我睡着了,她的性欲仍然没有消退,我在半梦半醒的状态下,与她在性方面展开了好几次遭遇战。之后,我再次睡去,然后是一场稀稀拉拉的游击战,她睡一会儿,醒一会儿,活跃至极。看来她真是一个春药的受益者,我被她搞得疲于应付,到最后,我觉得自己缩在被子下面,活像一团儿用剩的废纸,而她仍像一条小鱼一样活跃,我仍记得她给我的荫茎起的种种名字,其中一个叫〃面条儿〃,使我在梦中也被逗得笑出声来。她说话声音并不好听,却让人觉得亲切自然。我估计我们大概乱搞了有十次,虽然并不是每一次都成功,当然也不是每一次都失败,在她一次次的奇袭中,我感到了一种轻松至极的游戏所能带给人的种种乐趣,甚至疲倦也无法把这种乐趣夺走。刘琴青春焕发,不断地发出希望被轮奸的种种感慨,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她才沉沉睡去。到傍晚,我被一个电话叫醒,开车到三里屯的一个酒吧谈事儿,回来后,刘琴依然在沉睡,我也睡去。第二天中午,我醒来,她仍在睡着,我摇了她一下,不料却差点被一脚踢翻,于是我不再碰她。到晚上,她仍然在睡,我一个人看了一个电影,又到楼下去散步,刘琴醒来一次,上了趟厕所,吃了两片面包,说着要走,不料又倒在沙发上睡着了。我接到小春一个电话,说要与菲菲过来,于是再次叫刘琴,刘琴先是对我破口大骂,然后梦游似的在我的房间里转了一圈儿,最后倒回床上,再次睡去,我只好电话告知小春,叫他们另找地方。随后的一整夜,我一个人翻完了一本厚厚的《西方美术名作鉴赏辞典》,把从公元前二世纪到本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白人裸体女子看了个痛快。我发现,从画像上看,两千多年间,在白人画家笔下,女子从古代的姿态安详、神性端庄,发展到现代的形体扭曲、半人半兽,真是越来越粗野了,不知道是画家的缘故还是女子本身的缘故。据我推测,也许现代画家不像古代画家那样工作时头脑清醒,只是不时偷袭一下女模特,他很可能头脑混乱,因此行为更加大鸣大放,肆无忌惮,以至于把诱奸女模特与绘画工作混为一谈,成天胡搞一气,就像西方社会已经认可了成名画家可以恣意乱交的合法性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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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一塌糊涂(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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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清晨出门,在路边小摊上吃了早点,看着滚滚不息的上班人流从面前经过,然后在勤奋的报摊小贩手里买了几份报纸,其中的一张上还登着一张刘琴的剧照,她在剧中扮演一个为事业与爱情奋斗不息的都市白领。幸亏是扮演,不然像在现实生活中这样昏睡百年就会麻烦上身,当然,我不能肯定她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的是不是她的本色,更可能的是,她在扮演一个浑浑噩噩无戏可演的演员。

我回来已是早晨8点钟,刘琴踢掉被子,皱着眉头狂睡不止。我拿她的剧照与真人做了一下对比,发现判若两人。我从地上拾起被她踢掉的被子,一半盖在她身上,一半盖在自己身上,让她在我身边伴我入梦。

