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吃啊,别发呆。”庄克群殷勤地替她挟菜。
看着被挟进碗中的卤蛋,不期然想起,这是言仲夏最爱吃的……
从认识到现在,都快数不清他抢劫了她多少颗卤蛋,害她每次吃饭时,只要有卤蛋,一定要躲起来。
坦白说,庄克群是个相当体贴的情人,无时无刻都会妥贴地照料到她,不像言仲夏那个恶质男人,只会和她抢食物吃,半点男人的风度都没有。
“我的风度是给美女的。”她记得他曾这么回过她,最恨的是,他斜眼看人!
想起那个恶质男人,她就胃口尽失,不禁懒懒地放下筷子。
少了言仲夏的劫匪行径,连食物都失去美味了吗?
“怎么不吃?”庄克群停下来看她。
“你吃吧,我减肥。”她胡乱搪塞了个理由。
庄克群轻笑。“你已经够瘦了。”
是吗?有人就老骂她猪八戒,再吃早晚肥死……
唉呀,怎么又想起他了!不想、不想!绝对不能再想起有关言仲夏的一切,一丝一毫都不行!
想想她亲爱的男朋友吧!
“我们等一下去哪里?”
“看夜景?”
“好啊、好啊!”只要和言仲夏无关,一切好商量。
可,人算不如天算,他居然什么地点不选,居然好死不死的挑西子湾!
妈呀,今天被言仲夏搞得还不够烦吗?
她几乎要呻吟出声了。
“方歆,你有心事哦!”
“唔……呃,啊!哪有?”她刻意避开生日那天,曾与言仲夏共同碰触过的景物,可是回忆却由不得她,那日嘻笑欢乐的情境,一幕幕在眼前跳跃——
“你今天真的很不一样耶!”
“哪里不一样?”
“嗯——”庄克群想了一下。“话很少。”
“有吗?”难道她以前很聒噪?
“声音很小。”
“嗯哼。”所以她以前很大嗓门。
“没以前那么活力充沛。”
所以结论是,她以前很聒噪、大嗓门兼举止粗鲁?
果然就像言仲夏所形容的,她是失败版的女性范例,活该没人要。
“你也觉得我很差劲吗?”她没什么元气地问。
“怎么垂头丧气的呢?我早说过,那是你的特质啊!”庄克群笑笑地道,顺手揽住她的肩,方歆一僵,几乎是未经思索地挣开。
两人同时怔住。
“呃……对、对不起,我不习惯……所以……”老天!她在做什么啊!人家是她的男朋友,她却连搂个肩都小器得不让人碰,这未免太说不过去了。
可是,为什么对言仲夏的碰触,她却可以很自然地接受?国中时期上体育课,有好几次偷懒溜到后山坡去睡觉,他还会聪明地选择方位,舒舒服服枕在她腿上,很贼的让她替他挡太阳咧!
那时,她为什么没有想到要将他踹去撞壁?与他扭打成一团麻花辫,缠得喘不过气的时候,她又为什么没想过男女之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