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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入城(第1页)

在薛敏看怪物一样的眼神中,他对刘钧讲述了一下他所知道的人们对武者层次的通俗认知。

人们把没有锻炼出气血的时期叫做练肉期,这个时候武者能够发挥出来的力量基本就是身体本身的力量,这时候的人们能做的也就是尽可能的增强打出的力量惯性。比如说,你扭腰送肩旋腕打出来的一拳,会比你平平打出一拳的力量大得多。

不管你是通过坚持的身体锻炼自行产生,还是通过功法练出来的,当那股流转在肌肉筋膜之间的力量产生的那刻起,你就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气血境了,随着你对气血之力的运用越来越熟练,或者练习专门的功法,你的气血之力就可以慢慢运行在骨头,内脏,以及最精密的骨髓当中,这些步骤被称作锻骨,炼脏以及炼髓,这个髓专指脊髓。

这三个步骤并非必须按照顺序,只是人们总结出来的,普通人能够沿着一步步前行的阶段,如果你拥有前人创造的炼髓功法,虽然可能会很难,但是一旦你炼髓成功,你的生命本质会提升一个阶段,再去回头锻骨和炼脏,便会水到渠成。

锻骨期,气血之力在骨头中间的流动,会不断改变骨头的材质,还会根据你联系的功法出现不同的效果,就比如薛敏,练得鹰爪功,他的手骨,密度很大,又充满韧性,几乎可以比拟钢铁,随着他武功的进步,这种变化甚至会出现到指甲上,到时候就算他不用刀剑,与同等级别的对手战斗,也完全不怕对方的武器。

练脏期锻炼的自然是内脏,众所周知,人体内,心肝脾肺肾,加上胃,胆,大小肠等。心脏主供血,肝脏主解毒,脾脏主免疫,肺脏主供氧,肾脏主循环。胃、胆、大小肠这些主消化吸收。气血之力在内脏之间运行不紧紧增强对内脏的防护,更能增强各个器官的能力。打个比方,心脏的每次搏动都能泵出更多的鲜血,肺部对氧气的吸收更加彻底,你的血液就能供给身体更多的能量,你也就能爆发出更强大的力量,更持久。肝脏的功能更强大以后,哪怕你不小心中了毒,你也能坚持更长的时间,甚至身体能够自行解毒。消化力的增强能让你更快的在身体内储存更多的能量,进行更激烈的战斗。

等你开始炼髓的时候,你的身体的衰老速度会极大程度减慢,身体状况会逐渐停滞在一个最年富力强的时候,骨髓干细胞的激活会让你的寿命大增,从普通人120岁极限,增强到200岁以上。

当你的气血之力通过脊髓蔓延进大脑,直到头顶卤门打开的时候,你就进入了先天境界。先天境界的表现就是脑中异力与体内气血之力结合可以在身体外面显现威能。比如说锁定百步以外的敌人,武器飞出,斩杀敌人之后还能回到鞘中,比如可以凌空虚度……

刘钧立刻想到了那天见到的廖长生,想到自己被带走的小媳妇,先天吗,不会很久的。

先天的情况,薛敏也只是点了点,毕竟这个世界的先天武者并不算多,那些先天武者也都是高高在上的人物,先天具体是个什么情况,他也不清楚,至于说先天之上是什么样子,他更是听都没听过。

“薛大哥,真是帮大忙了,要不然我还是迷迷糊糊的,以后万一走错路了,恐怕自己都不知道。”

“劫狱我跟你去。”薛敏答非所问。

刘钧愣愣地看着他,忽然抱了他一下,什么也没言语,只是刘钧心中默默对自己说道:“这个人以后就是真兄弟了。”

巳时左右,一群人赶着几辆马车到了县城门口,车上是从寨子里抽水的货物。领头的是六当家陆关,不用打扮就是一个翩翩佳公子,掏出不知真假的路引,守门的城卒看他这个样子,只是粗略的扫了一眼便把车队放进城中,。