大概是上午10点来钟,刘琴醒来,她叫醒我,我让她一切自便,接着睡去。下午3点醒来后我发现刘琴已经走了,餐桌上我给她带回的早点被她吃得一干二净。我收拾了一下房间,发现她除了一把坏掉的梳子以外,没有遗落任何东西,我本想打个电话问候一声,但一想她很可能并不愿意接听,就打消了这个主意。我给小春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我这里的姑娘走了,他要过来随时请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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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几天,我投入写作,刘琴也没音信,倒是一个导演朋友找救急的女演员问过我,我把刘琴的电话给了他,事后也没了下文。小春与菲菲这一段处得不错,不再争吵,只是显得有点无聊,我曾向他们建议如果实在无事可做吵吵架也无妨,他们谢绝了我的好意,甜甜蜜蜜地抱成一团儿。菲菲团里要求练早功,于是两人天天相互接来送去,我在无所事事时,也与小春一起去菲菲的团里,与姑娘们耍耍贫嘴。我时常遇到嗡嗡,她仍是一副天真的样子,见面与我嘻嘻哈哈,丝毫没有想到将来有一天我会把她弄到床上。当然,我也没有想到,我曾几次做过徐静与赵燕的工作,苦口婆心地劝她们丢开男友,与我混上一段,但她们显然对此不感兴趣。她们俩加起来还不到40岁,却比一个40岁的人还稳健,闪着机警的大眼睛,在人世间寻找可以一劳永逸的爱情,对我所持的旁门左道观点不屑一顾,看来她们已经走上正路。其中赵燕正忙着收拾与男友新租的民房,摆弄丢在宿舍里的一个别人送的旧空调,徐静除了抱怨男友晚上不是看电视就是玩游戏,对她不理不睬以外,似乎一切顺心。有时,两个姑娘会谈到彼此的男友胸无大志,事业无望,我还劝她们最好自己先具有一些凌云壮志再去要求男友,俩姑娘对我的观点再一次表示不买账。在我看来,身边挂一个成天敦促自己上进的女友,对任何男人都是一个苦差事,不怕累不嫌烦的话,男人也许应该为爱而四处奔波,反正苦尽甘来之时,自然会有甩掉身边已经人老珠黄的长舌妇的机会,当然,苦尽甘来的机会并不很多,这样也不错,因为至少可以保住得来不易的爱情。当然,姑娘们往往也会见机行事,其中有点姿色的对死守爱情的想法也会改变,这已是我的老生常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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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节:一塌糊涂(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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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靠别人或靠自己,那一段,眼看着我在姑娘方面无所建树,于是在外面混的时间越来越短,我的精力只能有一个地方可使,那就是读书写作。从长期来看,这是我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从事儿的行当,我想到〃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的古训,只好不无遗憾地缩回家里写我的名著,幻想某一天,我一夜成名之后,把我的捷达车换成法拉利跑车,这样即使再不舒服姑娘也愿意往上坐。可是,我一想到我成名后会给那些我也许并不欣赏的人带来同样的好处,就使我的工作情绪大受影响,工作劲头大打折扣。梵高那么努力画画,除了非常缺德地把他弟弟的油水榨干以外,在生前没得到丝毫享受,除了敢碰碰没人敢碰的劣等妓女外,与一个循规蹈矩的油漆工相差无几;最可气的是,留下几幅画还让那些擅长欺骗的画商饱足了私囊,就连学无所长而又满怀奇怪激|情的欧文·斯通都通过写他的传记得到了好处。要是把那些擅长利用梵高的劳动成果成名致富的人集合在一起气梵高,那么他的向日葵就会画得更加疯狂,更有可能的是,他要是能未卜先知,说不定会一夜之间变得像毕加索、达利之流一样狡猾。不幸的是,在他生前,他目光短浅,除了以画画为借口坑他弟弟以外,一点别的本事也没长。我可不想学他,我再怎么着也不愿让对我好的人吃大亏,让我看不上的人赚大便宜,况且,世上靠搞艺术欺世盗名的人多如牛毛,一个比一个腕儿大,我眼睁睁看着什么斯皮尔伯格什么吕克贝松之流一次次得手,以艺术的名义骗取钱财与名声,而在不学无术的公众眼里,他们竟没有成为二十世纪的著名诈骗犯被送上法庭,而是成为什么著名世界导演,真叫我有说不出的遗憾。他们诈骗得如此成功,以至于公众不觉得自己的艺术情感受到了愚弄,自己的眼泪随之一再贬值,反而无怨无悔地认为得到了无尽的享受,这除了让那些小骗子有说不出的嫉妒以外,也给那些雄心勃勃的后起之秀树立起不小的信心,他们会全力以赴狠挖这块诈骗市场的潜力,其中的标新立异之徒还会开辟新的领域,在新一轮的角逐中粉墨登场。他们之所以能这样猖狂、无耻地尽情表演,在我看来,只能说明公众的没出息是没有止境的,竟是一副你们敢骗我们就敢上当的勇敢劲头,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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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一塌糊涂(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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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总是这样,一搞写作我就会麻烦上身,问题成堆:写本名著吧,骗得太狠,自己心里有点过意不去,这不是往污泥浊水里跳嘛,还别说,作为搞写作的,我这人还真有点烂泥糊不上墙,总想把自己从坏人堆里择出来;不骗吧,满腔的私欲一点也得不到满足,生活毫无乐趣可言。1997年我已29岁,开始步入中年,随着我的知识及阅历一点点增多,人性恶在我心中悄然抬头,明显得特征是,我已开始形成了自己判断力,可以轻而易举地识破不少别人的人性恶。这是我对自己进行分析的结果,要知道,在我天真烂漫、管坏人叫叔叔的时候,我可不知道世上还有那么多欺世盗名的事情,那时候我甚至觉得什么〃如果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是句叫得响的诗,而笨到无法看清那是一句明显的废话,而我29岁时知道了。而且,在那个年龄,由于我自己心中坏念头不断,因此,特别能够领会别人的坏念头。我看出大量名不副实的作品被人争相传阅,以图一睹为快,大量居心险恶的举动受到人们一致赞扬,大有争相模仿之势。由于那时我死抱着一些父母学校教给我的人生信念,因此显得十分孤傲,一副不与人同流合污、与恶念头格格不入的样子,差点变成一个活鲁迅。幸亏我只是口头上的活鲁迅,仅仅在与朋友们聚会时高声谩骂,愤怒得一塌糊涂,而没有把一切诉诸笔端,要不然,我没准儿真会变成一个呐喊与彷徨专家。实不相瞒,我那时便认为搞艺术重要的是建立有价值的形式,而不是像法国解构主义那帮子不学无术的人一样去拆别人的台,自己连一点像样的东西都拿不出来,在此之前,我还真让不少外国所谓的当代思想家骗得够呛,甚至认为〃五月风暴〃是一场令人振奋的〃巴黎公社〃。我得承认,我那时急于汲取新知识,被那些充满陈词滥调、故弄玄虚的什么〃社会学〃、〃符号学〃及各种〃主义〃给蒙倒了,直到受其影响的那帮子人脱颖而出,冲到社会上,干了些与朴实无华的知识分子身份极不相符的事情后,我才稍有警觉。接着,我找来他们的著作仔细一读,才算认清了他们的嘴脸,弄清了是怎么一回事。现在我手边就有一本法国罗兰·巴特写的不着边际的书,名为《神话……大众文化诠释》,我随便翻开,把第72页的胡言乱语顺手抄下,以博读者一笑。

