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干娘,您会梳古代的发髻吧,我买了些头钗,就是不会梳。”想请干娘帮忙梳一个发髻,凤轻歌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其实想想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干娘也是现代人吗,她应该知道现代人肯定不会梳古代的发髻啊。
“会,当然会了,干娘我这么聪明的人怎么可能不会呢,来,过来,轻歌,看干娘肯定给你梳一个这个时代最时尚的发髻,让这个时代的人看你眼珠子都羡慕掉,不行。”本来说得好好的墨婉清突然摇摇头道:“万一我儿子知道我把你打扮得太漂亮了,让别人看去了,给他增加情敌怎么办,唉,真伤脑筋,要不这样吧,一会等出去,再给你披一个面纱好了,对,就是这样。”墨婉清接过凤轻歌手中的钗罗嗦了一大堆后,才着手开始梳理,又一点点的把那些钗啊,步摇什么的带上,最后又像是变戏法一样拿出一条白纱给凤轻歌带上,接着左看看右看看,自己感觉别人再也偷窥不了她家儿媳妇了,才放手。
凤轻歌拿出镜子一照,先摘下面纱,看看整体怎么样,只见乌黑的头发,挽了个高高的公主髻,髻上簪着一支流金的珠花簪子,上面垂着紫色的流苏,一摇头时,流苏就摇摇曳曳的煞是好看。
在配上她特有的白嫩如水的脸庞,柔细如凝脂般的肌肤,真是要多闪亮有多闪亮。
再看精致的五官上修长如画的双眉,双眸闪烁如星般耀眼,高高的鼻梁下一张樱桃小嘴,嘴唇薄薄的,嘴角微向上弯,带着纯净的笑容。让整个面庞看起来万分细致清丽脱俗,简直不带一丝一毫人间烟火味。
往下看,一身纯白百褶流仙裙,趁得她更加如仙子一般。
“干娘,谢谢你了,那我先出去了。”凤轻歌也对这个发髻很满意,带上面纱后笑眯眯的墨婉清说道,她对那条白纱也很满意。
“好,轻歌你在外面一定要小心,不行的话就喊朱雀帮忙,不要自己硬抗。”墨婉清不放心的嘱咐道。
“好的,干娘。”凤轻歌再一次保证后,一个念想之后,就出了这个飘渺神府,然后直奔北撒城的凤府。
沿着记忆中的路来到凤府的大门口,一看两个青铜狮子看门,一块金色的大匾上书凤府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透过森森的宅府,她能感受到凤家那厚重的底蕴气息。
北撒帝国五大家族,势力盘根错节。
他们分别是:凤家、纳家、古家、张家、凯家。
五大家族,以凤家为首,皇室李家不算在这五大家族之中,因为这五大家族不论怎么变,都是一直效忠皇室李家的,可以这么说吧,这五大家族说白了,不论什么第一不第一,都是李家的仆人,一切都只听命于李家,李家才是在北撒帝国的第一当家人。况且这些年随着前凤家主没有后代,世人皆知凤家已经在逐渐没落,表面的平静之下,是狼子野心的其他四家,虎视眈眈的伺机而上,尤其是凯家,现在已经做到了左相的位置的,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现在就差一个排名赛的正名。
每十年这五个家族都有一番角逐,来产生这个实至名归的第一,谁是第一,谁就会享受别支配别的家族的权利。
十年前,是凤家总体指标排名第一,所以凤家理所应当的成了五大家族之首,但随着凤家家主专爱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还没有生育能力,凤家的实力开始走下坡路,就算现在凤家发出号令,其余四家也不一定会听,但也不会一点不听,他们会找各种借口不去,以维持表面的平静,好像还是尊崇凤家,实际暗地里早就认凯家为主了,本来凯家排最末,现在倒是隐隐是头领之家了,这凯家的成就,就是因为凯特的父亲凯米,凯米真的是个人物,把帝国皇帝哄得团团转,让凯家一跃成了第一家族。
可以这么说,此时的凤家的地位,在北撒帝国应该算是风雨飘摇,随时一个风吹草动,都会惊到凤家。
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且不说凤家延续上百年的家族底蕴,即使凭着凤老家主凤苍南的高深莫测的修为,在北撒帝国,谁人敢欺?不过一个家族的排名不是看个人,而是看小字辈的排名,个人在强,百年之后还是一丕黄土,凯家不只凯特一人,凯家只凯特一人纨绔,别的子弟个个不是省油的灯,凯特只是一个比较受凯米喜欢的嫡子而已。
唉,大伯还真是的情圣啊,大娘还真是幸福,而且据说大娘可是半点修为也没有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大伯为喜欢上大娘,这世间的事,还真是无奇不有,凤轻歌边感叹着,边迈步向里走着。
突然她想看看,凤府里的人到底哪此是真心,哪些恨不得她去死,不如偷偷进去,好观察一番,到时该报仇报仇,该报恩报恩,她可是个恩怨分明的人,可不能像某些书中写的人,被某些人的表面蒙蔽了,以为某人是好人呢,她杜绝犯这种低级的错误。
小心的绕到凤府的后面,找了个看守薄弱的地方跳上墙头,翻身进院。
一路上,仔细观察众人的反应,她消失没几天,而且还是失踪,就算她那个名义的父亲想不起她,她的大伯大娘也会想起她,再说她现在已经知道了,她的父亲另有其人,她已经不在乎这个父亲的一切言行了。
没想到她居然听到院里的人都说她和一个凤府最下等的马僮私奔了,真真是气死人了,凤云莹你就那么不待见我吗,我死都死了,还要往我身上泼一身脏水吗,凤轻歌气得两眼直冒火,如果凤云莹现在在这的话,凤轻歌肯定会上去抽她两嘴巴。
第二百四十二章:无耻二叔
“小兰,你听说了吗,那个废物跟人私奔了。”凤轻歌刚刚走到一个月亮门处就听到两个丫鬟嘀嘀咕咕的。
“没有啊,什么时候的事,难道因为轩王把她未嫁先休,她气糊涂,还是怕自己嫁不出去啊,才这么急不可耐的出去找野男人啊,真是水性杨花,和她娘一样不要脸。另一个叫小兰的丫鬟不解的问道,不过声音中带着浓浓的嘲讽。
“不是的,听说她早就有相好的了,其实轩王就是发现她和别的男人有私情,她早就不是黄花大闺女了,是个人人可以上的破鞋,后来更是让轩王亲眼撞见她和别人私通才退婚的。”先前的丫鬟好像知道很多似的,一股脑的说道,声音还很大,很怕别人听不见是的,这是要让全世界人都知她跟人私奔的节奏啊。
“是吗,跟谁啊,你快说说,真的很好奇,会有哪个不长眼的男人能看上她那个废物,我们北撒帝国可能就连喂马的马僮都比她的修为强,可能连马僮都不愿意娶她吧,你说谁会和她私奔呢,真是好奇呢,谁有这重的口味,敢娶她。”小兰更加好奇了,忙不迭声的问道,好像她真的很好奇这件事是的,好像凤轻歌是她八辈子的仇人一样。
“小兰,你没想到吧,就是你口中的马僮啊,算算这个世上也就只有又脏又丑的马僮敢要她了。”另一个声音鄙夷道。
“真的吗,小菊,你没骗我吧,这个世上还真有人敢要那废物啊,一个被轩王休掉的废物,唉,可惜了那马僮,一定是那废物胁迫马僮的,