说实话,现在刘钧连县城还没进过,虽然看过城内的布局图,但是亲眼看到还是吃了一惊,2丈余高的城墙却有一丈厚,足有一尺厚的大门后面还用铆钉与钢板连接,普通人如果从外面强行攻打的话,没有攻城器械恐怕是攻不下来的。

其他人各自去忙各自的任务,刘钧则带着薛敏在城中不断的转悠,却不是为了记住城中布局什么的,以他现在的实力翻墙越户如履平地,就算是城墙,说起来是2丈那么高,也就六米多,更别提墙上还有砖缝之类的可以借力。

刘钧关注的是城中人们的生活。

据他观察,城中有钱的人也就十来户,都在临近县衙的那条街上,深宅大院的,每家每户的房子占地都要有两三亩的样子,透过打开的小门,能看到不时有丫鬟仆役走来走去。

而其余人家呢,虽然都是砖墙瓦房,以刘钧看来,日日忙碌不休,吃的是糙米青菜,月月最后恐怕也攒不下什么钱,一辈子过去,每日还是为了吃饱穿暖。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强者愈强,弱者愈弱,这样的世界结构是畸形的,下层的人们几乎没有翻身的机会,一世受压迫,永世无法翻身。

到了中午,刘钧拉着薛敏就在路边的摊子上各自要了一大碗混沌,又买了几张饼,准备等会泡泡吃。正这时,不远处走来两个人,其中一人身上还穿着捕头的服饰,满脸的不耐烦,另一个微胖的中年人则小心的陪着笑。

“大舅哥,你可要给我说说好话,我这几天被老爷停了职,村里可是暗流汹涌,不少人想顶了我这个位置呢,虽然我知道这事是我办的不地道,是活该,可谁叫我运气好呢,有个户房主事的老丈人,一个年纪轻轻就当了捕头的大舅哥呢。你在老爷面前有面子,替我说说话,一准能起作用。”

“哼,你这小子,也不知道父亲当初看上你啥了,非要把妹妹嫁给你,结果你一个里正正正干了八年,就没想过向上活动活动?”捕头斜着眼看了中年人一眼。

“嘿嘿,那还不是丈人看我老实憨厚,你看现在谁不知道我是个软耳朵,名声都传出去了。”中年人眼睛都笑没了,不经意间扫过路边的摊子,瞳孔一缩,目光却快速移开。刘钧也快速垂下眼帘,低头吃东西。那个微胖的中年人自然就是自己一直称作王叔的王卓。

“大舅哥,这家混沌做的可好了,我们先垫垫肚子。”王叔指着随风摆动的幌子说道。

捕头摸样的人鼻子微动,却嫌弃到:“你也太抠搜了,请我办事就请我吃碗混沌呀。”

“大舅哥,你又不是不知道,那春风楼现在是老爷的二夫人管着,以前厨房里的大师傅早被辞退了,现在的菜味道只是一般般,还没这路边摊好吃,却贵的要死,去了还是要去的,到时候点个‘迎宾席’,把钱交上就是了。”

王叔目光一转,笑道:“大舅哥,你先坐,俗话说的好,天上的龙肉,地上的驴肉,你先坐着,咱弄个驴肉火烧。”说着对混沌摊的老婆子叫了一声:“柳婆,给弄两碗混沌,多放丸子,多放混沌。”

柳婆看了一眼来的二人,笑容立马挂在脸上,“好嘞,卓娃子你可是好久没来了。”

王叔脸上却有些挂不住,转身去对面摊子买驴肉火烧:“我孩子都快要结婚了,以后不能再叫我娃子了”

柳婆把混沌端到在那里闷笑的捕快面前,毫不客气回道:“屁,从你娘走了,你爹把你抱到我怀里吃奶的时候,这辈子你在我面前都是娃子。”

柳婆的话引得附近的人轰然大笑,看王叔缩着脑袋站在烧饼摊前的样子,如果此刻地上一个缝,王叔恐怕立刻会把脑袋塞进去。

【作者题外话】:迎宾席,指价格虚高,合理给上面送礼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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