〃吃牛排代表一种本质与道德。它应该使所有类型的人受惠,因为它每一片都相同,尤其是对神经紧张和淋巴管腺方面,因为它满足了人们的需求。葡萄酒成为许多知识分子的中庸主义物质,带引他们朝向自然的原始力量,对他们来说,牛排是一种补偿性食物。有鉴于此,他们将知识主义提到散文与驱魔的水平,驱魔的方式是凭借血液与软绵绵的肉片,驱逐他们平常受到訾议的呆滞与艰涩。例如:对牛排塔塔酱的狂热,就是抗衡敏感及与病态有关的浪漫关联的神奇魔咒。在这种预备阶段中,可以找到事物的所谓萌芽状态:血糊和蛋白、柔软及赐与生命物质的完整和谐,一种分娩前形象的有意义轮廓。〃

这段颠三倒四、异想天开、毫无意义的文字,落到我这种从小就熟读〃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人手里,当然要原形毕露。不是吹牛,外国人要是敢斗胆与中国人比赛假大空,真是妄想,在这里我要不客气地指出,他们不仅太嫩了点儿,而且,简直连资格都没有,在他们刚开始学写天书的时候,我已经读了一堆天书了。

据说,巴特本人是一个在一片恶骂声中成长起来的作家,最终,他赢来好运,得以跻身于同时代的文化名流之林,与列维·斯特劳斯、福柯、拉康并肩。我知道,全世界的人都在读这帮时髦作家的书,但不知道其中有多少人像我一样,把他们的书当作没写好的笑话一样读,有时候在我懒得嘲笑他们时想:要是法国那位实事求是的老笛卡尔健在,看到他的后代作家敢这么胡作非为会怎么想?我猜到的是,往好里说,至少也要把他们拉一边去先学学几何,看看他们头脑清不清楚,然后最多好心把他们安排在神学院最次的学生辩论会上做旁听,让他们说话前先把逻辑搞清楚。当然,要是落在维特根斯坦手里,可能就剩下铁头拐杖招呼了,我这是根据老波普尔在剑桥三一学院的一次遭遇,以及老罗素更多次数的遭遇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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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不讲道德地欺骗读者,写上几本天书名著,对我来说至今也是一个问题,我一直拿不准是否真要这么做。问题是,不这么做,依我的能力,根本无法写出有价值的书,多少次,我为这个问题彻夜不眠,通宵达旦,冥思苦想,左右权衡。很多时候我都用种种理由说服自己使用奸计,一夜成名,因为这样的榜样多得数不胜数,十分容易学习模仿,可不知怎么的就是下不了决心。我时常在书架边踱步,摸彩似的从书堆里一抽,抽出一本数学书,看了两页,灰心丧气,再抽一本,物理书,翻上一会儿,几乎打消了写作的念头,可是,我抽出第三本,已经是莱布尼茨的《人类理智新论》了。我翻了一会儿,觉得写这样内容空泛的书在现代一定缺乏读者,只好扔回书架。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让我看了一会儿,虽然里面讲了很多关于动物的故事,年纪小或像年轻鲁迅一样幼稚的读者一定爱看,但写这样的书实在太麻烦,且与我的身份不相称,我的中国护照使我很多地方根本去不了,于是,我只好放回去。再接着抽,这一本是《城堡》,看来,我只好拿卡夫卡消遣一下了,不幸的是,卡夫卡的游戏色彩太重,苦巴巴的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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