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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部分(第2页)

她怕自己将病气过给小树宝宝,这几日头一次没让他跟着自己一起睡。头天晚上,小树宝宝是又哭又闹。无奈,唐糖只能狠心将房门一关,任由被银莲抱着的小树宝宝将门板拍得啪啪作响,她自己也几乎失眠了一晚,耳畔总是响起小树宝宝一声又一声的“娘”。

可之后,也不知是谁的功劳,小树宝宝再也不提晚上与她一起睡的事了,白日让银莲领着来看她的时候,也时时拿出许多在他看来非常有趣的小东西,与他的娘亲分享。嘟嘟的小脸笑得像朵可爱的小花,脸色也因吃得好而愈发红润。

大约又过了几日,薛老也来过好几次,替唐糖换了几回药。只是,始终不见那个本该见的人,唐糖的心情渐渐从希望到绝望,她已经打定了主意,既然心已变,便不再留恋。就算没有他,她也要为了小树宝宝而继续生活下去,和之前的每一天一样。

这日,君小树如往常一样在唐糖的屋里睡午觉,唐糖的病已是大好,除了不便使用双手,身体倒是再无大碍。

她呆在穆府里,既不能出门,又不能用到手,只能让银莲每日给她带几本书来读。回想这些年,她只觉得自己始终忙忙碌碌不曾停歇,甚至不曾偷个闲看会书。为了他东奔西跑,从丰裕朝到大理国,再从羽国到蒙国。她一直渴望有一个完整的家,有他,也有小树宝宝,可始终命运弄人,一次次的分离再到如今的变心。她甚至怀疑,老天将她带在这儿来是不是在惩罚她,惩罚她因为拥有了太多的幸福而不知足。

屋里燃着淡淡的檀香,火盆搁在屋子的中央,兀自烧得劈啪作响。君小树穿着一身绣着牡丹团花的宝蓝锦袄,舒舒服服地窝在铺着绒绒裘毯的榻上,身上盖着羽毛被,睡得很是香甜。

唐糖翻过了一页书,目光却落在了小树宝宝的身上,过去这一年,宝宝和她吃了多少的苦,只有她知道。而每每看着那张天真的笑靥,她都是咬着牙忍了下来。如此一想,心头便不禁泛了酸。若真要和他情绝义断,她是否有这个能力带给宝宝足够的幸福;若将宝宝留给他,只怕十年后,宝宝就再也记不得有她这个娘了。心里的苦,说不得,无处去说。

大红的嫁衣,双喜的贴花,满床的五谷,鸳鸯的被枕。一杯合卺,两根红烛,结发为夫妻,连理到白首。只是,那如花的新娘、羞涩的脸庞,再也不会是她了……

几朵泪花在书上淡淡的化开,打湿了字迹,揉进了墨香。

冬日的寒风劲头极大,吹开了紧闭的窗,带进了一股泛着梅香的凌冽清新。火盆的火势被风一吹,弱了不少。唐糖连忙起身,将窗掩住。

那略有些年数的木头窗框上缠着几根枯藤,就像连理的枝条再也分不开。待到春风一吹,长了芽、开了花,便又会将如今略显冷清的屋子点缀出几分悦目的新绿。

关了窗,屋里仍是萦绕着一股淡淡的梅花香,就好像那一年的初见,她爱极了他身上的花香,不是女子身上的脂粉香,也不是佛堂里时时伴着青灯的檀木香。玫瑰过艳,桂花太甜,桃花惹是非,兰花似清高,她终是知道自己为什么爱闻,就是这梅花香,不浓不烈、不甜不腻,只是淡淡的惹你欢喜,叫你难忘。

许久,似在回忆、似在告别,她转身,打定了主意,欲与这梅香一辈子再不相见。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绣着金线蟠龙纹的黑靴,火红的衣衫晃了眼、乱了心……

