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摇摇头,突然说,“你不会喜欢这个,自从我学会人类的思考以来,我就一直在想,也许比起我们,你反而更像人类。”
这句话他只是随口乱说的吧,我看着他满脸认真的表情,有些惊讶他思维的敏锐。
其实过多的思考并不是一件好事,动物凭借着本能以及借着本能累积的经验和智慧生存,而只有人类学会思考万事万物,从问出“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这句话开始,人类与动物之间就开始了截然不同的进化之路。
越像人也就代表着回到草原的可能性越低。
他的手慢慢收紧,力气大得快把我的腰搂断了,我痛得低低的吼叫出声。
他稍微放松了点,但是还是紧紧地抓着我,用坚定而不容置疑的声音说,“先试试伊格内修斯的办法,就算不行,我也绝对不许你离开我身边,我们从母狼的腹中就注定了要永远相伴。你是人是狼都不重要,也许是狼更好。”
我按照老习惯,在他情绪不太稳定的时候,舔了舔他的脸,蹭了蹭他的脖子,当做安抚,他非常人性化的叹了口气,“我总怀疑你能听懂人类的话。”
我沉默,我确实能听懂,不过这一点没必要让你知道,你也不需要知道。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听不听得懂人类的话,对事情的发展根本无关紧要。
41
41、小火与杀戮 。。。
太过于沉浸在自我中,往往会陷入自怜自哀的情绪中不可自拔,会忽略周围人的变化和感受,把一切不想看到的情况都归咎于其他人,这是我从那天晚上老大的话里得到的一些感受。
他看起来沉稳冷静,但是考虑到他实际年龄以及骤然面临的剧变,他受到的冲击应该是甚过于我,而我居然一直都没有想到这一点,反而在他迷茫的时候,刻意疏远与他的关系,只是为了保护自己虚弱的内心。
当他暗自烦恼,苦苦思索着如何平衡这种关系的时候,我却选择了逃避。
我暗自唾弃自己。
不就是要上演一场动物与人之间的真情八点档吗?如果我能放下一些东西,那么,又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呢?更何况,只要老大没有表露出那些我臆测中的疏远,或轻视,那我根本不可能主动离开他——即使以狼的身份待在人类的世界并不是一件美妙的事。
金毛的坦荡,或者该说是毫不在乎的本性流露,也许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过了五天,伊格内修斯再次把老大和金毛安排进了一个农户家中生活,这里已经相当靠近莫尔省,大概是最后一次比较长时间的停留了。
这一次,我选择了跟在老大和金毛他们身后。
金毛惊讶地看着,“白狼,你也来?诶,居然放弃自由捕猎的机会跟我们去过那种无聊的生活。”
“塞莱斯。”老大在旁边轻声说。
“什么塞莱斯?”金毛挑眉重复问。
“它的名字,塞莱斯。”
金毛惨叫一声,把我和老大吓了一跳,他指着老大气愤地说,“我本来想叫它皇后的!”
()
我用诡异的眼神看着他,他居然能把这么难听的绰号,对,只能说是绰号,连个名字都算不上的词安到我头上,他果然是头没有变化完全的人狮,脑子还处于狮脑与人脑的夹缝,并且明显偏向于狮脑。
金毛陶醉的看了我一眼,“我第一次爱上的狮子也是白色的,它真是漂亮,让我至今难忘,我曾经想和它建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狮群,可它在一次与鬣狗群的大战中为了救我而死去了。”
越说到后面,金毛的声音越低,到最后,好像陷入了某种回忆,他原本粗鲁而帅气的脸渐渐变得温柔而动人。
原来,就算是头种狮也曾经有过纯情的时候。
我选择性的忽略了他话中的另外一层意思。
这一户农家是典型的罗斯帝国的农民家庭,拥有十几亩属于自己的土地,养活着一大家子人,包括两个老人,他们的三个儿子以及他们各自的妻儿,所有人挤在三间矮矮的石屋中。
如果不是亲自住到这种房间,你永远不能体会那种拥挤而窒闷的感觉。
前世就有特定的词汇“鸽子笼”来形容这种居住条件,但是那至少卫生设施要更好点,但是在这里,我觉得我宁肯住在荒郊野外。
很明显,金毛非常不乐意进行这种实践,老大也皱着眉头看着眼前这张分配给他们的黑乎乎的床——这间房子甚至连个窗户都没有。
按照伊格内修斯的吩咐,他们必须住在这里,而他们也没打算做阴奉阳违的事。
房间因为常年不透风,所以很潮湿,而且弥漫着一股极其怪异的味道,我刚闻到的时候,只觉得自己的鼻子大概都要坏掉了,这比在草原上闻到的秃鹫还没来得及吃掉的腐肉气味更奇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