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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豪绅31(第2页)

听完店家诉苦,朱岌岚自恃武艺高,去外面转了几圈,这里虽然比外围安全,但还是有人把主意打到他的身上,不过也只是一些从鬼人杀戮中苟活下来的人。

“新面孔,你从哪来?”

朱岌岚循声望去,一家店铺的门打开一条缝,里面传出声音。

“是的,我原先在木犀府,来这里投奔我姐,没想到这里被鬼人劫掠了,也不知道我那亲人还在不在。”

朱岌岚想找个视角,从缝里看清里面的人,只能看到那人的下半身,一股香味从露出的门缝里传出来。

身着青蓝绉纱褙子,穿着一双平底绣花弓鞋,一双小手上下搭着放在腹前。

这是个缠足的女人,这种鞋子细小弯曲,是专门给缠足的女人穿的。

大周对能缠足的家庭有规定,像朱岌岚他们都不能缠足,这个开店铺的女人地位应该挺高。

“小郎君,现在外面不安全,街上都是一无所有的狂徒和穷凶极恶的捕快,快些回去吧。”

朱岌岚拱手,向她问道:“我只想找到我亲人,这位姐姐,鬼人进来的那天你在县里吗?我想问问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里面的姑娘犹豫了一下,打开店门。

“你先进来吧,外面不安全。”

他朝街道左右看了看,抬腿走了进去,这原来是一家胭脂铺,怪不得门外有股香味。

朱岌岚看向邀他进来的姑娘,她正用一把扇子遮住一半面孔,只露出一双平淡的眼睛。

他没有急着问鬼人的事,指着桌子上的胭脂。

“这位姐姐,请问这胭脂怎么卖。”

“要送给多大的人?”

“给我妹妹,比我小一岁,今年八岁。”

胭脂铺姑娘摇摇头,回复:“这么小没必要抹胭脂,天然的皮肤就是最好的,比任何红色胭脂都要美,等她年龄大了,皮肤不再红润之后买也不迟。”

朱岌岚拿起一盒胭脂,是膏状的,非常滑润。

“可以先买了,到时候再用。”

胭脂铺老板劝说:“胭脂和衣服一样,过几年就会换一种颜色,比如去年江南美人多用朱砂胭脂,最好的鬼仙朱砂,就像伴随落日的红霞。今年大家用的又换成了桃粉胭脂,不知道明年会换成什么。所以现在买的胭脂以后再用,说不定别人会嘲笑你,抹着落伍的胭脂还不如不抹。”

“受教了。”

这个世界也是会攀比的,江南奢靡之风盛行,一种东西只会风靡一段时间,之后再有人用,只会被人嘲笑,除非你用的是几百年前的东西,那样别人会说你是复古派,追寻古人。

关于胭脂的话题结束,朱岌岚又聊到了鬼幽人。

胭脂铺姑娘谈起了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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