她抬眸,撞进了一双似心疼似欢喜,却又是那般温柔的桃花眸里。桃花潭水深千尺,这双眸子里含着的情又何止潭水千尺,只一眼,便揉碎了她的心。

薄唇微微上扬着,仿佛只在夜里盛开的昙花,美得妖冶,笑得倾城。

他是落入凡间的妖,妖孽,注定是要吃人的,连骨头也不剩,包括她的那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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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丰裕朝唯一的王爷,那位冷血无情却又是众女心中的第一美男的月王爷,在宝辰六年的春天从皇宫内将他唯一的王妃迎娶进了王府。

据说,那位王妃为了月王爷吃尽了苦头,甚至不计名分地替他生下了一个儿子,如今也算是苦尽甘来。

据说,成亲当日,这位咸鱼翻身的王妃要求月王爷当众背着她回王府。于是,堂堂王爷被王妃戏称猪八戒背媳妇,在百姓的簇拥下和皇宫侍卫的保护下,一路背着新娘步行回府,大费周折地将王妃娶了回去,其风头甚至超过了宝辰帝迎娶羽国明珠公主那会儿。且自此后,猪八戒背媳妇这一由王妃自创的婚嫁习俗在四国中流传甚广,甚至连皇室贵族也纷纷效仿。

据说,王爷府一岁半的那位小世子,风头堪比其爹娘,受宠胜过当今太子。可谓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这一切的据说,都是坊间流传,百姓茶余饭后的话题,其真实性仍有待质疑。

公主和王子幸福生活在一起后的大小矛盾,谁也不知道,可能会拌嘴吵架,可能会离婚再娶。不过,唐糖和君落月的幸福生活才正要开始,并且,会延续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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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裕朝 阳顺城

在城内最热闹的东街街头,此刻正围着扎堆的人群,从人群中分离出一支队伍,歪歪扭扭排成了长龙。

队伍的最前方,竖着一块醒目的白幡,上头龙飞凤舞地写着十个斗大的字——“不分男女老幼,代写休书”。

也曾有初次来阳顺的外乡人对此景此情甚是不解,拉过人来问个究竟:“兄弟,这是怎么回事啊?”

被问的那个人显得有些小心翼翼,连带着回答的时候都将声音压低了三分:“老兄,你有所不知,看到那几个字了吗?”

“你是说,不分男女老幼……”

“嘘!”外乡人还没说完便被人用手把嘴捂了个严实,但见那人神神秘秘地探头张望了下四周,确定没人在注意他们时,才似说一桩惊天大秘密一般,揽着那外乡人的肩膀,道出了原委:“听说,哎,我这可是听我二叔他家小叔子在宫里当差的儿子说的,写那几个字的不是别人,正是当今圣上!”说完,他又鬼鬼祟祟地指着街边几个看似闲逛的人,一语道出先机:“瞧瞧,瞧见没?在城里头做生意的,哪个不要给地头蛇交保护费,那字摊头一天出现的时候,那些人就在这儿,反倒是地头蛇,无故消失地没影没踪了。大伙儿都在传呐,那些人是皇宫派出来的侍卫,而摆摊的那位指不定就是那个皇亲国戚,谁也不敢得罪啊。”

“皇亲国戚摆字摊?兄弟,你开玩笑的吧。”外乡人显然有些不信,不理会那巴拉着他不停说些小道消息的人,兀自走到了队伍最前端。

这一看,确信了几分。摆摊的是个漂亮女子,梳着已婚妇人的发髻,不停地奋笔疾书。他再一瞧,那一纸纸的哪是什么书信,分明都是休书。这字连三岁娃娃都比她写的好看,找她的人却仍是扎作了堆。

相较于笑容满面的女子,她身后站着的几个黑衣男人却是一副凶神恶煞,只要有人找女子的麻烦,下一刻便会被他们礼貌的请走。

外乡人看了会热闹,便离开了,打算改日回了老家后,便将这奇事和乡里的邻居们说说,也让他们长长见识。

而就在外乡人离开后不久,字摊对面的茶楼二楼的雅间内,一锦衣男子和一红衣男子相对而坐,边喝茶边瞧着这边的一举一动。

“若得休书,必阉其夫。哈哈哈……亏她想得出来。”锦衣男子笑声朗朗,显然是极为开心。

他对面的红衣男子一脸的平静,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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