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不想吃?”手指粗大的莫德拿着一盘煮豆子,瞪着他问。
提利昂·兰尼斯特虽然饥肠辘辘,却不愿让这粗汉享受虐待的快感。“有根羊腿一定很棒,”他坐在牢房角落脏兮兮的稻草堆上说,“或许再来一碟青豆和洋葱,上点刚出炉的奶油面包,再配一壶温过的葡萄酒把食物冲下肚。如果不方便的话,啤酒也行,我这个人向来不太挑剔。”
“只有豆子。”莫德说,“拿去。”他递出盘子。
提利昂叹口气。这名狱卒既肥又笨,满口褐色烂牙,还有一对细小的深色眼睛。他左半边脸都是伤疤,那是之前被斧头削去耳朵和部分脸颊所留下的痕迹。虽然他愚蠢又丑陋,但提利昂真是饿了。他伸手去拿盘子。
莫德嘻嘻笑着挪开盘子。“在这儿。”他说,一边把盘子举到提利昂够不着的地方。
侏儒僵硬地爬起身,每个关节都在叫痛。“我们每次吃饭都得玩这笨游戏吗?”他又伸手去拿。
莫德蹒跚着后退,露出烂牙嘻笑道:“小矮人,在这儿。”他伸直了手,把盘子放到牢房尽头的半空上。“你不想吃?在这,来拿啊。”
提利昂的手臂太短,够不到盘子,更何况他不打算靠近牢房边缘。莫德只需用那白白的大肚子一推,他就会变成长天堡岩顶上的一摊恶心红渍,像几世纪以来鹰巢城的许多犯人一样。“仔细想想,我并不太饿哩。”他宣布,又退回监狱的角落。
莫德咕哝着松开他肥胖的手指。强风吹走了盘子,坠落途中不断翻滚。食物飞出视线,还有几颗豆子被吹回来。狱卒哈哈大笑,肚子像一碗布丁似的摇晃。
提利昂只觉怒火中烧。“你这操他妈狗娘养的烂货,”他啐道,“祝你早日七孔流血而死。”
因为他这番话,莫德出去的时候,狠狠踢了他一脚,钢靴正中提利昂的肋骨。“我收回刚说的话!”他倒在稻草堆上,喘着气说,“我要亲自宰了你,我发誓!”厚重的铁门轰地关上,提利昂听见钥匙转动的声音。
对他这样的小个子而言,他很不幸地生了张非常危险的大嘴巴。他一边爬回角落一边想,艾林家的人竟把这称为他们的“地牢”,真叫人哭笑不得。他蜷缩在薄薄的毡子下——那是他唯一的被褥——向外张望着那片刺眼的空虚蓝天,以及好似漫无边际的缥缈峰峦,暗想着如果还保有那件影子山猫皮披风,不知该有多好。披风是马瑞里安从山贼头目的尸首上扒去的,后来歌手和他赌骰子输了,便落入他手中。山猫皮虽然散发着霉味和血腥味,却很温暖厚实。可惜莫德一看到便把它抢走了。
尖如利爪的劲风扯着他的毛毯。即使对他这个侏儒来说,牢房也嫌太小。倘若这里真是“地牢”,那么不到五英尺外,原本应该有墙。但正相反,那里却是地板尽头和天空的交界。虽然这里白天空气新鲜,阳光耀眼,夜里也有繁星与明月,提利昂却宁可拿凯岩城底部最阴暗潮湿的坑洞来交换。
“你飞,”之前莫德一把推他进来时,曾向他保证。“经过二十天,三十天,最多五十天,你就会飞。”
放眼七国全境,只有艾林家族的地牢鼓励犯人逃脱。进来的第一天,提利昂花了好几个小时,才鼓起勇气趴在地上,慢慢爬到山崖边,探出头往下望。正下方六百尺,坐落着长天堡,与他的囚室之间除了空气,什么也没有。如果他伸长脖子,可以看到在他左右两方的其他牢房。他就是石头蜂窝里的一只蜜蜂,还被人折了翅膀。
囚室极冷,山风日夜呼啸,最糟的是地板竟然向外倾斜。虽然幅度不大,但也够他受了。他不敢闭眼,害怕沉睡时会滚落悬崖,然后惊恐地在半空中醒来。难怪天牢会把人逼疯。
诸神救救我,某个之前住在这里的囚犯,用疑似血液的东西在地上涂写了如是的文字,蓝天呼唤着我。起先提利昂还猜测这人是谁,以及他下场如何;后来再想想,觉得自己还是别知道的好。
要是他闭上嘴巴就好了……
一切都是从那高高坐在鱼梁木雕刻的王座上,头顶飘扬着艾林家族的新月猎鹰旗帜,睥睨着他的该死小鬼开始的。提利昂这辈子经常被人轻贱,然而被眼睛湿黏黏、得坐在厚厚的垫子上才有正常人高度的六岁小鬼如此看待,却还是头一遭。“他就是那个坏人吗?”小鬼抱着玩偶问。
“就是他。”莱莎夫人坐在旁边一张较小的王座上,一袭蓝衣,为了满足追求者,特别扑了粉又喷了香水。
“他好小一点点呀。”鹰巢城公爵咯咯笑着说。
“这是兰尼斯特家的小恶魔提利昂,谋害你父亲的就是他。”她提高音量,所讲的话传遍整个鹰巢城大厅,在乳白色墙壁和纤细的柱子间回荡,让每个人都听得到。“他害死了国王的首相!”
“哦,原来他也是我杀的?”提利昂像个蠢蛋似的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